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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看全球禱告日事件--用甚麼理由批評才是更恰當?

有關那個全球禱告日用過份手段阻止記者報導,和針對地壓止回歸基督精神同盟在場活動(參考等),鮮見《時代論壇》裡各人頗一面倒地批評禱告日的主辦大會當局。

基本上我也認同那同盟的訴求,認為大會管制手法極為不對。只不過,我仍有一點不接受。那就是,即使同盟的人手法比去年的溫和得多,他們可以辯稱這已不算是 「踩場」,但這行動根本就是政治性的,強行說別人不準他們進入是違反合一真理,是用宗教理由包裝政治行動,這就令他們失去了一些道德意義,變得有點虛偽。 若不喜歡說這是虛偽,那可能只是思考水平太差,所以傻乎乎地自以為真的純粹只有宗教動機(我相信世界裡不聰明的人可以有很多的)。那麼,我的回應是,這同 盟有必要在思想立場上多下功夫,免得在這個文化論述衝突的局面裡,完全站不住腳。

(By the way,FYI,關啟文博士原來也有表態。 他在近日一個談福柯的明光社講座裡,聲稱同盟的手法非理性。這是一位有出席的、並且熟讀福柯的學者告訴我的。看來,同盟要面對的,還有整個明光社陣營對他 們不夠理性的不滿。我無意說我同意關的判斷,但同盟不得不留意他們要面對的戰線是很廣泛的。所以,更請勿再說一些講不通的話。)(順便一提,那學者認為關對福柯的講論錯得很,不過,那裡只是preaching to the choir,一眾擁躉當然會自我感覺良好。)

以上的回應,我貼了在《時代論壇》網站裡相關新聞消息的網頁回應欄。未幾,新一期的《時代論壇》出版了,其中有(性文化學會的)關浩然傳道的文章,批評大會手法。(看來,他與批評同盟為不理性的關啟文博士,要有一些溝通時間了。)

聖靈降臨與全球合一禱告日

關浩然

…… 當義工一邊喊「耶穌愛你」,一邊推撞驅逐記者和異見者時,我想到印尼排華時,部分暴徒在強暴婦女時,一邊喊「真主萬歲」。耶穌愛你,但我討厭你,請你們離開。這竟然是聖靈降臨節的祈禱大會。當合一不再是異見者之間的共融(這裡的異見,不是基本信仰的異見),而是同一意志的力量與數量的展示,這是哪門子的合一?上一年,馬時亨弟兄說(大意如此):上帝會懲罰搞事的人。今年,工作人員說相似的話。這可能是保衛神聖之地的奮勇,是出於高尚的動機,但我卻認為是很差勁的神學。

昔日的祭司,地位就如今天的官員富商,城中鄉紳。我誠心地問,假如全城更新的領袖,如此地對待一些來申訴的信徒,就是那個提出要替六四、五一二、天安門母親、奶粉嬰孩、趙連海、劉曉波等等代求的「回歸基督精神同盟」,然後仍然能夠如同昔日一樣,使「許多祭司信從這道」。那麼,「這道」是否還是昔日的那「道」?

我認為,今次的聖靈降臨節合一祈禱大會,是一次失敗的聖靈降臨節「宗教」活動,是一次失敗的「合一」聚會。這是悲愴的結局。

(筆者按:本人並非同盟成員,過去也曾就同盟的一些行動作出頗嚴厲的批評,但支持他們這次的禱文和祈禱行動。本人曾向全城更新當局發電郵建議考慮採用民間的禱文,若非全部,也希望是部分。事件發展至此,實在令人遺憾。)

承接我之前對同盟的質疑,我對關文也有少許--只是少許--保留(因此明光社支持者請勿又胡亂猜測我在針對有明光社背景的關浩然)。如果有一群信徒,自命按上帝心意開一個合一禱告大會,而他們卻有自己的議程,不歡迎某些立場的信徒參與,OK,他們神學差勁,他們未必持守著耶穌的真,這合一聚會很失敗,但究竟在甚麼程度上我們可以合理地在教報同聲公開譴責之?

例如,《時代論壇》和福音派圈子,與主要來自靈恩派的全球禱告日的圈子,並不相同,並沒有很密切的問責關係。換言之,若靈恩派弄一個全港禱告日,但沒有多大興趣邀請福音派裡的德高望重領袖,福音派那邊的人即使像小孩地生氣彈跳,也沒法子,說別人不肯跟自己合一,亦顯得是有點薄弱的批評,因為大家向來都心照不宣,知道各有各宗教地盤。(我無意暗示,這次事件可以十分恰當地用靈恩派和福音派來界分,以上只是用來說明重點的假設例子而已。若有人真的無法避免不必要聯想,可自行設計一個例子,是某地兩大教會老死不相往來,某天某教會搞一個社區合一禱告日……)

充其量,這些批評只能說他們的行動沒有配合他們的言論(即言行不一),或他們的言論其實本應包括接納他人,但他們卻不為意原來自己的立場會帶來這個理論上的後果,需要他們去遵守(即思考水平太低)。但言行不一或思考水平太低這類批評,有多少人會關心?(我會,但我知我是少數。)

我認為,批評全球禱告日大會向香港社會發放一個很錯誤的訊息--關心世界的基督徒原來不會為某些人祈禱的,像是向權貴獻媚,會是更加合宜的批評。高呼「搞錯呀,你話你主張合一,但又不肯讓我一同禱告!」,其實是拐了太多無謂的彎角,並且把最關鍵的問題忽略了。關傳道和好些選用這類批評的朋友,似乎有點本末倒置。(至於同盟的人也用這理由,我只好說:他們在思考方面下了太少功夫。)

同理,批評大會對待傳媒手法不開明,其實也只是投訴一些技術性小問題,沒有抓緊事件的核心。當然,若你是傳媒界的,你把這點放得很大,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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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也許不是無心的忽略,而是在香港教會裡,大家習慣了用別的理由來掩飾自己的真正理由和立場,主要用來迴避真正衝突,尤其當牽涉到政治。若太學者地看誰寫了 甚麼,拒絕推斷文字以外的潛台詞,您通常都會讀錯讀漏!即例如,某人批評A立場,有些想支持A立場的人不想或不敢正面反駁,於是不斷找些小問題來「煩死」 那批評者,諸如罵他說話無禮、目無尊長、或某個不重要的例子原來引用錯誤或出自一個私人談話等等,這就可以高明地既不用被人知道自己支持A(因此不用捲入 爭論,暴露自己的思考無能),卻又可以打擊反A的人士。不用多問,我是不喜歡這些的,但無奈這就是這圈子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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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回應蔡志森對吳宗文事件的謬論

續上帖:我之前沒有留意到,吳宗文鬧出來的事件,原來已有蔡志森官方地在明光社網頁出來護航。那麼,我們可以更恰當地以政治動機來理解明光社的動作了,因為他們已官方地表態,要支持那些親建制的大牧。參這段視頻:
http://www.truth-light.org.hk/main/woodman.jsp?id=woodman-20100423
或這裡:
http://video.neighbouronline.com/org/sofotal/woodman-20100423.wmv

蔡志森竟然只高舉有牧師肯關心社會是要鼓勵的,然後完全不提吳牧言論是否可能不合理,實在令人驚嘆。說到底,他還是只懂針對批評者不夠禮貌(又是香港教會建制派最愛但又最蠢的招式,只有奴性的基督徒才會認為那是很有說服力的),並且,他還創作一個新理由--認為那會嚇怕牧者不敢關心社會。

這些是很笨的想法。基督教要求的,不是形式上有牧師肯回應社會問題,而是回應得來,還須符合一些基本理念,否則,回應來幹甚麼?難道二次大戰時積極支持希特拉的牧師應該獲得讚賞麼?(若有人立刻想說,您這樣把吳宗文立場與支持希特拉相提並論,是很錯的!那麼,我只能認為您的思想能力太低,我沒興趣解釋,並且,祝願您日後不會用類似論證而被我抓到,揭發原來您這「反駁」只是在玩弄文字。)但他卻只支持前者,妄顧後者。若是真誠地這樣想,我們只能說他笨,沒資格說基督教有甚麼倫理政治理念,若是他明知還要談別的,但卻只提出這樣的評論,他就是玩弄轉移視線的手段。

另外,有關禮貌問題,我已說了很多遍,就算他們再禮貌,像蟻民叩見縣官大老爺那般,那些大人物會理睬他們的麼?這其實只是用一些假問題來掩飾了自己對問題言論的意見,強行把話題焦點取消。再者,現在問題不是有些牧者需要接受特別保護,所以放出來的屁也要說是香的,這樣才能令弱小心靈的他們還有丁點勇氣出來回應社會。而是他們完完全全地認為自己是奉神旨意而行,在他們眼中,所有批評者都是錯到被魔鬼利用,不管是蟻民式叩見,抑或示威遊行,甚至有再大的壓力,這些大人物都會「擇善固執」,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樣,還要保護來做甚麼?說到這裡,不禁令人想到,或許更恰當的講法是,蔡志森自己的立場也是如此親建制,所以相濡以沫地袒護吧!

