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六月, 2010

張國棟:評羅錫為牧師的〈教會應否收聲?〉

羅錫為牧師是香港某大教會的牧師,說話有一定地位和份量。他在教報《時代論壇》裡卻不時發表同一類錯誤想法。看得久了,恐怕是時候寫個回應批評。此文是收費文章,沒有付錢的讀者是看不到的,我只能節錄少許:

過去幾年,教會在政府、人權和民主的言論和立場上,受到別人和「自己人」的質疑、批評,甚至攻擊。是不是教會應該「收聲」呢?…… 令我擔心的是香港社會的矛盾加深了。教會會不會為了息事寧人,而退到邊緣,不再願意走到社會的前面去,向權力的核心發出先知之言,要求政府對社會負起道德倫理的責任。……

教會在現階段的香港社會中……在神的道的指導和啟迪的亮光中,一定要按所領受的使命, 繼續說話。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60300&Pid=2&Version=1191&Cid=629&Charset=big5_hkscs

羅鍚為牧師的主要立論是,教會在關社過程裡,遇到很多社會上的批評,彷彿是要求教會收聲,但他勉勵教會不要懼怕,要放膽在社會作見證。

然而,此文很可惜地捉錯用神。最主要的錯誤是,我們連甚麼是教會的意見/立場,也未能確定。如果您單單是狹隘地談同性戀、貞操那類性倫理,OK,這大概在教會裡會有廣泛共識,若有人不同意,他們很快就會被判為異端、自由派、或假基督徒,即那不再算是教會要考慮的意見。但羅牧師連人權、民主等課題也扯進來,那就很無䅲。這些話題,在香港教會內,幾十年來一直都是意見紛紜和不多人關心的,現在,羅牧師憑甚麼說,某些牧者/機構的意見,就能代表教會,向社會人士宣告,然後還要求教會廣大信眾和其他牧者跟隨?

若不那麼幼稚地把某幾位牧者和機構的意見視作「教會在社會的立場」,又不把批評者全都歸類為非信徒--即所謂「社會」,我們便會發現,問題複雜得多。原來教內也有人批評那些所謂「教會立場」。

如此,牧者要學習論政,OK,但在同一獨立思考和擇善固執的精神下,信徒也可以學習評論牧師的意見吧?為甚麼有信徒批評牧者,就要被視作要求牧者收聲?(羅文略有這暗示,但我說這話,更重要的是因為這想法在教會圈裡十分流行。)可不可以是,他們要求那些牧師善用其影響力,講一些更sensible 的話,但教內發表意見的渠道不多,於是他們一出聲就被視作衝擊牧者/教會?再者,這是一個極富政治性的論述手法,把別人的批評視作要求人收聲,其實即同時標籤那些批評者是滋事份子,蠻不講理;變相地偽裝出一個「建制教會v非建制信徒」的對立局面。

說到底,這豈不正是華人社會那個只求表面和諧的醜惡文化嗎?試想,假如有一個不知名的低微的傳道人私下對著十個八個信徒表示他們不滿某些大牧的政治言論,會有人指摘他們膽敢攔阻教會進行社會關懷的嗎?不會的。原來,只有當平信徒公開表示不滿,才會被標籤為反對「教會」,要負上「令『教會』失見證」的罪名。以那次回歸基督精神同盟面見播道會總會事件為例,我們來來去去只聽到有人批評同盟挑戰教會,但卻絕少有人指出,跟他們會面的牧師的處理手法十分官腔和缺乏對話誠意--這豈不正是事件沒有完滿收場的肇因?

這些表示了甚麼?正正是那個只求表面和諧的華人醜惡文化。假若香港教會裡真的仍強烈地存在著這樣的文化,而羅牧等領袖和大牧不肯正視,他們就真真正正的沒資格去學人論政和社關,因為民主社會容許的多元和討論胸襟,他們並沒有表現過出來。(當然,這裡的「資格」不暗示要他們收聲,而是指他們連一些先決條件也未能達到,如何能說出那些話?)

Come on! 教會在現階段要做的,並不是互相勉勵,免得在受批評時退縮,而是先討論出一些共識,究竟教會想在社會裡持守甚麼立場。廣大信徒(包括很多不知名的牧者)要留神的是,不要讓一小撮人用自己的議程騎劫教會,然後要求信徒不要退縮和不假思索地地支持他們。這樣的手法本身已經是很不民主和不尊重廣大信徒的了。

無獨有偶,在同一期《時代論壇》裡,有一神學教授撰文(也是收費文章),討論社會裡的知識分子去了哪裡去;我在那裡回應道:

此文的觀點,我沒有很多異議。只是,我想請讀者先想想自己,和香港教會。教會裡中產人士居多,擁有高學歷的人也很多,其比例大概高於社會平均數。但為甚麼 在教會裡我們也看不見有知識分子(或來來去去只有某幾個自稱或被稱為知識的人)?

