張國棟:評胡志偉的〈民主夢與香港教會〉

很可惜,胡志偉在近文裡的言論,走了去《時代論壇》社評和蔡志森那一邊,硬把快必等人的訴求屈枉成令教牧不安,會嚇壞他們以後不敢論政。

這實在是很荒謬的言論,為甚麼這些人可以施施然地將謬論當作道理?

胡志偉,民主夢與香港教會

我在那裡貼了兩個回應:

回應文章: 為何又是這副德性?
回應者: 張國棟 {會員編號: 286}

「(按:這是一篇舊作,撰寫於二○○ 四,六年之後,稍作整理,因為人是善忘的,包括筆者在內。面對現今生態,有爭取民主的信徒與朋友以「民主之名」,卻有令人不安的方式來表達民主訴求,欠缺文明,筆者認為有違民主人格。此做法只會驅使更多教牧與信徒避談政治,讓教會成為只可放心談屬靈事、不能安心地論世事的空間,不然的話,就會有人上門找你麻煩了!) 」

胡牧既主張教會要扮演正反合,為甚麼吳宗文、梁燕城、蔡志森等的言論,胡牧對待得十分寬容,而批評他們的人,做少少事也要被指控為令人不安?當中國政府捉了趙連海,告他危害國家安全,手法完全「合乎法律」,那麼我們是否也要指摘趙的主動要求公開資料的手法令人不安,理應被政府拉下監?現在是明明有一些人言論過份,又拒絕理性溝通,滿面不屑地指別人是魔鬼云云。難道只因為他們沒有上門遞交請願信(以他們的身分,他們有需要這樣做嗎?),那他們就要by default沒問題?

再者,我已問過無數次,若下次批評者禮貌一點,您能否保證,對方肯表現出半點討論誠意?以他們今次的態度,我們頗能斷定,答案是不會的。既然不會,為何錯還是不在他們,而硬要針對甚麼「你們不夠體貌,嚇親人?」

至於是否真的很沒禮貌,很令人不安,您可知道,上門傳達請願信,是明光社教我們的,弄一個組織來向對方施壓,也是明光社教我們的。為甚麼胡牧跟明光社合作時,卻又不覺得這很令人不安,對社群製造了太多不安寧?現在卻以這個藉口來批評別人?這是否雙重標準?

另外,快必等人有求見播道會領袖,他們的溝通誠意(至少表面上所做出來的),甚至遠比吳宗文等的為高。那麼,自詡中立的人為何卻要批評快必等人的手法,半點不提另一方的處理手法?

至於嚇怕教牧的那一點,我之前已回應了,哦,不過,大概人是善忘的,包括胡牧師,那麼,讓我再把那言論貼出來,在這裡:「回應蔡志森對吳宗文事件的謬論」

請問,究竟,究竟平信徒還要自貶身價、跪地叩頭、把各位供奉在神枱到一個甚麼的地步,他們的訴求才叫做沒有令各教牧不安、令各位大人物覺得他們很有誠意、覺得這班可憐的笨蛋孺子可教,略為可以換取各位半點尊重地對話幾句?

為甚麼每逢發生甚麼事,您們只懂用「你們不夠禮貌」來拒避回答最簡單的問題?是否你們根本無料到,不敢跟別人談,不想出醜,就以這些面孔來打發別人?為甚麼您們不想一想,您們的態度也令很多平信徒不安?為何他們的不安,不可作為您們檢討的理由,但您們卻可以用「不安」來批評他們?

此文謬論還有很多,包括為何老是屈枉教會裡有一群信徒盲目地把民主視作絕對(並為甚麼老是不批評另一方也有盲目)等,但我無謂再回應,寫得太長只會沒有人看。而且,現在迷失了的,是胡牧師(很可惜,幾天前還以為他不是這樣想的)。若您仍要這樣老屈別人的訴求,您便令信徒們感到很不安,失去跟他們理性討論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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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再以一比喻說明之
回應者: 張國棟 {會員編號: 286}

還是寫得簡單點好:

假如在一個查經小組裡,組長十分堅持人人都要很積極參與,他看那是他的首要責任。而平日說話已經大大聲的甲、乙、丙,以為自己有甚麼了不起地,大發「謬論」起來。然而,組長還是一味讚好的,認為這樣可以鼓勵他們更多發言,也可鼓勵其他組員更多發言。

組員丁卻看不過眼,好像有點動氣地說他們都講錯了,正確看法應為如此如此。正因為丁要用打斷別人話柄的方式才能有機會發言,而用詞又好像有點動氣,組長便一口咬定那是無禮貌的表現,指控丁違反了缺乏愛心之類的甚麼大罪,著令他檢討反省。

然後在整個查經裡,組長隻字不回應丁的看法是否真的合理,仍然繼續積極地捍衛甲、乙、丙的發言權,彷彿他們一旦被別人指有講錯了,就一定會心靈脆弱到晚上回家在睡房裡偷偷地飲泣,以後不敢再說話,甚至以後不敢返小組查經似的。查經完了,組長很開心有那麼多人分享意見,他在上帝面前說:「主啊,你所交付我今天要做的事,我全都做了!」

究竟,那組長有多稱職?他是否一個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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