蔡志森又說,現在很多人對某言論的批評,只會看某番言論是由誰說出來而決定的。這一點,我十分懷疑,這是蔡志森本身的陰謀論令他覺得人人都想針對他們那些所謂保守人士,抑或真的有事實根據。蔡志森之類的明光社論述最愛就是說自己很了解別人在想甚麼,於是連別人否認有因人廢言,他們也會否認的,結果,自己一直幻想出來的敵我格局,自然就成真了。(這不是沒有前科的。在中大學生報事件中,蔡志森等人不斷聲稱自由主義者很無禮貌,不肯溝通,藉此在教內搏同情。但當他們列入黑名單的梁文道公開在明報說願意對話後,三個月內沒有任何明光社的人接觸他。這是我親自向梁文道求證的。在教內,卻有一大群盲眾以為明光社真是那麼可憐,繼續積累對所謂自由主義者的仇恨。)

最後,不如我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上面首三段的質疑,完全沒有建立於那些言論是由誰說的。那麼,請問蔡志森會否理性地出來回應?抑或一見到是張國棟寫的,就因人廢言,正如他兩年來一直對我的批評和意見閃避不肯正視?

談到這種甚麼都推說是別有用心的人想針對自己的意識形態陣營的論述,那就順道要回應一下吳宗文。他聲稱,很多人都有表達類似政治立場,為何人們偏偏針對他?於是他斷定那是針對基督教或針對政治保守人士。一,在香港社會裡有很多表達類似政治立場的人,都已有人批評他們,否則也不用弄到要公投,公投不會成為城中熱話吧!吳宗文看不見的麼?二,表達這類政治立場的人,有多少個像吳宗文那般,是一位牧者,且是一位廣為人知、廣被推崇的牧者?正正因為他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人們才有這麼大的反應。

為甚麼一番明明有問題的話,在教會裡,總是有無數的人創作無數的藉口來左閃右避,到最後,連最簡單最直接的,發言者提出他那言論的理據,原來也沒有做過,一切,只淹沒在空洞政治指控。可笑的是,蔡志森之輩很愛指摘別人的批評只不過是政治指控,卻看不見自己也是如此。用聖經的話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這樣的人,有甚麼資格指點社會應該怎樣走,才算是維護了公義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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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一.以政治表態取代理性討論

唯一一本評議這十多年來香港教會社關界盛事──明光社陣營之興起──的拙著《論盡明光社》,自本年三月出版後,八個月來基督教內幾乎無人談論。原因可能是理虧不敢回應,也可能是腦袋已沒有甚麼理性空間,只能用政治手段來處理,以為回應只會變相為不喜歡的觀點做宣傳(或許還有其他可能性,不贅)。

若不敢或不喜歡認真談論,在自由社會裡,本人當然束手無策。但有趣的是,如果人們真的沒興趣談,為何會處處留幾句話來負面地標籤一些聲稱是屬於本人之觀點?那些言論有些是網上留言,有些以文章形式出現。在我有留意的言論裡,這類閒話全都反映出他們要麼沒有看過拙著,要麼看不到且講不出究竟拙著的重點,結果 只是找些旁節 ──甚至製造稻草人──來大造文章。那些人總不正經討論拙著觀點之對錯,卻假定了其中有錯,且是自明的,於是可以隨便踐踏,肆意斥責,連提出理由也懶得作。

這些活動之目的明顯地並非理性對話,而是標籤。標籤動機為何?為自己喜歡的意識形態作公開表態 (public endorsement ),製造政治氛圍,好令旁人即使未思考觀點對錯,已對某人某立場有負面印象。

二.近例

且看看十一月八日《國度復興報》的黃少芬對拙著的講論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來仍會洶湧。在網上搜索「明光社」資料,頭幾頁多是惡意批評;早前張國棟寫的《論盡明光社》,令長久對批評沉默的蔡志森終於開聲辯護。日前,陳士齊又在傳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罪之有,到底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錯失或有 未完善之處,也不「配」那相當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實反映社會道德已落入非常險峻的景況。先知只出現在祭司和君王失職的時代,按神 的旨意,神的 殿交付祭司,神的國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盡其職,理想的國度就會延續下去,社會也不需要先 知發聲,因為 沒有甚麼需要糾正和警惕。」

第一句有點狡猾,我並不是「反明光社」,我從來都沒有機構忠誠和不忠誠(這名詞是我早在2001年首用的,批評當年各機構背後那些自命開明的支持者盲目),我只反對歪理,不管那是由誰提出,替甚麼議程服務。第一句另一狡猾之處是,黃君沒有明明地說拙著的批評是「惡意」,但卻隱晦地以蔡志森忍不住開腔回應來暗示拙著很過份。然而,過份在哪裡?沒有交代。黃君只是獨斷地說被批評的明光社「不配得」,這並不算有提出 過任何理由。

其實那篇蔡文我有撰文指出其錯漏的,但無緣刊在《時代論壇》印刷版,因此可能令很多人以為我沒有回應過。我的回應之一正是蔡志森故意不談拙著的主要批評,只找旁節來大造文章。未知黃君看過了嗎?另外,請問黃君能否講得出拙著的主要論點,然後指出某幾個不明白的地方?如此隻字不提拙著講過甚麼就踩下去,單憑一些泛泛之談說明光社陣營不配被人這樣批評,更在毫無論證下把明光社說成偉大的先知,在執行上帝旨意,反映黃君只求造勢。這寫作手法合符報章記者編輯的操守嗎?(其實我不覺得出奇。我早就留意到黃君服事的《國度復興報》比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更積極和囫圇吞棗地抄襲美式文化戰爭論,且比該兩組織更懶得跟人辯論這論述之真 假對錯,只求 硬塞給讀者。)

三.黑白真的分明?

讀過(和明白)拙著的人會知道,我的觀點之一是,就算要實踐基督教價值,也不一定要用明光社陣營選用的手段;就算要關心社會道德,也不須要篤信文化戰爭論,可在敵對思維裡找一些中庸之道。這一點之簡單易明,甚至連明光社陣營裡的人也曾公開承認的──他們認為信徒可以合理地用別的手段回應社會;而建道神學院梁家麟院長也曾以辛辣文筆鮮活地教育過讀者「手段不等於目標」這簡單道理。然而,諷刺的是,倒是一大群自以為必須要支持明光社陣營的人(包括平信徒、報章記者編輯、教牧、神學院教授),經常在字裡行間滲透出「逆我者皆在背叛上帝」的霸氣。例如幾個月前有一位聲稱教師的讀者不滿意我同意黃國棟醫生對有關愛滋病感染的報告的合理解讀(那解讀會令一些只憑常識胡亂猜度的人誤會),突然把我說成甚麼極端自由主義者,然後那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致道德淪亡」的罪名一個又一個的拋過來,幾千字的文章毫無組織,只是生安白造些罪名來罵。如此黑白分明,實在能令頭腦簡單的人感到很安樂。(這些人大概沒有讀過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的顧問之一 的羅秉祥教授 的經典倫理著作《黑白分明》。)

四.下樑為甚麼會歪?

話說回來,這些愚魯妄夫如同那些罵明光社為塔利班的網民,過於情緒化,本不值得一談,但有趣的是,很多口稱容許多元意見的既得利益者卻似在悄悄地享受著這些民粹霸道帶來的被奉為主流的政治利益。那怕就是半句「各位不要胡亂過火批評」,他們也懶得說。呼籲各位不要過火的話,2005年反SODO時蔡志森曾說過一遍,胡志偉牧師也曾撰文說要慎防基要主義(反智)。但自此就沒有人出言阻止支持者對別人作出無理和苦毒的攻擊,甚至有教牧公然在明光社陣營的活動裡指罵某神學教授是「假基督徒」而沒有人阻止。可見,問題已不單是民眾情緒高 漲,而是有人 在縱容,從中得利。

最後,不如讓我親自解說拙著一個很主要的觀點,免得永遠沒有人知道:拙著批評華人教會以致北美福音派裡有強烈的民粹土壤,令一些出師有名或動機良善的行動變成一團糟!這多少是對明光社陣營領導層有利的。(諷刺嗎?)現在,有些人沒有讀書卻批評,讀不明白卻自命理性,抓著枝節卻當是回應了,滿腦子只求政治造勢,正好親身示範了拙著所批評的教內文化扭曲、無視理性討論、和人們只關心造勢及乘機鞏固自己的地位。在這樣的文化土壤裡,就算沒有明光社作導火線,遲早也會出事。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甚麼未來!
張國棟