再對照回羅牧師的文章及我對他的批評,這算不算是耶穌所指摘的,宗教領袖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發表迴響

張國棟:沒有宗教成份的反同性婚姻論證?

在教報裡看到這消息,唐崇榮牧師:同性戀的社會是集體自殺的社會(此報被懷疑有異端背景,但其內容之保守、相對地國際化、加上很多只是轉述,令人很難不去看一看),文中有以下一席話:

在越來越多接受同性婚姻的國家及地方出現,一男一女婚姻越來越不被重視時,唐牧師仍未有退後,更進一步說:「很多政府贊成男和男、女和女的結婚。但論政府 是否贊成並不證明同性戀的得勝,只證明了政府的失敗。……同性戀的社會是集體自殺的社會,同性戀的人類沒有下一代,因為違背上帝心意,就走向滅亡。」

對於同性戀者用收養兒童來解決無法生育的缺憾,唐牧師認為這是人無法超越上帝的證明:「有的人說,不能生的話領養一個孩子不就行了嗎﹖你在作夢吧!你領養 的孩子還是一男一女出來的。你以為你能要上帝順服你的自由嗎﹖你的自由不是自由,是自殺!人隨從自我、放縱自由,就是自殺。20世紀後人類正在慢性自殺。 當人以為自己很厲害時,人自我放縱,把自己的命運交給撒旦。我盼望人心靈深處因上帝光照重新得救。……只有人按著上帝原則,才能享受神的福 氣。」……

我在基督教人文學會跟一些朋友便討論起來。以下是節錄某些討論。節錄的原因主要是有些話不是我說的,不便全文照抄。所以,各位毋須想像那些甲、乙、丙真正想講甚麼,有甚麼立論云云。

張:

其實我不太明白,為甚麼容許同性婚姻,就等於不尊重異性戀婚姻。我說這話不是要故意跟那些「傳統家庭價值」保衛者唱反調,而是由很多年前起,已不明白箇中原理。容許同性婚姻的社會,也容許異性婚姻,除了那些未搞清楚自己性傾向旳人,容許同性婚姻並不會令他們多了選擇,放棄異性婚姻或所謂家庭價值。換著是離婚,我倒明白這是動搖婚姻或所謂家庭價值。

另外,由於容許同性婚姻的社會,也容許異性婚姻,而異性戀始終是主流,佔大多數,所以完全不會不存在人類會絕後的問題。若硬說二人無法生兒育女是缺憾,這卻會同時傷害那些過了生育年齡才結婚或不育的夫妻,彷彿他們的婚姻是inherently inferior 。(單身信徒就更可憐了。)這樣的說話,我相信有基督徒講得出口的,因為他們十分認定有兒女是很大的福氣,於是便推論出沒有兒女的人是很可憐的不幸。然而, 這是否那些很支持「傳統家庭價值」的信徒有勇氣講出的話?如此蓄意傷害那些夫妻(家庭),他們支持的家庭價值究竟是甚麼?

教會反對同性戀無問題(雖然可能在神學和釋經上仍要討論),但不斷生產這些強詞奪理的藉口,當是事實和大道理地到處宣揚,動不動就罵人高舉自由過於尊重上帝,卻是很惱人。

甲:

同性戀和那些不生育的夫婦﹐又的確沒有盡做人類的責任。

乙:

一夫一妻核心家庭是很晚近的社會制度,大概只有二三百年,怎說也不可能把它等同基督教價值。 有兩三個問題我想問問:

1. 為什麼那些大牧們總愛談此話題?
2. 為什麼信眾愛聽此話題?
3. 這樣的高舉所謂家庭價值和反同,antagonize 那麼多不同社群,教會會否陰乾以至消失,還是進一步團結教內,以致這種面貌教會繼續長時期存活下去?

張:

很難說那是否「做人類的責任」。若這成立,一個人說謊、或愉懶、或講說話粗俗一點等等,甚至只有一個小孩子令社會男女不平均……也可以被指摘為沒有盡了他們做人類的責任。

「選擇不生育和不能生育的夫婦不同」這分別固然存在,但是,今天究竟有多少人結婚是為了履行這個責任?若這個責任的要求如此得到滿足,也不過是副產品。我 們有必要如此credit 那些夫婦,和要批評那些沒有選擇做一些可以帶出這副產品的行為嗎?

