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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張國棟

本文刊於台灣基督教雜誌《曠野》和香港《時代論壇》

今年四、五月期間,美國娛樂圈發生一場鬧劇,成為喧騰一時的新聞話題,突顯當代社會裡宗教介入公共事務和意識形態鬥爭後的醜態與思慮嚴重不足。事緣加州美女凱莉·佩珍( Carrie Prejean )一直從事模特兒事業,甚至拍過半裸露乳艷照,她成為加州小姐後,「加州小姐選美會」幫她付錢隆胸,支持她參選今年四月的美國小姐,她的美貌令她成為大熱門人物,然而,當評審 Hilton 問她怎樣看同性婚姻時,她說,作為基督徒,她認為婚姻只適用於一男一女,這令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的評審十分不滿,一怒之下給她零分,最後她只屈居亞軍。

佩珍很不滿,立刻投入美國宗教右派組織如自由大學(Liberty University)和「愛家協會」(Focus on Family)的懷抱,聲稱這是世俗人士對基督徒進行迫害,尤其逼迫他們有關同性婚姻的立場。佩珍自此亦拒絕與「加州小姐選美會」的主任夏娜.莫勒 (Shanna Moakler)直接聯絡,並旋即當了「愛家協會」反同性婚姻社會運動的發言人。

正當她與上司莫勒關係惡化時,五月初,她的半裸照被人揭露,證明她違反了跟「加州小姐選美會」簽的合約,她可能因此連「加州小姐」的資格也不保。最後,「加 州小姐選美會」的大老板、美國地產與媒體大亨川普( Donald Trump) 開記者招待會,聲稱現在是廿一世紀,半裸照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且拍得實在太美,因此,佩珍可繼續當加州小姐。佩珍在同一場合怒斥那評審不公,並且解釋半裸 艷照是未經她同意下拍攝的,亦未經她同意被公開。至於為甚麼她沒同意也可以被人拍攝半裸艷照呢?她說那天在海灘拍照時,沒扣鈕的薄小上衣被風吹起,她沒注 意到被攝影師偷拍下來。

未被報導和討論的事

不論在半裸照風波出現前或後,美國和華人福音派裡那些聲稱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士已蜂踴而出,借機繼續薰陶信徒,務使教會內人人感到文化戰爭大難臨頭,要發動反擊之戰。若在半裸艷照公開前這樣做,也許還情有可原,然而,半裸艷照公開後,他們仍繼續這些文宣,就說不過去了。一方面是政治形勢上騎虎難下,就算掩著良心,也得勉強自己要讚揚佩珍;再者,則是意識形態沖昏頭腦又評論質素太低,明明看到一些不利消息,還要繼續大讚佩珍,愚弄人民誤導信徒(相關文章目錄在本文末。)

選美評審不止一人,有另一評審 Jacobs 事後稱,即使在佩珍回答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之前,她根本已不覺得佩珍可以得到冠軍。Jacobs在自己部落格寫了些評論,認為佩珍應該答得婉轉一點,這才反映出她能代表對這事有分歧意見的美國,她立刻收到大量電郵(她稱之為 hate mail),其中不乏一些死亡恐嚇,嚇得她連忙關掉部落格。原來同類事件也發生在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歐普拉(Oprah )身上,她曾邀請女同性戀名人DeGeneres 做訪問,結果從未收過 hate mail 的她也收了很多。看來,不是所有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都是那麼文明的,也不是人人都想置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於「死地」的, 佩珍的手法實在造成不必要地敵我分明。

且又看看她的上司莫勒。莫勒在某次訪問裡表示,雖然她支持同性婚姻,她並不認為佩珍的回答有何不妥。只是,佩珍自此拒絕與她直接聯絡,也不履行加州小姐職 務,令她這位上司很難做,很不滿。後來,當大老板川普出面表示佩珍仍然是加州小姐,莫勒無法接受佩珍明明公然說謊又違反合約中不得拍攝裸照和半裸照的規 定,卻可以保住后冠,覺得這樣更會教壞下一代,所以把心一橫,辭職不幹。

事件中,又有佩珍的母親在川普調停前公開表示,她的家庭是基督教家庭,她為女兒自豪。然而,兩星期後,有一女人聲稱與她保持過一段同性關係,猶如美國福音派 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前主席 Ted Haggard 那般,公開地反對同性戀,但跟他有染的男妓看到他的電視言論,深感不平,而把那段偷偷摸摸的同性關係宣揚出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佩珍處理裸照風波的態度。她不像很多基督徒那樣認錯和期望別人寬恕,而是矢口否認,也不提自己有違反合約,把這錯誤全都推搪在攝影師 偷拍、未經同意地公開、海灘上的風太大,和她被同志運動支持者逼害。被文化迫害和攝影師偷偷地公開,在愛家協會等人眼中可以是合理理由,然而,攝影師是否 偷拍,和海灘上的風是否太大,卻理應令他們感到可疑。有人曾上網看過那些照片(只穿內褲,重點部位貼上星星遮掩),發現佩珍正在擺姿勢讓別人拍攝,而且她的頭髮下垂,沒有半點有風吹過的跡象!如此,佩珍的說法,很可能是謊言。別人揭發「罪證」的動機不良與否是一回事,但並不能藉此轉移焦點而脫罪。違反合約就是違反合約,不管是誰宣揚出來,並不能置事實於不顧。一味指別人動機不良而避談自己做錯,是虛偽且不負責任的。

為何不可以這樣想?