註:
本文於2009年11月9日寫成,投稿往《時代論壇》,不幸被拒,理由是字數過長。但該報本身有不少這樣長度的文章,亦會把長文分兩期刊登。本人在這兩年多次寫作有關社會道德爭議的評論文章(即會多少觸碰明光社陣營),投稿往該報,請求刊在印刷版,但結果都是只能刊在極少人看的網上版,下場是被一些滋事網民嘲笑玩弄。(那些閒人的表現,跟明光社經常聲稱的那些在網上抺黑明光社的網民的表現,其實相差不大,或許只差在沒有講粗口。)另外,本人在該報投稿超過十年,每年十篇八篇,無人能及,獲刊登投稿達九成之多,唯在這兩年才發現該報規則特別多,有時說字數過長、有時說提了一些所謂「私人談話」、有時說本人反駁的文章沒有在該報刊登過等等,只要不慎犯了其中一條,那文章就會被拒。真的是新人事新作風!結果,正如本文所說,本人對明光社陣營的評論和觀點,根本無法在這報章內獲得恰當及公道的認知,然後,隨著一大群愚魯信眾道聽塗說後不斷找小節來對質和嘲弄,本人觀點不單無法見天,更不斷被扭曲。如此,他們再一次關起門,做了一場戲,然後自我安慰地說:「我們的立場沒錯,那些反對者全都不講道理,情緒化。好了,我們繼續勇往直前!」正如拙文所說,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甚麼未來!

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一.以政治表態取代理性討論

唯一一本評議這十多年來香港教會社關界盛事──明光社陣營之興起──的拙著《論盡明光社》,自本年三月出版 後,八個月來基督教內幾乎無人談論。原因可能是理虧不敢回應,也可能是腦袋已沒有甚麼理性空間,只能用政治 手段來處理,以為回應只會變相為不喜歡的觀點做宣傳(或許還有其他可能性,不贅)。

若不敢或不喜歡認真談論,在自由社會裡,本人當然束手無策。但有趣的是,如果人們真的沒興趣談,為何會處處 留幾句話來負面地標籤一些聲稱是屬於本人之觀點?那些言論有些是網上留言,有些以文章形式出現。在我有留意 的言論裡,這類閒話全都反映出他們要麼沒有看過拙著,要麼看不到且講不出究竟拙著的重點,結果 只是找些旁節 ──甚至製造稻草人──來大造文章。那些人總不正經討論拙著觀點之對錯,卻假定了其中有錯,且是自明的,於 是可以隨便踐踏,肆意斥責,連提出理由也懶得作。

這些活動之目的明顯地並非理性對話,而是標籤。標籤動機為何?為自己喜歡的意識形態作公開表態 (public endorsement ),製造政治氛圍,好令旁人即使未思考觀點對錯,已對某人某立場有負面印象。

二.近例

且看看十一月八日《國度復興報》的黃少芬對拙著的講論: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來仍會洶湧。在網上搜索「明光社」資料,頭幾頁多是惡意批評;早前張國棟寫的《論盡明光 社》,令長久對批評沉默的蔡志森終於開聲辯護。日前,陳士齊又在傳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 罪之有,到底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錯失或有 未完善之處,也不「配」那相當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實反映社會道德已落入非常險峻的景況。先知只出現在祭司和君王失職的時代,按神 的旨意,神的 殿交付祭司,神的國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盡其職,理想的國度就會延續下去,社會也不需要先 知發聲,因為 沒有甚麼需要糾正和警惕。」

第一句有點狡猾,我並不是「反明光社」,我從來都沒有機構忠誠和不忠誠(這名詞是我早在2001年首用的, 批評當年各機構背後那些自命開明的支持者盲目),我只反對歪理,不管那是由誰提出,替甚麼議程服務。第一句 另一狡猾之處是,黃君沒有明明地說拙著的批評是「惡意」,但卻隱晦地以蔡志森忍不住開腔回應來暗示拙著很過 份。然而,過份在哪裡?沒有交代。黃君只是獨斷地說被批評的明光社「不配得」,這並不算有提出 過任何理由。

其實那篇蔡文我有撰文指出其錯漏的,但無緣刊在《時代論壇》印刷版,因此可能令很多人以為我沒有回應過。我 的回應之一正是蔡志森故意不談拙著的主要批評,只找旁節來大造文章。未知黃君看過了嗎?另外,請問黃君能否 講得出拙著的主要論點,然後指出某幾個不明白的地方?如此隻字不提拙著講過甚麼就踩下去,單憑一些泛泛之談 說明光社陣營不配被人這樣批評,更在毫無論證下把明光社說成偉大的先知,在執行上帝旨意,反映黃君只求造勢 。這寫作手法合符報章記者編輯的操守嗎?(其實我不覺得出奇。我早就留意到黃君服事的《國度復興報》比明光 社和性文化學會更積極和囫圇吞棗地抄襲美式文化戰爭論,且比該兩組織更懶得跟人辯論這論述之真 假對錯,只求 硬塞給讀者。)

三.黑白真的分明?

讀過(和明白)拙著的人會知道,我的觀點之一是,就算要實踐基督教價值,也不一定要用明光社陣營選用的手段 ;就算要關心社會道德,也不須要篤信文化戰爭論,可在敵對思維裡找一些中庸之道。這一點之簡單易明,甚至連 明光社陣營裡的人也曾公開承認的──他們認為信徒可以合理地用別的手段回應社會;而建道神學院梁家麟院長也 曾以辛辣文筆鮮活地教育過讀者「手段不等於目標」這簡單道理。然而,諷刺的是,倒是一大群自以為必須要支持 明光社陣營的人(包括平信徒、報章記者編輯、教牧、神學院教授),經常在字裡行間滲透出「逆我者皆在背叛上 帝」的霸氣。例如幾個月前有一位聲稱教師的讀者不滿意我同意黃國棟醫生對有關愛滋病感染的報告的合理解讀( 那解讀會令一些只憑常識胡亂猜度的人誤會),突然把我說成甚麼極端自由主義者,然後那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化」、「引致道德淪亡」的罪名一個又一個的拋過來,幾千字的文章毫無組織,只是生安白造些罪名來罵。如此黑 白分明,實在能令頭腦簡單的人感到很安樂。(這些人大概沒有讀過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的顧問之一 的羅秉祥教授 的經典倫理著作《黑白分明》。)

四.下樑為甚麼會歪?

話說回來,這些愚魯妄夫如同那些罵明光社為塔利班的網民,過於情緒化,本不值得一談,但有趣的是,很多口稱 容許多元意見的既得利益者卻似在悄悄地享受著這些民粹霸道帶來的被奉為主流的政治利益。那怕就是半句「各位 不要胡亂過火批評」,他們也懶得說。呼籲各位不要過火的話,2005年反SODO時蔡志森曾說過一遍,胡志 偉牧師也曾撰文說要慎防基要主義(反智)。但自此就沒有人出言阻止支持者對別人作出無理和苦毒的攻擊,甚至 有教牧公然在明光社陣營的活動裡指罵某神學教授是「假基督徒」而沒有人阻止。可見,問題已不單是民眾情緒高 漲,而是有人 在縱容,從中得利。

最後,不如讓我親自解說拙著一個很主要的觀點,免得永遠沒有人知道:拙著批評華人教會以致北美福音派裡有強 烈的民粹土壤,令一些出師有名或動機良善的行動變成一團糟!這多少是對明光社陣營領導層有利的。(諷刺嗎? )現在,有些人沒有讀書卻批評,讀不明白卻自命理性,抓著枝節卻當是回應了,滿腦子只求政治造勢,正好親身 示範了拙著所批評的教內文化扭曲、無視理性討論、和人們只關心造勢及乘機鞏固自己的地位。在這樣的文化土壤 裡,就算沒有明光社作導火線,遲早也會出事。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 甚麼未來。

張國棟
2009年11月9日寫成,投稿往《時代論壇》被拒,理由是字數過長,但該報本身有不少這樣長度的文章,亦 會把長文分兩期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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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美反墮胎牧師 祈求奧巴馬腦癌死亡惹抨擊

基督教報章出現這新聞,「美反墮胎牧師祈求奧巴馬腦癌死亡惹抨擊」,我接著寫了個回應,如下:

回應文章: 回應
回應者: 張國棟

其實奧巴馬的政策方向算是兼容的了,他的左,大概只是在極右眼中顯得左。例如他的Faith-Based and Neighborhood Partnerships政策,比親福音派的布殊更擴大了宗教團體參政和運用公帑辦慈善機構的空間,好些福音派人士有參與這個部門的。他的就職禮,是請華里克祝禱的。只是,由於這一年美國政府不斷插手經濟,政治右派大為不滿,斥之為社會主義,其他右派(包括宗教右派)借勢吵嚷,尤其在近月的醫療改革問題上把奧巴馬炒作成為好像是德國納綷黨那般,要控制人民生死,所以奧巴馬的「左」形像仍深入民心。