按此邏輯,人類總要吃東西和排泄,就算完全不關心ecosystem ,卻仍在某程度上有助ecosystem 平衡,那又算是人類盡上了他們作為人的責任?若有一小撮人追求節食,或素食,我們有需要把這少部份人的飲食習慣批評為沒有盡上做人類的責任嗎?

再者,考慮到世界人口爆炸,我們倒可樂見有些人不願意或不能夠生育。又考慮到世界上有那麼多無父母的孤兒,我們倒可樂見有些人不願意或不能夠生育,但領養 孤兒。

我想說的只是,社會裡有一少部份人不願意或不能夠生育,有甚麼錯可言?就社會而言、就他們的人生選擇而言,我們不難找到一些理由容許他們不願意或不能夠生育。若無法提出像樣的理由,但仍故意在這類課題上硬套一些罪名給別人,只會令教會顯得虛偽,為了其他目的而不擇手段地文宣筆伐。

丙:

在美國,絕大部分人結婚就是為了生育(start a family)– 因為 sex 已經不是什麼一回事,所以結婚不是為了 sex 或者 companionship。

張:

我的意思是質疑他們會否視生育為履行他們作為人類的責任,我知道很多人很喜歡生兒育女,但那原因若不是一種莫名的欲望(即講不出理由),就是因為覺得會開心、家裡有生氣。我不肯定有多少人會覺得,他們是為了履行他們作為人類的責任而生兒育女。因此,我才說,履行他們作為人類的責任,極其量只是他們做一些自 己喜歡做的事的副產品而已。

用康德的講法,若有一個人個性本身十分樂於助人,假設他某次幫助人,只不過是性格使然,而他那時並沒有因為認為幫助人是道德舉動而作,那麼,他那次行為, 跟另一個人認知這是道德舉動而為了道德去幫助人,道德意義是不同的。如此,我說,若要credit 異性戀者有履行某個做人類的責任,我們理應期望他們是 因為覺得這是做人類的責任,所以才生育,而不是完全不為意和沒意圖的情況下,碰巧滿足了那責任的要求。

可想想這類比:某刺客只是為了錢而到處殺人,不計好人惡人,也不理會國家興亡。但某次付錢的人要他殺一個獨裁者,金額太大,他接受了,冒著極大的危險,最 終幹掉那獨裁者。這舉動使那國家和平了很多,必定會得到後人在歷史記載上大大誇獎。然而,在他心裡,他只不過覺得商機勿失,甚至為自己可以過五關斬六將地 達到目的而感到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的專業水平又提升了,下次可以叫價更高云云。旁觀者固然可以說,那刺客做了一件好事,但這稱得上是他履行了甚麼道德責任嗎?

丙:

如果說「人類」(其實任何生物)的「本能、本性」是「延續種類的基因」,那麼而拒絕生育就是「遺反」了這「本性」。

張:

有幾個困難:

一,甚麼東西可以算為生物本能/本性?除了「延續種類的基因」外,還可以有其他嗎?判準在哪裡?由誰去決定?

二,若有幾個本能/本性,是無法同時實現的,怎樣判斷?例如,性傾向是某些人的本能/本性,他們活出來,因此達不到生育的本性。又例如,人有道德和宗教本 性,但對某些宗教思想來說,若要滿足那些本性,就要禁欲,那麼,他們就無法實現性欲的本能/本性。這裡有對錯的嗎?由誰決定優先次序?

三,人很多生活行為都不是完全跟生物本能/本性相符的,例如有些人畫夜顛倒地生活和工作。有些人專愛食肉,有些人專愛在室內工作和生活以致身體 physical and health conditions 特別差等。這些,社會都不會刻意勸阻或立法管制。但為甚麼同性戀(若不是本能/本性之一)卻要那麼刻意勸阻,甚至立法管制?

四,上點的重心是,若在道德層面難以找到價值判斷上的責難,單在生物層面上說某行為的價值判斷是差的,不值得推許的,這類價值判斷究竟有多值得理會?再想 下去的話,我們又會遇到另一困難。宗教要求--尤其道德要求--很多時都要求人們不隨本性而行的,例如很多人本性是貪心的、好色的、自私的,但宗教或道德 說不。那麼,為甚麼現在又可以把一個價值判斷建基於本性之上?