試想,如果問題焦點不是同性戀,而是選美佳麗說「我是信X教的」(假設那宗教在美國不流行),評審不悅,她立刻找那宗教組織來聲援自己,聲稱宗教逼害,各位的反應會是如何?

世界各地的選美會現已發展成為少女作明星夢的捷徑,選美會雖然強調「美貌與智慧並重」,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那是謊言,只是以「純情」和「(裝作)不色情」來 作賣點,背後那些女孩子心裡是否介意作脫星或以性行為換取青雲路,人人都會懷疑。事實上,選美佳麗得獎後一、兩年,未必全都成為明星,只能在娛樂圈內浮沉,籍籍無名。或是思想開放,或是為求「出位」,她們會選擇作脫星,拍色情片,當《花花公子》女郎等。不論美國、台灣或香港,例子俯拾即是。

現在,這位漂亮但不太敬虔的教徒,受不住明星夢的誘惑,一心想出名,所以不介意拍些半裸照,為求勝出選美而隆胸。可惜最後她在答問裡表現失準,大熱出局。於是,她做了一個機會主義者的決定:「不如我把自己打扮為宗教迫害的受害人,讓我宗教裡的政治社運組織替我搞大這件事。如此,就算我無法奪回美國小姐頭銜, 我仍會是頭條新聞的人物。這可能比我無風無浪地勝出,對我更有利,因為若順利勝出,我可能只像前人那般,一年風光後無人記得。」於是,她投靠了那些宗教裡 的政治社運組織。而那些組織正值低沉狀態,無力維持其勢力,結果雙方一拍即合,即使那佳麗在好幾方面都不符合宗教的理想要求,那些組織也毫不介意,找些藉口說可以接受便是了。

對在爾虞我詐的社會裡成長的台港人士來說,這想法應該不難明白。世事從來不是那麼黑白分明,正派人士裡也會有如金庸小說中的岳不群,心裡正直的令狐沖卻只能活在邊緣。我們固然沒有必要期望或堅定相信佩珍猶如天使般純潔,但宗教組織領袖被宗教戰爭意識沖昏了頭,為求達到某些社會及教會界的政治或其他特定目的, 就算放棄一些宗教裡的普遍共同價值(例如尊重女性、不鼓勵人們追求明星夢、不可說謊等),也在所不惜,這種行徑實在令人難以苟同。教內正直的人看不過眼, 或是批評,或是黯然離去。最終,真正未向巴力屈膝且有所堅持而採取行動的人,究竟是誰?很諷刺地,在整件選美會鬧劇裡,看來最願意堅持自己價值而甘願瞬間失去一切,並且不求反擊的,竟是佩珍的前任上司──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當過《花花公子》雜誌女郎的前美國小姐莫勒。她可能自己沒有想到,下屬的一個小動作,會是那麼難忍受,以致於不得已辭職,用行動摑了佩珍和川普一巴掌。這一著,恐怕連 川普也始料不及。莫勒的辭職是「告老歸田」的那一類,並沒有捲土重來的部署;你固然可以指摘她道德思想太開放,竟然會當《花花公子》雜誌女郎,或她已經賺夠了,退下來相夫教子也無所謂;但看來她還比較清楚自己有甚麼信念,並且願意為此犧牲職業,甚至不怕得罪大富豪川普。

華人教會圈裡對這事件的報導和評論,包括香港《基督教週報》裡陳一華牧師的〈選美會後感〉,台灣《國度復興報》的〈加州小姐后冠失而復得〉,而被指有異端背景的《基督日報》,則刊登了〈經歷多重風波,加州小姐最終保后冠〉,當然還有香港明光社同工寫的〈美國小姐選舉與真正的寬容〉。除了陳文和明光社的評論外,從這些文章的內容可見作者們有跟進消息,包括半裸艷照風波,然而,他們對佩珍是否說謊,選美本身是否值得支持,佩珍應否代表保守家庭價值,作基督徒少女的榜樣,頂多只以一句「沒有人是完美的」打發掉,然後整篇文章的重點全是譴責同志運動支持者不斷找機會欺壓基督徒。美國教會圈的做法好一點,沒有如此一面倒和片面。”Christianity Today” 報導而不作太多價值判斷,”Sojourners” 有些評論;也有一些牧師和教授在自己的部落格批評佩珍不應成為美國基督徒少女的榜樣。與本文相關的資料,可在這裡找到:http://s-h-c.org/forum/showthread.php?t=12439