可惜,美國的保守右派基督徒十分盲目,只要人家一日未符合他們所有要求,就只懂敵意相向,天天炒作文化戰爭恐慌來煽動群眾,例如 Fox 新聞台不斷靠這些敵意來賺錢,不斷請人上新聞台罵。有人批評這群右派是神權政治心理,其實也有道理,因為如此咒詛所有不合「神旨意」的人,期望他們全都失勢或死掉,豈不正是在追求/鼓勵一種神權管治?(這跟我別處提及的那些忽然務實的言論相比,頗為諷刺。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5303& amp;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

談這些美國事,跟香港有甚麼關係?首先,香港有不少信徒在那裡取經,我不單是指明光社陣營(那其實也算是略有篩選的),若你看看《國度復興報》,會發現那裡更徹底地把美國宗教右派的思想搬來香港,一字不漏。北美眾教會刊物也是清一色地把這些思想灌輸入北美華人信徒腦袋裡。若你想了解有多嚴重,我可告訴你一近例,某刊物可以因為某信徒作者曾發表同情民主黨的言論而最終要跟那人劃清界線。在這些思想長期入口下,你以為思想和輿論更不多元的香港教會可以免疫嗎?可惜至今未有任何基督教領袖提出任何警剔。

二,美國宗教右派最主張的思想是文化戰爭,這思想香港教會似乎也過於流行,沒有人敢寫東西質疑。

三,美國宗教右派另一維持生命力的方式,是要求信徒不要看、不要聽、或不要相信任何不是來自他們的資訊,尤其要不信任學界,聲稱那些東西全都是被無神論或自由主義污染的。如此,難怪美國信徒那麼容易被宗教右派影響。

可舉一例:有一位教會朋友從來都不關心政治,但搬了去別處後參加某家教會,天天就是聽人們好像很有學識地罵民主黨,不消半年,重聚時,她已滿口奧巴馬這裡不是,那裡不好。當人們甘於活在一個小圈子內,不理會圈外的消息和言論,很容易就會變成這樣子。現在,香港好些教會組織各自為政,各自出版刊物,拒絕溝通,建立自己的小王國,信徒過份著重堂會生活而忽略跨堂會或甚至教外的言論,最後要出現美國那樣子,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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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前言

有空的話,真想整理一下美國有關文化戰爭的評論。在拙著《論盡明光社》第二章,我引述了幾位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的意見,他們若不認為沒有文化戰爭這回事,就是沒有狹義的文化戰爭--即宗教右派堅持的那一種涇渭分明的文化戰爭。其實在基督教裡,包括福音派裡,有關文化戰爭的討論亦比我們在香港教會裡那些單方「教導」多元,《今日基督教》多年前曾有一期刊載多篇正反討論的文章,讓讀者深入了解。唯香港的教會最「優異」之處,是只會把自己愛聽的洋貨輸入來,令本土信徒以為基督徒只有一個理性選擇。這思想充斥著基督教傳媒,在某幾份報章裡早已成為官方立場,完全不容質疑。這現象實在教人感到香港教會很無知和不理性。問題不是選擇了那個立場太保守(若是理性地這樣做,我其實可以接受),而是在資料如此少的情況下,根本沒有選擇,亦談不上有很多理性判斷。拙著分析關啟文博士如何誤評安徒,背後問題也同樣是這個(不過,他應該不是無知,而是偏執),把一個本應要由經驗去檢證的文化戰爭論旨,當成一個先驗地判斷一切事情的前設,結果,別人沒有甚麼文化戰爭敵我思維,都被他解讀為別人在壓逼宗教,教徒必須奮起反抗。

(順帶一提,台灣教會雖然在很多方面比香港教會保守,但信徒們卻敢言得多。台灣有一個宗旨是要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組織「走出埃及」,這類組織自然會向美國右派取經,因為在今天聲稱同性戀者可以--甚至潛台詞是「應該」--改變性傾向,只有這類組織和人士。這組織有一份刊物,曾有一期有一位神學院教師林瑋玲撰文〈同性戀與文化之戰的再思〉,呼籲人們不要用文化戰爭的語言來繼續這些事工/社運。試問,香港除了某一、兩間常被指為過份開放的神學院,有哪一間神學院的教授有勇氣寫這樣一篇文章?答案恐怕是沒有的。他們就算不接受文化戰爭這樣想法,也永不會,亦不敢,公開批評的。該刊更新速度慢,現未有全文網上版,我節錄了在這裡,讀者也可試試 Google Cache 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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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美國某福音派領袖寫的文章,他開卷劈頭便說:「要怎樣打勝文化戰爭?方法是不要打。」雖然文章下半部主要環繞美國社會內部議題,但這基本論調仍是值得基督徒反省的。

Want to know how to win a culture war?  Don’t fight one.  The soul of our nation has been marred from a perpetual state of culture war.  In an Orwellian twist, each camp relies on conflict with their supposed enemies for the perpetuation of their own existence.  The culture warrior’s clout, influence, fundraising, and organizing is based upon real or perceived attacks from the other side.  These “threats” and boogeymen are their oxygen, and without them, they die.

The biggest fear of those leading the culture wars is not an attack from the other side or the threat of losing ground on their issues — it is common ground.  Culture wars require a clash of incompatible ideologies; common ground acknowledges differences but find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mean people and parties with different ideologies can both “win.”  When culture wars are fought, the only people who win are those who build their careers off them.

Culture wars inevitably have causalities, and if those leading the charge have their way, the next casualty will be meaningful health-care reform.  In a nation as prosperous as ours, all Americans should have access to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Reasonable people may differ on how best to accomplish this goal, and I welcome a rigorous policy debate about it, but it should be a moral priority for all of us. We must work together to find common ground that will provide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to all Americans.

At this point in the debate, abortion should not become a wedge issue that could doom the chances of any legislation passing.  For too long the issue of abortion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a contentious and ultimately divisive debate between simplified and polarizing positions of “life” and “choice.”  It has been an ideological clash in which each side has sought dominance through shouting their position out louder and longer than the other side.  There are code words, buzz words, and shibboleths to identify those on your team and to protect your side from intrusions by the enemy.  The trenches have grown deeper and the barbed wire fences higher while little has been done to advance any solutions or provide opportunity for real di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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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個面皮厚的混蛋

自《論盡明光社》出版後,有些朋友警告說,這會得罪很多人。我不多看到有人認認真真地讀,然後寫下批評,倒是有一群匿名網友,在基督教網站裡不斷「狙擊」我,幾乎我談甚麼不相干的話題,他們都要扯到去同性婚姻的事,然後質問一大堆問題。先是與黃國棟醫生對肛交引起愛滋病風險的論文引起數回無聊爭辯,後是我批評蔡志森胡亂回應拙著,和間插其中的很多我在那網站留言後無故被揶揄和攻擊的事件。最抵死的是,那些人中,有人永永遠遠地聲稱他很中立,很理性,但卻虛偽非常,路人皆見是扮請教來套別人口實的,或故意把別人的話題強行更改為對己方有利的政治宣傳。在過去兩、三個月裡,我在這博客寫的很多文章,多少都是為回應這班混蛋而寫的,但他(們)面皮之厚,無人可出其右。到今天,仍然是這樣。

在這背境下,我寫了以下的文字,希望可以讓讀者重新 put things into perspect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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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位神學博士爭辯起來,一人認為某觀點是合符基督教的,但對方卻反對。這本來是兩位博士平起平坐地、學術性的一個爭議,沒有甚麼特別之處。然而,其中一 位博士卻愛把他的思想宣揚成為教會主流思想,先是召集一群「入室弟子」,然後再由入室弟子把那思想發揚光大,教育廣大信徒。

漸漸地,在教 會裡--一個不適宜學術辯論的場景--有一大群信徒跟從了博士甲。明顯地,那些入室弟子不是很懂的,雖然總算上過幾個「訓練課程」,膽粗粗就走出去教人 (唯盼沒有成為倒米推銷員);而那些廣大信徒所理解的,就更含糊了。他們對某些概念的掌握,甚至對基本邏輯思維和對話禮節的認識,實在太強差人意了。距離 之遠,彷彿像一個連大陸國情也不多認識、無能力寫一篇有組織的文章的香港人,跟一位中國知識分子辯論基督教可否救國。其實那裡不存在「辯論」。

然 而,有趣的事發生了。當博士乙出來談有關議題時,博士甲懶得理會他,任由他那些鸚鵡學舌的入室弟子去「迎戰」,不久,連那些入室弟子也懶得理會,任由那些 東施效顰的廣大信徒去用一些夾雜大量情緒、質問、自以為很懂、捉別人口實、判別誰是正統或屬靈的口吻去跟博士乙吵咀。稱之為吵咀,因為那些討論根本談不上 有甚麼理性和知識的交流,只是一群人自以為自己對,於是每逢看到博士乙或他的支持者出現,就要叨叨嘮嘮地擾嚷一番。而且,就算博士乙講對了甚麼,那群人總 是會找個藉口拒絕聆聽,然後再反芻他們早就背了下來的批評論點。在那裡,他們不願意學習,只想改造別人,令一些他們不喜歡聽到的話不會出現。

對他們來說,這好像就是維護了信仰真理。啊,多麼偉大的使命!因此,就算吵得很無品,玩得太盡,面子盡丟,也在所不惜。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常人不禁要問,博士甲和那些入室弟子為何不正正經經跟博士乙談幾回,而任由那些跟從者「玩謝」博士乙?博士甲和那些入室弟子不是經常標榜自己尊重理性、珍惜溝通機會、尊重博士乙的麼?這是一個公道的做法麼?