=======
以上討論不表示我現在支持同性婚姻云云,在那些社會爭議裡take side。我只是想說,有很多流行的論點,越想就越發覺有問題,但為甚麼教會卻好像故意不理會似的?

=======

用進化論裡的survival of species來理解生物本能/本性,在反同性戀的基督教圈子卻又偏偏是unavailable 的,因為他們或他們的很多盟友都反對進化論。如此,對那些人來說,訴諸生物本能/本性就更mysterious,唯一出路大概只會是說:「我們認為上帝造 人是有這些本能/本性的,所以你們這些行為全都違反人類本能/本性。」這只是變相把這個好像很客觀的生物角度的理由,改換成為一個宗教理由。

再一次,我不反對人們用宗教理由來批評同性戀,但我反對信徒--無論因為無知抑或故意扭曲事理--用一些很容易就被駁倒的所謂非宗教理由來當作天大道理地反對同性 戀,並鼓動其他人跟從他們。

=======

後補:用所謂統計來反對同性婚姻,就更教人目瞪口呆。那所謂統計反對意見通常是這樣的:「有很多統計顯示,異性戀婚姻才是最適合孩童成長的。所以,為了孩子的未來,我們必定要反對同性婚姻。」這樣的話,其實可以立刻丟掉。為甚麼?因為在當今社會處境下,法律許可的同性婚姻的存在,在世界尚未有足夠長的時間,可以讓研究員有足夠資料去作出合理的比較。那足夠長的時間,是指追蹤大量同性人士領養孩子(聞說現在更可以有科技令他們「生」孩子)的家庭三、四十年,比較類同情況下的孩子的成長和心理。早前香港有學者想研究信徒思想發展,也在邀請信徒在一段長時期內(好像是十多年)不斷提供資料。

上段說的困難是研究的時間要很長,但在這些以先,有另一個困難--需要首先出現一個很少歧視同性戀者的社會,免得那些資料無法用來比較。重點是比較,怎樣比較才是公平的呢?術語點說,要比較就先要有個control set of data,若現在社會未發展到可以容許您建立 control set of data ,您憑甚麼去做比較?這樣的情況下,還誇口說現在的社會統計已經證明了云云,只反映出您連這些基本知識都沒有,只道聽塗說有些所謂數據,您就不經大腦地認定,原來連社會科學也證 明了您喜歡的立場。

我們當然不用否定,在嚴謹研究出現以先,人們可以有一些intuitive judgment ,認為某某行徑會帶來不良後果。然而,intuitive judgment 終歸是intuitive judgment ,不是 social empirical studies ,那就請不要悄悄地為了把自己的論證弄得動聽一點,為了煽動民情,不誠實地說有很多統計顯示,異性戀婚姻才是最適合孩童成長的。所以,為了孩子的未來,我們必定要反對同性婚姻。」這類的話,有時更出自基督徒學者的口,那就更教人慨嘆。

*  *  *  *  *  *  *  *  *  *  *  *

我恐怕某些「大發熱心」的宗教人士看到此文後,會不斷寫回應宣示不滿和死拗一番,浪費我的時間。事先聲明,那些帖全都會被刪掉的。此文談的,只是從論點合理與否的角度來討論,不像某些人,口裡所講的一切話,都只是計算過要為某些政治議程服務,輕視事理之真假(因此產生低劣的護教和文宣隊)。他們的話,可能有三分值得理會的道理,但卻摻入七分指罵和政治標籤,若他們無能力控制自己,只說那三分的話,那就沒資格在別人的地方撒野。

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min_2250.htm

Comments (3)

關啟文博士談福柯和理性討論!

社會抗爭與福柯權力觀的信仰反思
關啟文:理性對話,反對雙重標準
(6月1日消息)
杜琪

由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舉辦的「社會抗爭與福柯的權力觀:基督教角度反思」研討會,由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關啟文博士主講,已於五月廿七日晚上舉行,吸引超過四十人參加。關啟文提到當今的社運模式傾向「面對面」的衝擊,而且兩極化地看事物或問題,因此他鼓勵信徒大眾要理性寬容,促進對話,體現民主人格。……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9885&Pid=5&Version=0&Cid=220&Charset=big5_hkscs

一,

性文化學會主席關啟文博士舉辦一個講座,大談福柯,並且替明光社說項。我認識的朋友中,有一位福柯專家有出席該聚會(但當然不敢公開身份),發現講座內容對福柯思想很不公平,那朋友又指出,關博士在引用二手討論時十分偏頗,並不公允。