(作者為華人基督教人文學會會長,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總編輯,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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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明光社陣營三大思考盲點

觀乎明光社陣營過去幾年在社會裡的「大戰」,例如反對反性傾向歧視草案、反對《中大學生報》、反對在合家歡時段播放《秋天的童話》、反對高院肛交判決、反對家暴法修訂等,總能找到一些思考模式:

把一切意見分歧政治化(再加上殉道情意結來動員教眾):

1. 對命題P有異議,提出自己其實是更有道理的
2. 面對別人的不同意見時,會嘗試回應
3. 政治形勢開始好像對自己不利,例如主觀地覺得人們不尊重他們,於是說,自己的意見是多元文化一部份,須受尊重
4. 在堅持自己意見必須在多元下受尊重時,他們同時在論述裡滲入了「我們的意見是任誰一個有半點理性的人都應該 接受的」
5. 於是,把自己再變身為「追求真理的人被逼害」

(1)-(2)是理性溝通,嘗試據理力爭,值得欣賞的。然而,(3)-(5)其實已不在論證P,而是把事件政治化,並且,很可惜的是,在第(4)步,他們往往有意無意地把「P是 其中一個意見」說成「P是真理/最合理最明顯的道理」。

這是極普遍的,幾乎每一次,我們都會看到明光社陣營使出這招式。但由於通常不是在同一文章裡出現,有些人(特別教會裡的人)察覺不來。

論述定位轉移:

1. 別人有某種意見P,但我不喜歡
2. 我提出Q
3. (2)漸滑轉為,我提出的Q是一個有同等份量的意見,理應可作「存照」
4. (3)漸滑轉為,我提出的Q是更合理的意見

(2)-(4)的過程中,其實他們並沒有對Q提出更多論證,只是不斷把Q的定性/定位更改,由於每次只更改少許,所以讀者(甚至自己)也不察覺。這個,與美國宗教右派把創造論說成一個意見,然後說成是一個與進化論有同等科學價值的理論,再說成是更合理的理論,因此堅持在科學堂裡必須同時教授創造論,十分相似。

「沒有中立」論:

1. 學者甲說P,我不喜歡
2. 我找到學者乙說Q
3. 於是我得出結論:按照這個權威的衝突,原來那學科是沒有(絕對)真理的
4. 因此,我只須憑個人喜好(或宗教偏好),在P和Q之間任選一個便可,我稱那個為憑良心、憑常識的決定,且是理性的

這推論本身有錯。意見分歧其實不能推出因此沒有一個意見是正確的。正如文化/道德相對論經常以「不同文化有很多道德分歧」推論出「因此沒有絕對/穩定廣泛的道德價值」,但卻被批評為邏輯錯誤(參 James Rachels, "Cultural Relativism",這是美國某流行哲學課本裡的一篇文章。是的,批評這一類文化/道德相對論,哲學界早就有 ,不是甚麼被逼害的偉大的基督徒才想得出的真理)。諷刺的是,現在,反對道德相對論的明光社陣營人士,卻用同 一邏輯來合理化自己的堅持,還要講到自己好像很有學問似的,說甚麼「我們都知道這世界沒有一事是中立的」 云云。

更諷刺的是,明光社陣營在教內經常聲稱,別的信徒縱使提出一些對聖經的另類詮釋(例如聖經沒有反對同性戀) ,但總不能單單因為有不同意見,就說大家隨便憑良心、憑常識選擇一個詮釋便可。那麼,為甚麼在別的課題上, 他們卻用同一招式來說自己可以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在此,他們嚴重地犯了雙重標準。

另一問題是,那個「學者乙」,往往只不過是一些甘願用自己名聲來死充的人,可能是一些在行內沒有聲望的學者 ,又或者是談了另一學科的學者,然而,提出「沒有中立」論的人,總悄悄地把他們當是同類別、同一分量的學者 。總不成,一個電機工程博士批評文化研究裡某觀點,然後我們說:「看!誰說文化研究的專家一定對?某學者豈不曾批評過這觀點麼?因此,我們接受後者並無不妥,你不要來壓逼我們!」說到這裡,他們經常會反駁說,這世界的學問都被無神論者壟斷,學界只是一個大騙局,不幫我們的學者全都是假惺惺的,只有某小撮(我認可的)學者講的話才是最有道理。然而,若然真心相信學界只是一個大騙局,他們一開始就不應該說某個學者講過甚麼,用「學者」這類形像來壓人,倒要坦白說:「我們就是認為 Q是真理,不用再議的,不管全世界的人怎樣看。」

最後一個錯誤是,回到前提(1),假如學者甲有提供詳細解釋,而那解釋是一般人都能讀明白的,我們根本毋須把判斷基礎轉移到比較兩個權威人士的言論上。訴諸權威無疑可以是一種證據,但卻是很薄弱的,根本無法與一個人看了 primary data 後作出理性判斷時所獲得的證據相比。假如學者甲的解釋本已成功讓一般人讀明白,但某些不喜歡那結論的讀者堅持讀不明白,於是堅持只能訴諸權威,但又發現不同權威人士有不同意見云云……,這根本就是那個人自己無法誠實面對理性,流於虛偽,玩弄文字。