誠然,在教會裡,尤其華人教會裡,面對任何論述也要作出政治詮釋,因為太多人太愛玩政治遊戲,並且有太多人被玩了也不自知,仍是笨笨的抓著幾個命題,講來講去都是要質問「你係咪信呢個?」「你點解唔支持呢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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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原本出處是這裡,很諷刺的,那裡那新聞正是在談宗教右派的盲目,然後立刻有人來親身示範。

正好今天我在審閱一篇文章的中譯,那裡有這樣一席話:

"So long as an opinion is strongly rooted in the feelings," John Stuart Mill observed, "it gains rather than loses in stability by having a preponderating weight of argument against it. . . . The worse it fares in argumentative contest, the more persuaded its adherents are that their feeling must have some deeper ground."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arriage debates. Rational argument, while essential, "will not resolve all controversy," notes legal theorist Martha Nussbaum in writing about the move to give full equality to gays and lesbians, "because it is very likely that the resistance . . . has deep psychological roots." Fear in particular plays a huge role.

出處:http://www.christiancentury.org/article.lasso?id=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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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家暴下的離婚

家暴下的離婚
張國棟
(此文刊於基督教《時代論壇》, 第一一四○期.二○○九年七月五日,在政府決定更改家暴條例名稱之後。)

去年跟一位居住美國的香港信徒談起,她說她讓一位被丈夫虐待的姊妹住在她家裡,然而,她教會裡好些人批評說 ,她應該要求那位被虐姊妹回到丈夫身邊,因為,他們聲稱,聖經教導人只可以因為淫亂的原因要求離婚,其他的 一概不可,白紙黑字,清楚不過。今天,家暴問題在香港如此嚴重,教會裡很多人又如此高度關注(見一一三七期 的討論),那麼,我想各位也當認真面對這個神學/釋經問題,尋求一些共識和立場。

一、傳統保守立場

耶穌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了。」(太十九9 )很多信徒和教牧因此聲稱,家暴絕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甚至,被虐妻子不應離家出走,倒要早日回家,在那虐 待她的丈夫面前,天天學習結出愛心、溫柔、忍耐、恆切禱告等聖靈果子,並且察驗上帝把她放在這極大的試煉裡 ,有甚麼特別的心意。為方便之故,我們稱此為「(華人)傳統保守立場」。
留意,家庭關係太親密,天天相對著,如此回到虐待者(丈夫)身旁,是很恐怖的事。在美國(或其他地方較大和 親朋不同住的社區),情況可能更惡劣,因為美國生活可以很個人化,結婚後,好些人的生活圈子只有自己的配偶 和子女,朋友或家人住得太遠,要探望關心也不容易。但傳統保守立場的人堅稱,這跟遵守上帝永恆真理來比較, 仍是可接受,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事。

二、開放立場

有些信徒不贊成這立場,提出不同的建議。例如說,耶穌的原意不是提出一個原則,而是反過來批評當時人們 對婚姻和忠誠的態度。有些又會說,耶穌的言論不適用於今天廿一世紀的社會,強調愛和公義的基督教,沒理由容 忍被虐妻子回到虐等她的丈夫身旁,離婚是合理選擇。有些會引用另一聖經說,安息日為人設立,人不是為安息日 設立;同理,人也不是為婚姻設立,若婚姻關係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心靈傷害,無法讓他/她做一個人,他/她就有 權利用今天世俗社會的法律便利,提出離婚。聞說改革宗和愛家協會持守類似立場的。

然而,傳統保守立場的人通常都有一個絕招來作回應,就是指摘這些「另類立場」為不尊重聖經,放棄字義解 經,甚至指這是破壞家庭價值,最後,當然還有那個「你被自由主義荼毒」的罪名。幾年前,就曾有一位聲稱輔導 過家暴當事人的牧師在《時代論壇》撰文抨擊信徒不持守傳統保守立場,對聖經太不尊重。

三、美國教會模式與華人教會模式

說回文首那位朋友,她幾前年人生遭遇不順,有幸在教會認識耶穌,並重新感受到人間溫暖,不久便進了神學 院讀書,矢志服事教會。但她卻發現自己蒙恩和成長的教會的立場太難接受,這多少令她信仰有點衝擊。在美國, 教會和宗派林立,各自為政,大部份情況下,你不要妄想可以改變教會立場。若你持守某立場,不慎所屬教會反對 那立場,你只好慨歎入錯教會,找機會轉去另一間便是了。這講法很流行,雖然是很不近人情的(要人離開自己生 命改變的教會和生活圈子),但卻已成定局。在香港或華人社區,教會給人的感覺比較統一,教會或宗派的傳統意 識亦不強,所以人們尚會有一絲盼望,覺得可以拿出來談,可以爭議一下究竟今天我們可以怎樣看,雖然行出來有 沒有果效卻是另一回事(這解釋了為何香港教會特別愛談建制與邊緣)。

不管是美式抑或港式教會,我們仍要面對一個問題,一個對剛談過家暴的香港教會十分切身的問題,那就是: 基督教對家暴下的離婚有甚麼立場?若容許意見繼續分歧,各信徒有自己的領受,對於家暴下的離婚,基督教還可 以對世人宣告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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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張國棟

本文刊於台灣基督教雜誌《曠野》和香港《時代論壇》

今年四、五月期間,美國娛樂圈發生一場鬧劇,成為喧騰一時的新聞話題,突顯當代社會裡宗教介入公共事務和意識形態鬥爭後的醜態與思慮嚴重不足。事緣加州美女凱莉·佩珍( Carrie Prejean )一直從事模特兒事業,甚至拍過半裸露乳艷照,她成為加州小姐後,「加州小姐選美會」幫她付錢隆胸,支持她參選今年四月的美國小姐,她的美貌令她成為大熱門人物,然而,當評審 Hilton 問她怎樣看同性婚姻時,她說,作為基督徒,她認為婚姻只適用於一男一女,這令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的評審十分不滿,一怒之下給她零分,最後她只屈居亞軍。

佩珍很不滿,立刻投入美國宗教右派組織如自由大學(Liberty University)和「愛家協會」(Focus on Family)的懷抱,聲稱這是世俗人士對基督徒進行迫害,尤其逼迫他們有關同性婚姻的立場。佩珍自此亦拒絕與「加州小姐選美會」的主任夏娜.莫勒 (Shanna Moakler)直接聯絡,並旋即當了「愛家協會」反同性婚姻社會運動的發言人。

正當她與上司莫勒關係惡化時,五月初,她的半裸照被人揭露,證明她違反了跟「加州小姐選美會」簽的合約,她可能因此連「加州小姐」的資格也不保。最後,「加 州小姐選美會」的大老板、美國地產與媒體大亨川普( Donald Trump) 開記者招待會,聲稱現在是廿一世紀,半裸照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且拍得實在太美,因此,佩珍可繼續當加州小姐。佩珍在同一場合怒斥那評審不公,並且解釋半裸 艷照是未經她同意下拍攝的,亦未經她同意被公開。至於為甚麼她沒同意也可以被人拍攝半裸艷照呢?她說那天在海灘拍照時,沒扣鈕的薄小上衣被風吹起,她沒注 意到被攝影師偷拍下來。

未被報導和討論的事

不論在半裸照風波出現前或後,美國和華人福音派裡那些聲稱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士已蜂踴而出,借機繼續薰陶信徒,務使教會內人人感到文化戰爭大難臨頭,要發動反擊之戰。若在半裸艷照公開前這樣做,也許還情有可原,然而,半裸艷照公開後,他們仍繼續這些文宣,就說不過去了。一方面是政治形勢上騎虎難下,就算掩著良心,也得勉強自己要讚揚佩珍;再者,則是意識形態沖昏頭腦又評論質素太低,明明看到一些不利消息,還要繼續大讚佩珍,愚弄人民誤導信徒(相關文章目錄在本文末。)