在講座前,我已經跟那朋友和一些信徒討論,其實關博士和明光社陣營近十多年來的思想,經常把社會裡的壓逼者和受壓逼者掉換了,這一點理應是福柯無法接受的。我那時說,不妨聽聽關博士今天會對此有甚麼高見。但現在結果是,仍舊亂解。

我從那友人聽來的那些,我無法判斷,上邊只是覆述。目的是要指出,雖然關博士在教內某些信徒圈子裡,彷彿神 人一樣,學貫中西,學術泰斗,但各位請用平常心看待吧,大家都只是人,只是普遍學者,各位宜多聽各方觀點,作一個more educated的判斷。

若那朋友決定寫些東西批評,我會第一時間放上來公諸同好。

=================

二,

好了,現在說一些我現在可以作出明確判斷的話。論到這講座的另一個重點思想--高舉理性對話,我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寫了一本書《論盡明光社》來討論明光社現象,內中有很多觀點和批評,關博士與明光社等人無一人肯回應,當是透明,這算是甚麼理性呢?為甚麼在他們口裡的對話者,全都是最差劣的,而比較有道理或溫文的,兼且誠意十足到犧牲幾個月時光寫一本書來對話,他們卻故意不理會?

另外,拙著裡記載了好些事件,是關博士在過去幾年裡不斷拒絕與別人對話的事實,包括梁文道公開請求對話後,明光社從不理睬。究竟誰才是不夠理性?

以上這些,全都是黑白清楚的事實問題,不論誰喜歡不喜歡,事實終歸事實。若有人不喜歡聽,請您走去問關博士和明光社,為何不肯與上述提及的那些人對話,而不要向我發晦氣。若您像《時代論壇》那裡那個自稱故意扮「賤人」來撒野的3715般,已經變成不問分由地共針對人不針對事(但又間中自以為很正義的),並且扭曲事理,也請留意,我是多年地在上述那些不理性地拒絕對話的情況下,被逼走投無路地寫書和在一些網站裡指出明光社的問題。始作俑者是他們,不是我。(Well,我講了他們也是這樣子的了,但總算是我有講過。)

有些大人物失言或知道自己某些小動作不太光采後,他們會閃閃縮縮不想再提那些事,最好人人都忘掉就最好。但明光社的人卻不會這樣做,他們只會不斷指 摘全世界都誤解他們,好像全世界要與他們為敵、或欠了他們似的。這真是很奇特,叫人無言以對。

=================

三,

另一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關博士和明光社仝人尤好批評別人經常自以為「我代表正義,你代表不義,我衝擊你是應該的!」,然而,我想請問,明光社仝人是否也有這個傾向?例如,他們絕少表示自己在某些言論或決定上做得不太好--即使有些已在被人有力地批評。為何總是要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

讓我舉個例子來說明:我多年來有維持一個基督徒網站,那裡發生的理性討論比任其他基督教網站的都多和深入,自然地,其中出現過無數的辯論,自然地,有些並不和氣收場。我是那裡主要活躍人士,且又有些思考方法的訓練,自然地較多批評別人不夠理性。然而,我每一次錯誤地批評別人時,我事後都會承認,若是嚴重的,可能還要道歉收回言論,還別人清白,也免得大家變成意氣用事。雖然我未必做得很完美,但至少,這樣比較「似番個人」的處事手法,總好過(假設地說)我追求在每一次都要站在勝方,批評別人不理性、不聰明、不小心,就算明明別人有理,我都要講到他很不濟似的。

現在我想談明光社的正是,他們很好勝,偏偏每一次都要堅持自己很對,別人很錯--不單是錯,而是極嚴重的錯。除非你是戰無不勝的世界級學者(which, regrettably, YOU ARE NOT),你這樣子根本是行不通的;結果,你們只是靠勢力和輩份來打壓別人,無法叫人信服。

================

四,

批評別人黑白太分明時,他們可曾想過,原來那裡也有自己的影子?這丁點的基督徒理應明白和理應擁有的謙虛,跑到了哪去?現在,關博士還要把這個「我代表理性,你代表非理性,我一味勁丙你非理性是應該的!」的形像延伸到可以維護那個全球禱告日和那些失言的大牧,彷彿整個建制基督教(準確點說只是他們那個右傾小圈子,其實很多教牧都是無辜的)就是神聖無比,彷彿絕大部份批評者都是非理性的敗類似的,彷彿絕大部份建制裡的大人物求之不得地等別人來理性對話但卻無人問津似的。這對事實之扭曲,實在令人瞪口呆!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