近例:

這些盲點,在近日一場有關肛交與HIV感染的爭論裡,表露無遺。(讀者可在圍紀的相關條目裡找到那些討論的資料。)他們先是說,單從科學也能證明黃醫生的觀點為錯,或過度主觀(鄒文一,二)。然後有人旁敲側擊地把事情政治化(方文一,二)。然而,畢竟他們不懂醫學,邏輯混亂,行文草率,很快就被駁回。接著,乾脆不談科學,只說全世界的學界都是盲目和對基督教存敵意的,大家憑良知和常識就可以判斷一切(鄒文三)。

談起這事件,順道提一提我的感受。我見明光社陣營的人拼死地詞窮理虧地爭拗,實在有點慘不忍睹。我不是說,讀書多的人一定對,專業很威,但對方若有膽量這樣越級挑戰,至少也要聰明一點,把自己的文章寫得好,那才好拿出來。正如自問學識未足的我寫論文給老師看,我仍有可能會提出一些正確觀點的,但總不成我連段落組織、遣 詞用字都未做修好,就草草交給他,期望神蹟地「刀仔鋸大樹」。這樣做,只是想被他罵一頓!例如方圓文章草率非常,只能獻醜,卻仍奢望可以存照,以為有資格論「勝負」,那簡直就是期望自己日後永遠被人取笑,貽笑萬世 ,也是對對手一個很大的侮辱。

我覺得這一事上,明光社陣營的教導者要負上很大的責任。明光社陣營總愛找來大批蝦兵蟹將到處寫文章薰陶信徒。在推行社運時,這勉強可以體諒的,因為要在短時間內動員大量信眾。但他們的文字實在慘不忍睹,而他們漸漸地甚至竟以為自己是甚麼料子,可以憑幾句「常識」批駁別人。明光社陣營的教導者亦不斷鼓勵他們這樣做,不斷令他們 以為自己很有道理,很聰明,彷彿萬世皆醉,唯他們獨醒。(因為他們自以為代表真理?自以為最理性?)

就像兩國交鋒,甲國的將領倉卒徵召國民入伍,不給他們優良訓練,不給他們足夠時間,不理會他們是否老弱殘兵 ,總之三個月後就差派他們去前線打仗,還讚揚他們是精銳部隊,無堅不催云云。結果,乙國的軍隊不廢吹灰之力就殺掉他們,片甲不留,但忠心耿耿的小卒仍只懂往前跑,跑向別人的刀口。乙國的將軍望見屍橫遍野,一時間也出現惻隱之心,仰天長嘆,回頭對同袍說:

「甲國的將軍為甚麼這樣忍心,叫這班無辜百姓來送死?我雖不想濫殺無辜,但他們已成士兵,又要奮死打鬥下去 ,我唯有統統把他們幹掉。我希望甲國的將軍不會再這樣讓自己的同胞枉死。甲國將軍本是軍事奇才,我尊重他的 ,他若親自出馬我會嚴陣以待。但軍訓是急不來的,除一股熱血外還有很多標準。這些人除了勇字當頭,舞兩下花 招,甚麼都沒有,有些連刀也拿不穩。這樣的人,來一千個,死一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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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後感

莫乃光:「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後感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筆者在二月廿四日晚上參加了由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主辦的「宗教右派的干預?抑或是世俗主義的盲點?」研討會,主辦者表示有三百五十多人報名參加。當晚的講員包括關啟文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和朱耀明牧師(柴灣浸信會主任牧師)。

從關博士的發言開始,至最後一些與會者的發言止,三個多小時的講座中,筆者作為聽眾之一的最強烈感覺是,很defensive,是辯護的,是守勢的。雖然關博士從發言一開始時已指出,基督徒要「以寬大的精神面對攻擊」,但給筆者的感受至少是言論與策略不一致。

自辯無錯,於事何補?

其實關博士的發言是基於他當晚派發,九頁多張紙長的文章。文章與發言一樣,超過三分之二內容是回應「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當然,這是文章的題目),但筆者總是覺得,這些自辯,對「自己人」澄清自己沒有錯,是對方的錯(誤會一場也好,惡意中傷也好),這又於事何補,難道沒有更重要的話題?

關博士據理力爭,指出很多項遊行召集人的指控屬於虛假指控、雙重標準、亂套標籤等。不過,證明明光社沒有「曾經支持《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基督教沒有 「獲得利益及權力輸送」,基督徒表達意見是公平的權利而不應被批為「人海戰術」,而對方也是這樣做;關博士這些力證在內容也許沒有錯誤,但這是最主要、唯 一要做的辯證嗎?

說到亂套標籤等,其實雙方也何嘗沒有做?關博士提到在第一次立法會上關於《淫管條例》的聽證會上,「反對色情監管」的發言者數目比贊成的三十幾比三,把筆者有份代表的互聯網和資訊科技業界也歸納為反對色情監管,這又何嘗不是扣帽子?