選美評審不止一人,有另一評審 Jacobs 事後稱,即使在佩珍回答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之前,她根本已不覺得佩珍可以得到冠軍。Jacobs在自己部落格寫了些評論,認為佩珍應該答得婉轉一點,這才反映出她能代表對這事有分歧意見的美國,她立刻收到大量電郵(她稱之為 hate mail),其中不乏一些死亡恐嚇,嚇得她連忙關掉部落格。原來同類事件也發生在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歐普拉(Oprah )身上,她曾邀請女同性戀名人DeGeneres 做訪問,結果從未收過 hate mail 的她也收了很多。看來,不是所有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都是那麼文明的,也不是人人都想置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於「死地」的, 佩珍的手法實在造成不必要地敵我分明。

且又看看她的上司莫勒。莫勒在某次訪問裡表示,雖然她支持同性婚姻,她並不認為佩珍的回答有何不妥。只是,佩珍自此拒絕與她直接聯絡,也不履行加州小姐職 務,令她這位上司很難做,很不滿。後來,當大老板川普出面表示佩珍仍然是加州小姐,莫勒無法接受佩珍明明公然說謊又違反合約中不得拍攝裸照和半裸照的規 定,卻可以保住后冠,覺得這樣更會教壞下一代,所以把心一橫,辭職不幹。

事件中,又有佩珍的母親在川普調停前公開表示,她的家庭是基督教家庭,她為女兒自豪。然而,兩星期後,有一女人聲稱與她保持過一段同性關係,猶如美國福音派 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前主席 Ted Haggard 那般,公開地反對同性戀,但跟他有染的男妓看到他的電視言論,深感不平,而把那段偷偷摸摸的同性關係宣揚出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佩珍處理裸照風波的態度。她不像很多基督徒那樣認錯和期望別人寬恕,而是矢口否認,也不提自己有違反合約,把這錯誤全都推搪在攝影師 偷拍、未經同意地公開、海灘上的風太大,和她被同志運動支持者逼害。被文化迫害和攝影師偷偷地公開,在愛家協會等人眼中可以是合理理由,然而,攝影師是否 偷拍,和海灘上的風是否太大,卻理應令他們感到可疑。有人曾上網看過那些照片(只穿內褲,重點部位貼上星星遮掩),發現佩珍正在擺姿勢讓別人拍攝,而且她的頭髮下垂,沒有半點有風吹過的跡象!如此,佩珍的說法,很可能是謊言。別人揭發「罪證」的動機不良與否是一回事,但並不能藉此轉移焦點而脫罪。違反合約就是違反合約,不管是誰宣揚出來,並不能置事實於不顧。一味指別人動機不良而避談自己做錯,是虛偽且不負責任的。

為何不可以這樣想?

試想,如果問題焦點不是同性戀,而是選美佳麗說「我是信X教的」(假設那宗教在美國不流行),評審不悅,她立刻找那宗教組織來聲援自己,聲稱宗教逼害,各位的反應會是如何?

世界各地的選美會現已發展成為少女作明星夢的捷徑,選美會雖然強調「美貌與智慧並重」,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那是謊言,只是以「純情」和「(裝作)不色情」來 作賣點,背後那些女孩子心裡是否介意作脫星或以性行為換取青雲路,人人都會懷疑。事實上,選美佳麗得獎後一、兩年,未必全都成為明星,只能在娛樂圈內浮沉,籍籍無名。或是思想開放,或是為求「出位」,她們會選擇作脫星,拍色情片,當《花花公子》女郎等。不論美國、台灣或香港,例子俯拾即是。

現在,這位漂亮但不太敬虔的教徒,受不住明星夢的誘惑,一心想出名,所以不介意拍些半裸照,為求勝出選美而隆胸。可惜最後她在答問裡表現失準,大熱出局。於是,她做了一個機會主義者的決定:「不如我把自己打扮為宗教迫害的受害人,讓我宗教裡的政治社運組織替我搞大這件事。如此,就算我無法奪回美國小姐頭銜, 我仍會是頭條新聞的人物。這可能比我無風無浪地勝出,對我更有利,因為若順利勝出,我可能只像前人那般,一年風光後無人記得。」於是,她投靠了那些宗教裡 的政治社運組織。而那些組織正值低沉狀態,無力維持其勢力,結果雙方一拍即合,即使那佳麗在好幾方面都不符合宗教的理想要求,那些組織也毫不介意,找些藉口說可以接受便是了。

對在爾虞我詐的社會裡成長的台港人士來說,這想法應該不難明白。世事從來不是那麼黑白分明,正派人士裡也會有如金庸小說中的岳不群,心裡正直的令狐沖卻只能活在邊緣。我們固然沒有必要期望或堅定相信佩珍猶如天使般純潔,但宗教組織領袖被宗教戰爭意識沖昏了頭,為求達到某些社會及教會界的政治或其他特定目的, 就算放棄一些宗教裡的普遍共同價值(例如尊重女性、不鼓勵人們追求明星夢、不可說謊等),也在所不惜,這種行徑實在令人難以苟同。教內正直的人看不過眼, 或是批評,或是黯然離去。最終,真正未向巴力屈膝且有所堅持而採取行動的人,究竟是誰?很諷刺地,在整件選美會鬧劇裡,看來最願意堅持自己價值而甘願瞬間失去一切,並且不求反擊的,竟是佩珍的前任上司──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當過《花花公子》雜誌女郎的前美國小姐莫勒。她可能自己沒有想到,下屬的一個小動作,會是那麼難忍受,以致於不得已辭職,用行動摑了佩珍和川普一巴掌。這一著,恐怕連 川普也始料不及。莫勒的辭職是「告老歸田」的那一類,並沒有捲土重來的部署;你固然可以指摘她道德思想太開放,竟然會當《花花公子》雜誌女郎,或她已經賺夠了,退下來相夫教子也無所謂;但看來她還比較清楚自己有甚麼信念,並且願意為此犧牲職業,甚至不怕得罪大富豪川普。

華人教會圈裡對這事件的報導和評論,包括香港《基督教週報》裡陳一華牧師的〈選美會後感〉,台灣《國度復興報》的〈加州小姐后冠失而復得〉,而被指有異端背景的《基督日報》,則刊登了〈經歷多重風波,加州小姐最終保后冠〉,當然還有香港明光社同工寫的〈美國小姐選舉與真正的寬容〉。除了陳文和明光社的評論外,從這些文章的內容可見作者們有跟進消息,包括半裸艷照風波,然而,他們對佩珍是否說謊,選美本身是否值得支持,佩珍應否代表保守家庭價值,作基督徒少女的榜樣,頂多只以一句「沒有人是完美的」打發掉,然後整篇文章的重點全是譴責同志運動支持者不斷找機會欺壓基督徒。美國教會圈的做法好一點,沒有如此一面倒和片面。”Christianity Today” 報導而不作太多價值判斷,”Sojourners” 有些評論;也有一些牧師和教授在自己的部落格批評佩珍不應成為美國基督徒少女的榜樣。與本文相關的資料,可在這裡找到:http://s-h-c.org/forum/showthread.php?t=12439

(作者為華人基督教人文學會會長,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總編輯,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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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明光社陣營的香港基督教代表性和領導角色

張國棟:明光社陣營的香港基督教代表性和領導角色

早前那個序言書室的研討會,現在終於有片段在網上收看,令身在海外的我可以了解他們談論的內容。http://dirty-press.blogspot.com/2009/06/sir.html

我這裡只想回應研討會最後部份,講員陳士齊教授離場後,人們討論的一個課題--明光社陣營的香港基督教代表性和領導角色。因為我看到那些朋友未抓到重點。我曾在《明報》撰文說,宗教道德右派在香港和美國均不是社會裡的大多數。我又曾在拙著《論盡明光社》裡論證相同的立場。但同時,我又會認為明光社陣營在香港基督教很有影響力,和有一定代表性。我是否自相矛盾呢?不然。雖然他們討論時並不關心我的立場,但我仍要因為我的公開言論有責任回應這點。現分解如下:

一。香港的確有大量教會、牧師、傳道人和信徒,不理會社會很多事務,因此他們不會理會(甚至不知道)明光社陣營。這個「大量」,足以令明光社陣營變成教內的少數,正如拙著所說,反對反性傾向條例聯署有近萬人,但穩定每週出席教會活動的人有廿二萬。這是無人可以否認的。

這是從民意的角度來理解代表性,結論是明光社陣營沒有代表性。有兩點要留意。一,教會向來不愛講民意,為何我要用民意角度來量度代表性?因為明光社陣營愛搞聯署,而聯署的意義,正是用人數來顯示實力!如此,我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二,香港的基督教承襲英美福音派模式,根本無法明確定義出領導核心。那麼,我寧願用民意來量度香港信徒的立場,也不欲悄悄地和不合理地承認某些人是香港基督教的代表。(這觀點在香港教會裡是很富革命性的,如拙著所言,我批判的不只是明光社陣營,而是福音派的結構死症。)

二。誠然,香港教會的結構是散亂無首的,但卻又有一群叫做「教牧」或「教會領袖」的人士。這不是指堂會牧師/傳道人,而是某些愛搞跨堂會活動的教牧、機構同工、神學院教授等,他們經常「領導」香港教會。由於香港教會散亂無首,那個「領導」是很虛浮的,人們愛聽時就聽,不愛聽時就不承認那些人的「權威」。然而,在那些推崇某群「教牧」或「教會領袖」的信徒來說,這仍是很真實的生活場景。例如,某個大牧/領袖說過甚麼,對於那些愛參與跨堂會活動的信徒(例如基督教出版界、機構同工、基督教學校的教師,那裡應有幾千人)來說,有極大影響力,一種 perceived, self-fabricated and regenerating influence ,但對於那些教會生活圈子不涉及跨堂會活動的信徒來說,影響力可以等於零。明光社陣營在香港基督教歷史有獨一無二的成就,就是在短短十年內聚合到很多「教牧」或「教會領袖」。因此,在那個仍會崇尚那些「教牧」或「教會領袖」的圈子裡,明光社陣營的確極有影響力。(當然,在那小圈子裡的人不會喜歡我這種描述,他們心裡會認為,這影響力是信仰真理使然,凡不支持他們的,只是對信仰理解有偏差的可憐信徒。)

三。雖然這個仍會崇尚那些「教牧」或「教會領袖」的圈子,是整個香港基督教信徒人口裡的一個 subset ,且是很細小的 subset ,但它卻又是香港基督教界唯一會以基督教身分向社會大眾表達立場和意見的信徒圈子。如此,主導了這圈子的明光社陣營,自然在社會人士眼中,和甚至在他們自己眼中,正正代表了基督教。(留意,他們口裡卻有時會否認自己意圖代表基督教的,然而,若看他們的行為和表態,卻的確有這意圖。若不想說他們撒謊,那可以說他們心理上無法承認這事實,因此言行不一致。)

四。即或如此,有人仍會問,這小圈子始終只是僅有幾千人,信徒何須理會?社會人士何須理會?不然。這小圈子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他們掌控了很多論述建構機構。例如神學院、出版社、基督教報章。如此,即使在組織結構上他們無權影響那些不愛理會他們的信徒,他們可以輕易地、潛移默化地替香港整體教會訂立信仰規範 religious norms ,例如「基督徒應該做……」、「基督徒應該如此如此理解某社會事件」、「你若不用這立場來看這事,你就是不敬虔」等等。舉例說:假設有一位不理會那小圈子的信徒看到家暴條例爭議,欲了解基督徒應怎樣看,他會問自己教會的牧師,或自己找基督教報刊或書籍參考,他發現,原來要像明光社那像用文化戰爭和滑坡理論看這事件,才是基督徒應該做的事。由於牧師也未必很了解,他自己也要找基督教報刊或書籍參考,所以,最終那位信徒仍會曝露於被主導了基督教報刊或書籍的意識形態下。

為甚麼會這麼容易受影響?最簡單但又很實際的原因是,很多信徒皆沒有時間或覺得不想花很多時間鑽研這些,若有那麼多跨堂會的「領袖」說某立場是對,他簡單地聯想到聖經好像也有談這個那個,自然會覺得那是他應該支持的立場。另外,就算比較愛思考的信徒亦會有一些原因:在那些所謂教內輿論平台裡,明光社陣營意識形態的主導已是壓倒性的了,並且這意識形態愛把不同意見打壓為「另類」、「非主流」、「歧出」、「旁門」等,甚至經常表現得不屑理睬,不當其他意見存在(參拙著)。如此,在那些平台裡,最大問題不是信徒讀者想接觸另類立場時找不到很多資料,這個缺失固然要關注,但更重要的是,就算接觸到,他早就被思想教育了,傾向把那些立場視作有問題,疑心特別重。這產生一個傾斜,就是信徒對證立明光社陣營立場的證據要求得很寬鬆,但對那些不同意見的證據要求卻很嚴苛。如此,大部份信徒漸接受他們的思想,是指日可待的。

這是為甚麼我認為,即使明光社陣營只是那小圈子的主導意識形態,一般信徒仍須要關注,社會人士亦須要關注,因為前者可以輕易地被那意識形態所吞併,因此那意識形態所代表的,就不再是幾千幾百人,以致社會人士要關注。而且,那幾千人掌控的基督教資源有很多(基督教機構、學校等),大凡與社會傳媒對口的工作都是經由他們做的,他們的意見,總會成為社會裡的「基督教聲音」。

總結

在現時的實際人數上,在組織權力結構上,明光社陣營不代表香港基督教,也無法領導之;然而,透過設定甚麼才是信徒應該做、應該接受的事,明光社陣營已開始領導著香港基督教,透過成為那小圈子的主導意識形態,大部份與社會傳媒對口的基督教機構,都會成為明光社陣營的一份子或友好。要留意,操控規範設定權是很重要的一環。這既可以在人數佔極少數的情況下,進佔理性文化不強的群體裡的領導地位,又可以在容許教內不同意見存在的同時,實際上把不同意見定格為「異見」/「旁門」,令信徒感受到,真正的選擇 genuine option 原來只有一個,就是支持明光社陣營。這可產生一個對他們十分有利的效果,就是令人覺得他們願意容許不同聲音,並且,大家只是「理性地」判斷了明光社陣營的立場為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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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

張國棟: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

以下是我幾個月前寫給《教會智囊》有關我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那時,香港報章多以「宗教右派」指稱明光社陣營,引起教內一些人士(不管是否很支持明光社陣營的)討論這事。我不在這裡逐一提出和分析,只作一些綜合討論。由於原意不是寫一篇文章,所以可能有少許散亂,讀者視之為幾個值得留意的要點便是了。

我最主要想回應的是,把明光社陣營指稱為「宗教右派」並不是負面標籤,也沒有分化教會(哪些信徒/教會是右派,哪些是左派?他們對立的麼……):

一,那些提筆討論香港教會沒有左右之分的人,多是不懂從別人的角度看。試想記者或一般市民,他們明知明光社陣營今天很愛找一些朋友註冊大量不同名稱的機構來增加聲勢,又明知有基督徒不同意明光社陣營的做法,於是無法指稱這群人為「基督教」或「基督徒」,也不能單指稱為某個機構。若每次都要把那小撮人弄出來的十多廿個機構全都寫出來,又會太費時失事和誤導讀者。那麼,他們還可以說甚麼?若單說「明光社」,但有好些事不是明光社(官方地)做的,而講錯了某個團體名稱,明光社(或其他機構)很愛立刻反駁別人誤解、抹黑等等。換著你是那位記者,你也不知道何以再怎樣指稱他們吧。說「道德派」呢?其實另一陣營也強調道德,只是價值觀不同而己,而且,這忽略了這陣營的強烈基督教背景。「保守派」呢?在甚麼意義下保守?這名稱太空洞。近日有一個新穎的創作,叫做「道德保育派」,好像是性文化學會那裡出來的,他們認為這比較中性。但再一次,這名稱的缺點是,把自己自封為道德,把別人說成不道德,而且,名稱裡沒有突顯其宗教背景。看過種種建議,似乎「宗教右派」是誤導性最少,內容最不空泛的。當然,我會偏好「明光社陣營」,或思想來自美國右派的明光社陣營,這是拙著的用法,也是我及後各文章的前設,然而,現在有些諸如蘇穎智牧師的人,手法獨行獨斷,口出狂言,令明光社陣營(尤指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尷尬,他們頭腦上不想認同蘇的言論,但現實裡卻要替他說項。另外,我這指稱也嫌累贅,如此,可能用「宗教右派」更為適合。

二,關於誤導性不高,或有人會不同意,但這不同意,很可能是出於一些錯誤。他們說,「右派」在香港文化裡是很負面的。這有兩個錯誤。一,香港裡的左與右有很多意思,這可以是談西方政治裡的左與右,也可以是談大陸政治裡的左與右,而兩者意義差天共地。如此,說右派在香港「文化」裡很負面,是不對的,應該說意義不詳,有待定義,既然有待定義,那就最好用來定義一些新概念,新群體。二,說這些話的人不察今天明光社陣營的思想和手法都是抄自美國宗教右派的。請留意,那些一人一信、人海投訴戰術、把社會道德議題視為一個又一個世紀大戰、宗教大戰等,都是美國宗教右派的民粹手段。近日香港教會有人因為看到報紙經常有人用「宗教右派」一詞,而在《時代論壇》等平台表示不滿,但我好奇的是,他們的講論大都沒有提到美式宗教右派,倒走去談甚麼大陸的左與右,那是完全不相干的,這是基督教裡的事,而當事人有意識地抄美國的手法,那麼,我們用回美國基督教術語,而不理會其在別的語境裡的意義,是正本溯源的做法!但我要補充,我只是說他們抄美式宗教右派,我沒有說他們是美式宗教右派,換言之,重點是他們對文化的看法和爭取政治目的的手段與美國那些相同。他們有時會辯說,他們不贊成美國右派的小政府立場云云,這根本是混淆概念,不懂甚麼叫做類比。(詳見拙著《論盡明光社》第一、二、三章。)(另外,有趣的是,美國已故右派領袖 Jerry Falwell 起初聽到人們稱他們為右派,甚為得意洋洋,只是這名稱後來變得負面,他就不高興,要劃清界線,否認「右派」名稱。)