贏辯論與贏人心

既說要以寬大的精神面對攻擊,又何必點名批評遊行召集人的每句說話,大學教授對一位小小學生,是要當頭棒喝還是動之以誠?始終,基督徒要明白,這不是一 場要辯贏對方的辯論會,而是要「贏得人心」的社會活動。筆者在此不是要批評、反對所謂「保守派基督徒」的立場,而是要指出他們在策略上令社會,甚至教會分 化的手法。明光社始終沒有回應,又或者未知曾否反省,為甚麼人家這樣「誤會」他們,抑或這也是策略的一部分?

研討會主題提及「宗教右派」與「世俗主義」,可惜內容始終沒有深入探討,關博士說梁文道批評(「基督不丟石頭」) 香港宗教右派沒有證據,但筆者反而覺得梁文道論據清晰、合理,反而關博士的回應只指出他們自己與美國宗教右派在一些議題立場上不同,其實並沒有回答梁文道 提出,分析宗教右派「錯誤解讀基督信仰」,過份偏重道德議題的論點,梁文道也引述了神學家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的論述,關博士的回應是過份簡化了。筆者鼓勵信徒自已閱讀梁文道的文章。

不論正反 都是朋友

筆者自己也作了太多的批評(是善意的),研討會也有更正面的信息。朱耀明牧師發言的第一句話,已發人深省:「講社會關懷從來沒這麼多人。」引述朱牧師當 晚的部分說話:作為基督徒「不是聖經只叫我做一二三,是跟隨聖經處理生活」,而信仰不是規範,「打麻將、買馬仔」是小事,相對於重要的是如何面對社會上的 不公平。基督徒應在民主化、多元化社會中學習平等、專重、寬容,宣揚社會公平、公義、公正。

朱牧師指,教會的力量非常之大,但亦要承 認社會多元,主張溝通,反對任何歧視,永遠站在保護弱勢社群那邊;構建平台,用謙卑的心,聆聽聲音,接受對話,活出信仰,而「溝通不是單一議題去講」。朱 牧師說「移動」政府非單靠聲音「鬥大」,要長時間鬥爭,不要單看一時政策改變,要以適當信息說服他人。

研討會到尾聲,台下發言時原來 數位遊行發起人也有到場,有兩位也對講員發言回應,卻引起了幾位其他台下人士的「反擊」。這幾位遊行發起人都很年青,最小的是中七生,他們對社會參與的熱 心和勇氣可嘉,關博士也帶領與會人士掌聲鼓勵他們,會後也初作溝通,這是個很好的開始。

朱牧師說:「不論正反雙方,都是朋友。」但他 也給這幾位年青人忠告:勇敢地爭取你們相信的,但無論如何表達,不要衝擊教會,因為教會始終是保護弱勢的地方。遊行發起人也表示朱牧師的發言令他們獲益, 而且他們行列中也有不少不同意教會行逕的基督徒,但他們不是反對教會本身。雙方的溝通,踏出了第一步。

最有效的「武器」是愛

基督徒也許對受到指摘不滿,有受逼害的感覺,感到要反擊(至少在語言上)。但筆者反而認為,基督徒不受逼害、誤會,才是怪事,我們應該反省為甚麼別人這 樣想我們,和「耶穌會怎樣做」?筆者不能提供答案,但希望說,最有效的「武器」是愛。如果因為《淫管條例》和《家暴條例》的修訂發生的事件,能令教會正視 自身面對的問題,令更多信眾可作反思,都會是好事;如果能令教會內外加深對話,更是「因禍得福」。

最後,不得不提研討會一段小插曲: 一位相信來自「反宗教右翼霸權」團體的朋友要拍輯研討會過程,但大會以「私人聚會」,保留版權理由禁止,理由包括不欲會上言論在網上被斷章取義;結果,那 位朋友全場走來走去,工作人員就一直用大小紙板掩蓋鏡頭。工作人員非常克制,值得一讚,但筆者一向支持開放版權的共享創意,這類研討會應愈開放愈好,不同 意以版權理由禁止別人拍輯。真理無懼,愈開放愈明,只要自己也把內容全面開放上網,又何懼任何誤導?

刊載《時代論壇》第一一二三期.二○○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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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奧巴馬就職夜,在為年輕人而設的青年舞會 (Youth Ball) 中說:「新的一代激勵之前的一代,美國改變就是這樣出現的。」 ("A new generation inspired a previous generation and that’s how change happens in America.") 年輕人,是我們的今天與未來,我們是應該讓他們帶領社會和成年人的,並為他們裝備這份信心。

不過,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諮詢,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卻成了焦點,意見愈趨激化,失去了理性討論空間。保守宗教組織群起要求加強管制,卻被指是少數組織化身多個團體以壟斷辯論空間,目的再非檢討條例是否能用作反映社會價值觀,而是變為爭取自己價值觀被官方當為社會整體價值的運動。

只求管制無視條例內容

保守宗教團體所言的「道德禮教」水平是否普遍社會認同?例如,他們當中較極端言論認為:色情等於毒品,應受同等禁制;任何引起人性慾的都屬淫褻;應以牌照方法限制出售色情物品;色情行業是為了賺錢,所以不應以自由為理由容許;不止兒童,甚至「很多成年人也失去了性判斷能力」———這正暴露出,在他們心中,「保護兒童」是藉口,真正目的是把道德標準加於其他人,包括成年人的身上

激進的言論,感性的現身說法,但這些團體卻對條例諮詢內容不感興趣。他們要求強制互聯網供應商過濾,但無興趣就技術可行、執行成本等重要問題理性討論,因為「不懂」就是最強的游說加強監管的大道理。李國能大法官說甚麼審裁處行政與司法職能,不清楚,這不是他們的問題,是政府的責任,總之要管。

保守宗教團體的策略,不是我們一般以為根據諮詢文件內容和問題提供具體回應,而是:(一)簡化議題:甚麼定義、審查機制、執法界限不管,只說支持加強監管,令家長以為這只關於保護兒童不能接觸色情;(二)感性化:講故事容易激發普通家長,甚至社會同情;(三)誤導:為甚麼二百多所學校聯署反對廢除條例(不知當中有幾位校長詳細讀過文件),但政府諮詢從來沒有說過廢法,客觀看根本不可能,但用來威嚇學校、家長就最好了。甚至有報道指有教會學校「強制」要求家長簽署支持加強監管色情。

淪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

近期保守宗教人士的言論,令人想到背後有否政治目的。在一月二十一日立法會的聽證會上,多人特別批評一些議員的反對監管的言論,指這些「民主派」議員身為「民意代表」而反對(他們的)民意,但這些意見與民主派與否有何關係,藉此高調批評民主派,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背後目的為何?

筆者作為基督徒,為這些現象痛心。真正的「沉默大多數」,包括信徒與未信的,都開始覺得很不舒服、負面,令人誤解基督,甚至疏離教會。基督徒不是要對他人包容,而對社會不公義堅持反對嗎?但現在有少數激進保守派基督徒要把道德價值觀加諸其他人和社會之上,在社會公義議題和反對極權卻妥協得無影無蹤,豈非反要賠上沉重的道德和社會形象代價?

當日在立法會聽證會上,湯家驊議員說得好,檢討法例是為了定出一個可以用作界定道德標準的機制,而非為以法律定出道德標準本身。但筆者擔心的是,政府會如何處置大量加強管制要求、但沒理會怎樣做的意見?政府不能只點算回應數目,要返回諮詢文件框架,從理性意見中找出可行的、最廣泛接受的改善條例的方案

莫乃光 公共專業聯盟 副主席

刊載於星島日報》 200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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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一場道德高地爭奪戰

莫乃光:一場道德高地爭奪戰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淫 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期首階段已進入最後二星期,筆者在 這四個月的諮詢期一直全程參與及關注,由初期的業界焦點小組、所有三次的公眾論壇、立法 會事務委員會的討論,和數不清那麼多的各界論壇,由業界、青年和學生、新聞媒體、宗教、人權組織、政黨主辦的都有。在整個過程中有很多深刻的體會,今天在 此分享一下。

諮詢期的上半部分,尤其是政府在各界別焦點小組收集意見時,雖然有不同意見,但似乎算是較能聽到一些具體的關注點,或對諮詢 文 件內的問題和建議較針對性的回應,甚至負責諮詢工作的官員也主動地要求業界和各界別,就個別較少人關注的重要部分多提出意見,但當諮詢步入下半場,氣氛就 完全轉變了。

簡單地說,諮詢已經變得感性,甚至偏離了原本就法例和相關的執行和教育的範圍、條例要討論、爭辯的細節,很多積極發言表達立 場 的團體和人士,根本沒有就諮詢文件內的現行機制、建議措施和各參考問題作出了解或提供具體回應。理性討論欠奉,卻大聲疾呼地打擊對方立場,先發制人地把對 方妖魔化。這種情況出現,不能歸咎於傳媒,而是部分團體的計劃和策略之內手法。

簡化議題突出感性

上 星期五晚在尖沙咀舉行的最後一場公眾論壇,人數也是最多的,有機會發言的很多是家長,也有年青人,意見仍然是不一致的,但以能抽到發言機會者來算,要求加 強監管的居多。保守勢力在諮詢中的策略是簡化議題,在諮詢文件內的法律、技術和執行問題以外創造道德議題,保護兒童沒人會有異議,甚至說色情資訊對兒童有 害也很少人會完全反對,也最易得到廣泛感性支持,再加上以現身說法「講故事」方式爭取同情,蘇錦樑副局長也表示近期收到了不少這些感人信件。