三,其實這裡有雙重標準。「極端自由主義」一詞,在明光社陣營的影響下,已成為教會流行的 dirty word ,但定義不詳,各人定義不同(詳見拙著第十九章),大凡不中聽的話,很多基督徒就會自然地說那是自由主義云云,視之為洪水猛獸。這就如指責別人為「後現代」,看似很學術很有文化的分類,實際上在教會文化裡,你不用知道甚麼叫做後現代,也毋須提出一些定義,只要不喜歡某人,就可以憑含糊印象用「他是後現代」來批評。為甚麼他們關上門,在教會裡可以大罵教外人(或教內的異見人士),用一些表面中立但附帶極強烈負面情緒的話來罵就可以,但別人用「宗教右派」,即使只是嘗試中立地用,他們卻要抗議?請不要忘記,他們從前經常把同性戀者與人獸交、多夫多妻的人圈在一類。如果他們那時覺得只是在說道理,就算難免令人誤會也要講下去,今天為甚麼別人就不準用「宗教右派」一詞?人們棄用「道德塔利班」,嘗試用「宗教右派」這流行和比較中性的字眼,豈不是值得支持麼?若連「宗教右派」這個字眼也不高興,這似乎只反映出他們在進行論述命名的鬥爭,就像禁止別人把「妓女」稱為「性工作者」,或堅持「教宗」是「教皇」。

四,至於有沒有分化,我早在〈為何信徒仍然批評教會只關心(性)道德? 一文裡指出,「香港福音派沒有美國福音派的左右之分(美式的左與右)。這看似合理,至少,香港福音派不似在政治立場分出了兩大陣營。但問題並不是有沒有左右之分,而是香港福音派普遍偏右。香港音派沒有鮮明政治立場分野反映出兩個可能情況:一,香港福音派普遍不關心政治,所以沒立場可言,某小撮人愛怎樣說,大部份人根本不理會。二,香港福音派裡大部份人都是偏右的,所以無法孕育出兩個政治立場的陣營。如此,用「香港福音派沒有美國福音派的左右之分」來回應,甚至暗示香港福音派沒有右傾,既不對題,亦誤導讀者。」在這樣的教會政治文化背景下,把運用「宗教右派」一詞的基督徒指摘為分化教會,其實只反映出說話者自己在保護自己的右傾利益,企圖把未成氣候的對方打壓為「不是教會」、「不屬教會」、「不正統」,那麼,自己的地位就不會被挑戰。然而,很諷刺的是,明光社陣營經常又聲稱,他們的立場是政治哲學立場,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義務支持的,那不是神學立場。如此,那些想把別人定性為「不是教會」、「不屬教會」、「不正統」的意圖,就變得自打咀巴。誠然,這是一個很有趣的觀察。各位不妨日後多加留意,他們一邊說大家可以和而不同,但轉過頭來,卻可以暗示你不及他屬靈、不及他忠於信仰。

五,又有人說,我寫書批評明光社陣營,是分化教會。然而,很少人看到的真相卻是,我不是沒有嘗試用教內途徑提出不同意見,我在《時代論壇》寫了幾年文章,甚至曾公開要求蔡志森收回某個不實指控,他們卻用一些很古怪的手段來打發我(這裡牽涉資料太多,只能請讀者看《論盡明光社》),並且,我可算是比任何一位不同意他們的人,都盡了更多努力去嘗試私下和公開溝通,次數之多,說出來可能會嚇了你一跳。最終溝通失敗,是他們弄成的。一位了解實情的傳道人對我說,其實他們應該多謝我這樣一位鍥而不捨的朋友。

六,至於公開批評就等於分化,這是錯的。讓我舉一個例子:蘇牧師在立法的驚人言論成為社會人士批評基督教的口實,而龔立人博士在《明報》批評那番言論,性文化學會幹事關浩然傳道卻在《時代論壇》指出,信徒領袖不宜公開地有意見分歧。這個本來已有點不必要,但最奇怪的是,關傳道的結論竟然是,指摘龔博士相煎主內弟兄,要求龔博士收回言論,卻隻字不提蘇牧也該考慮收回言論。看到嗎?這是「大家弟兄姊妹不應該分化」的說話,骨子裡其實可以是不分青紅皂白地要求講對的人收聲,任由講錯的人逍遙。分化是由誰造成的呢?回應的龔博士,抑或始作俑者的蘇牧師?若連這一點也未想通,就胡亂指摘龔博士在分化教會,實際上在分化教會的,是這位批評者呢!

七,今天教會有人不滿「宗教右派」一詞,有些原由與我無關,但也值得順道一提。他們主要是批評2.15反宗教霸權大遊行。那遊行主辦單位認為基督教有不同意見,太簡化地稱明光社陣營那類為右,又未經對方同意下稱另一些機構為左,這觸動了教內人士神經。這個觸動有四方面意思:一,他們不愛被教外人士指指點點,彷彿本應不懂基督教的教外人比本應很懂基督教的自己更了解基督教的情況,那就有點羞恥感了(這情意結也反映出大量批評反駁梁文道〈基督不丟石頭〉的文章,尤其那些沒有明顯分歧意見卻仍要在枝節爭拗一番的文章)。二,縱然信徒實際取向的主流未必支持明光社陣營(這個從沒有人調查過),但跨堂會的基督徒群體裡(例如那些機構同工,教報寫手等),主流的確傾向明光社陣營。那麼,那些無故被點名為反對明光社陣營的「左派」,自然大為緊張,因為突然會被別人視作敵人來攻擊,深怕得罪了當道的人。三,明光社陣營裡有些人的確不想搞很多對抗的,所以不愛這些分類。四,明光社陣營裡有些人就算不覺得搞對抗是甚麼一回事,但總要在公關上表現得大同,教會合一(即共同地支持他們,異見不存在),所以堅持教會沒有分化。第四點的講法有點詭詐,攻於心計,可能基督徒讀者會不滿意我這個猜想。然而,這不是沒有道理的。在過去四、五年間,在教內批評明光社陣營的人,經常會被明光社陣營視作「透明」,由於我是其中之一,也認識另外有同樣遭遇的人,我可以作證,這是千真萬確的。他們回顧發生甚麼事時,可會寫到一個地步,彷彿從沒有一些像樣的批評,而批評者的名稱有時也不獲提及。正如一位朋友說,這樣的手法,彷彿就是不替批評者曲線地做宣傳,讓人們忘記他們好了,這樣營造教會統一的形像,最符合他們達到共同抗敵的政治大前提。

八,最後,我要指出,有敵我對立意識形態的人,會比較著緊甚麼分化不分化。平常心的人只會看到有一些事情,一些意見,然後看看道理在那裡。擔心分化者,或許應反省有否自以為站在一定對的那方、自以為在生死搏鬥、自以為替天行道;他們心裡有否想著,凡不支持我的就是敵人,所以便很在意某些言論會否令教會多了人不再支持自己。或許你沒有這樣想,但別人會否這樣想?這一點值得我們反思。教會裡最主要的爭執理應是神學道統爭執,例如加爾文主義者覺得亞米紐斯主義者誤解真理,遺害人間云云,因此激進的一端甚至想直斥對方為異端,但溫和的一端卻說,大家要和而不同。在這些可大可小的神學問題上,我們尚能文明地和而不同,但在一些與信仰基要思想相比只能視為枝節的社會政治立場上,我們今天卻見到明光社陣營裡某些人,包括某些牧者,以完全不成比例的氣力來打擊教內異見。例如某牧師指斥不同意見的人為「假基督徒」(那人原來是研究巴特的神學博士),彷彿那些人犯的錯,比神學分歧還要嚴重,下一分鐘就必會落地獄似的。若讀者聽過這類言論,不妨想一想,這是否很不成比例?若是,這反映出甚麼?豈不正是那些主內同道有點走火入魔,本末倒置?或許他們選擇用非宗教理由來在社會裡爭辯,並不是公關,也沒有虛偽,因為真正驅使他們的,並不是基督教信仰,而是一套不知哪裡跑出來的僵化道德教條。最後要留意,通常右傾的人才會那麼緊張要到處逼問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左傾的人對此不感興趣。這解釋了為何美國福音派左傾人士總不願意用這名號,也不會做出右傾人士那些緊密的機構網絡,以打仗心理看待「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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