簡化議題另一手法是誤導,多次在公眾論壇上有市民要求不可廢除條例,但諮詢是修例,不是廢除,文件中最接近的只是審裁處應否廢除,這執行問題,危言聳聽說政府可能廢除條例,色情物品「無王管」,是容易爭取認同的高招。

然 而,缺乏了的正是這些道德關注,與真正兒童怎樣才得到最佳保護和發展,究竟有什麼相互關係的科學驗證。有人在論壇甚至說公眾展示內衣或避孕套廣告也屬色情 泛濫的例子,「為什麼要給我看見?」怎樣解決不是他們的責任和問題,早前在公眾論壇就有人大罵「政府高官收十幾萬人工什麼也沒做」,策略性地避開理性討 論,怎樣解決是別人問題,民粹碰上道德主義,結果也許就是如此,「道德高地」就是我指你做。公眾論壇中也有人說,「中國人古時說父母官」,所以,我不懂、 不管也不是錯,能不能也不用理,全是父母官的責任。聽者心寒。

從公眾論壇的不少反智言論,幸好還有香港的年青人,令筆者仍然看到希望曙光。 筆者周六與蘇副局長出席了香港青年協會主 辦的論壇,百多名青少年學生就他們進行了的意見調查分析和討論,是筆者出席過眾多討論中較有質素的,更肯定是最有 「心」的。這些年青人首先嘗試探討淫褻及不雅資訊的定義是否清晰、審裁處的判決標準,這些是絕大部分最積極發聲的家長不提的重要先決了解問題,筆者尤其欣 賞年青人願意主動討論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特別是如何「在互聯網上防止青少年或兒童接觸淫褻及不雅資訊」,而他們最多人支持的仍然是「加強宣傳教育」。

然 而,不可不提的是筆者觀察香港年青人就此議題,相比之前筆者在本欄提及一些就過濾互聯網對美國中學生的研究,雖然比較不算很科學性,但似乎香港學生仍然較 多討論色情之害、如何監管較好,甚少像美國學生主動要求更多自由,甚至否定監管的需要和效益。不知道這是中西文化差異,還是教育制度使然,但相信香港教育 制度不利批判思維發展,是頗明顯的,這是唯一較為令人擔心的。

多疑過慮的家長

筆 者在此要引述英國社會學教授和著名作家富里迪(Frank Furedi)去年出版的兩本書:在《多疑過憂的家長》(Paranoid Parenting),富里迪認為事事過分緊張和保護的家長,已經傷害了兒童,以及家庭本身,每天家長接收到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面對各種威脅的資訊,已經不 懂如何教育出有自信和有想像力的下一代。《有牌擁抱》(Licensed to Hug)則指出過多以保護兒童為名的標準和措施,已令隔代關係惡化,在家庭和社會中猜疑和恐懼的氣氛其實令兒童面對更大的危機,富里迪建議停止愈來愈多的 管制,建議教導兒童,授權他們發展得更自立。

YouTube 上大家可以找到《Did You Know》這 段流行短片,在其第三版中提到這事實:「《紐約時報》一星期的內容,比一個十八世紀普通人一生所見的更多。」在這資訊爆炸世代,人類科技和社 會的發展,有誰有能力讓時光倒流?要真的保護下一代,是讓他們看不見、聽不到,還是要訓練他們的分辨能力,終身受用?反過來說,要管要禁,只是自欺欺人, 其實不用技術專家告訴我們有沒有可能。

但筆者補充,這並非代表對兒童不管不理,反而我們成年人要停止利用兒童作藉口,推動自己的道德理念 甚 至其他利益。例如在互聯網管治群體中,近年海外趨勢是業界與關注兒童福利的團體,與政府、家長、學界,甚至媒體合作,從反色情這道德主導題目轉向真真正正 地只講保護兒童的可行方案,「家庭線上安全學院」(Family Online Safety Institute)就是這樣的機構,這才是幹實事,而非借題發揮。

諮 詢至今,筆者認為關鍵問題絕非「色情危害」這些主觀道德觀念(可惜不 幸客觀社會事實是太多人肯買這些資訊的報刊等),真正的關鍵問題是我們是否認同把道德決定權放在官方和政府手中,是否接受有道德警察。但在現時缺乏理性討 論細節,過分意識型態的回應主導下,若然政府以重量而非重質地點算諮詢的回應,保守道德主義者必然「勝出」,政府不能只數算這些不反映「沉默大多數」的較 極端聲音,否則後果恐怕非常嚴重。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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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互聯網過濾功不補過

莫乃光:互聯網過濾功不補過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新的一年又來了,香港互聯網協會製作了一張電子賀卡,祝願引述了有互聯網之父美譽、互聯網協會創會會長、現任Google首席互聯網顧問的特.瑟夫博士(Dr Vint Cerf)的一句話:「讓我們在新的世紀立志,教育我們的孩子們,懂得對他們所見所聽深入地思考。這勝於任何的電子過濾,更能建立真理能穩站的基石。」

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第一輪公眾諮詢,已進入最後一個月。在新的一年,讓我們也以另一個新的角度審視過濾互聯網這個問題。不久之前,朋友向筆者介紹了蓮.瑟頓博士(Dr Lynn Sutton)的一本書《不准接入:互聯網過濾如何影響高中學生的學習》。瑟頓是美國華克森林大學(Wake Forest University)圖書館總監,這書內容來自她對知識自由應用於中學環境的學術研究,其目的並非如一般數量化的研究,只集中計算不同過濾系統的準確度,如過度攔截(over-blocking)和攔截不足(under-blocking)的比率,而是以質量法研究中學生在利用經過過濾的互聯網進行資料研究時的體驗,分析這些過濾對學生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下之言論自由所可能受到的影響。

筆者在此簡述研究的結論。研究發現在校內使用的過濾系統,把正當的、受憲法保障的言論內容也阻截了,雖然校內有機制讓學生要求把被錯誤攔截的網頁解封,但多數學生不知道,或覺得廢時失事,故機制並不有效改正錯誤攔截的傷害,而且學生早已熟悉很多規避過濾的方法。大部分學生表示學校的過濾系統拖慢了他們的研究作業,對此感到沮喪,甚至憤怒;另較小部分學生認為雖然過濾可能是有需要的,但仍對之持負面感覺,極少學生認為過濾是正面的。

家長式心態不可用

學生對這種過濾系統其實也有很多改良意見,但從沒人認真地諮詢他們。例如分班級甚至個人化地過濾、給教師權限把過濾停止、在班房內有教師看管下提供至少一台沒經過濾的電腦,甚至實施一個停止過濾的試用期,看看真的有沒有,以及有什麼為害。另一方面,在有過濾下學生其實仍會間中接觸到不良網頁,但他們不覺得這有什麼永久傷害,一般只會處之泰然,繼續作業,但他們也認為那些未有那麼成熟的學生,可能會較受影響。

總括而言,學生甚至教師都對過濾系統有不同程度不滿,有些學生更指出他們每天在校園所見所聞比網上被禁的內容更甚,但更令人擔憂的是,學生和教師都採取「即使要求改良過濾,也未必有用,有用也太麻煩或太慢」的態度,瑟頓指出,若社會未來的決策者被教成逆來順受,在連嘗試要求改變前已放棄,那麼「民主的前途是暗淡的」(當然,筆者恐怕在香港,教育制度目標正是要訓練這種消極態度)。

瑟頓的研究引述了很多其他學術研究資料和結論,多數也指出學校與家長與其主觀過濾其認為是不良的內容,不如教導學生自己嚴謹思考、分辨是非的能力,才一生受用。家長與教師不應短視而因小失大。研究更發現一個關於數碼隔膜的問題,因為有些資源較佳的學生在校內被過濾系統找不到的資料可以回家在沒過濾的電腦找到,比家貧學生或家中電腦被過濾的學生有優勢,也變成了另一種數碼鴻溝。筆者聽過很多人說家境較差的家長不懂電腦,要協助他們監管他們的子女上網,原來研究發現相反支持邏輯的證據,愈管可能對學習愈有反效果。其實關鍵始終是,究竟我們對年青人信任與否。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

筆者明白家長對互聯網上不良內容的憂慮,但有些家長對過濾系統的盲目信心是沒有足夠實證和科學基礎的,問題存在但並非如此簡單,過分(誤以為已經)保護後果可能更嚴重。我們在香港除了要對在家用互聯網進行過濾要三思之外,也要正視在學校、圖書館進行過濾的後果,在試圖進行任何強制過濾之前,必須要像瑟頓這類系統化地針對學生意見和對其學習影響的客觀研究,不能只聽從小部分家長或教師的主觀監管意願,而且,諮詢學生意見也要客觀中立地進行系統科學化研究,不能只在學校或個別有立場組織的環境內搞些論壇,只收取到學生在可能有同輩壓力下的回應。

最後,再說回文初引用互聯網之父瑟夫的那段話,是來自他一篇名為〈真理與互聯網〉的短文,屬於互聯網協會行為守則部分,全文值得引述:

「真理是有力的溶劑,堅石高牆也可被它溶化。互聯網是自由最有力的催化劑之一,可以把真理露出於願意看到的人眼前,難怪有些政府和組織恐懼互聯網和其揭發真相的能力。但互聯網的力量是把雙刃之刀,也能同樣輕易地傳播假訊息,有識與無知在網上的電子世界共存,哪怎麼辦好?

是沒有任何分辦真假的電子過濾法的,也沒有任何可分辨金與鉛的魔術技術,我們只有一個工具可用:嚴謹的批判思考。這道理除了應用於互聯網,對所有其他通訊媒體亦然,只不過萬維網令我們看得更清楚吧。珍貴的和垃圾的內容並列,引發人的思維,這是所有人學習的機會,我們真的要思想我們所見所聞的,評估並選擇,揀選什麼東西引導我們。

有什麼比教導我們的孩子們,裝備他們自己面對這社會、經濟和科技巨變的新世紀,來得更有價值?」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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