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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基督教保皇黨籲信眾做順民〉讀後感

〈基督教保皇黨籲信眾做順民〉讀後感

剛在《蘋果日報》出現了〈基督教保皇黨籲信眾做順民〉一文,指吳宗文牧師幾個星期前在某教報的言論極具政治性,呼籲教內某聯會做建制派,同時亦指出教內另一甚具影響力的蘇穎智牧師如何鼓勵信眾投票支持梁美芬。

一。不是新事

其實這些事並不是新的,只是教外記者現在才知道。在教內,已有好些信徒(包括本人)表示不滿。然而,奈何香港基督教福音派本是一盤散沙,只要你有一個堂會,有錢有勢,你做甚麼,別的信徒(包括別的堂會和牧師)也無可奈何。而教會界的主流思想,還是很愛推崇這兩位領導著極多人(和極多錢)的大教會的牧師。

同時,在明光社陣營壟斷教內社會關懷進路方針的年頭,任何人說他想關心人權、民主、自由,都要被別人看下去,要麼被別人冠上極端自由主義者的罪名,要麼被別人視為提倡次等價值--因為性倫理的重要性(準確點說,應是貞操的重要性)永遠是要高於民主、自由、人權的。明光社陣營思想總工程師關啟文博士,在兩個月前,才再一次重申,關心民主的人絕不可以把性倫理放得輕一點。(參考我的批評,第六節。)

二。明光社要員對社民連的厭惡

自去年家暴條例起,其實明光社總幹事對社民連的黃毓民已開始深感不滿,原因又是上述所說的,高舉自由民主過於性道德和同性戀議題。我和好些教內朋友均察覺到,他不時就會有一些論政言論,有骨地指桑罵槐的針對黃毓民。

無獨有偶,吳宗文其實是明光社董事之一,他也對黃毓民深感厭惡。這在報章所提的那講座內容裡呼之欲出。

三,基督教保皇黨?

不過,儘管如此,對於「基督教保皇黨」這一概念,我會建議各位小心點用。因為我們很難斷定究竟哪個教內人在政治上已決定向建制派投誠,互相輸送利益。去年羅永生教授在某講座裡提到拙著《論盡明光社》沒有多談明光社陣營的政治保守含義,這其實不是我的遺漏,而是我認為很難斷定。無疑,蔡志森和吳宗文對社民連的厭惡是很明顯的,而他們二人的政治言論和形像也愛針對所謂泛民派,而明光社的主要伙伴蘇穎智牧師亦似乎十分喜歡與大陸打交道,並力捧建制派議員。不過,明光社陣營裡還有一些人偏向鮮明地不滿中國民主狀況的,包括關啟文博士,他剛曾在《明報》撰文支持劉曉波--這些是我們在吳宗文、蔡志森等人口裡聽不到的言論。我的觀察是,這個基督教保守勢力,是以性道德保守勢力作為定位,至於他們是否喜歡同時做政治保守勢力,卻有點內部分歧,而他們中間有沒有人已經跟建制派有利益輪送,亦過於假設性。或許他們中間還須要一些時間,讓某些人作權力鬥爭,挺立他們這夥人最終想支持的政治立場。

另外補充,在香港基督教界裡,上述人士多被視為福音派裡的人,但其實有另一個圈子--稱靈恩派--裡的某些具影響力領袖也十分熱愛支持建制。《國度復興報》(報導吳宗文言論的那教報)就是屬於這圈子的。儘管有點宗教上、神學上的分歧,這夥人(一)直接和毫不保留地輸入美國宗教右派思想,他們連美國宗教右派的政治思想也完全接受(這有別於福音派裡的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此兩會至少會堅持他們不支持美國共和黨很多觀點)。另外,(二)這夥人有很多名人和財力,所以會搞那些甚麼「全城更新」(負責人是馬時亨的夫人),請來大大小小政府官員出席。若說香港宗教右派(或社運保守勢力)親建制,這個圈子的「功勞」可不小,但他們對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這兩個領導著福音派的社運保守勢力的關係,卻未至於有領導作用,我想大概只是策略聯盟而已。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這兩個組織的政治立場,有偏民主有偏建制,暫難一概而論。

四。對吳宗文的批評

話說回來,教內有沒有人公開表示不滿吳宗文的言行?暫時在教報是沒有的,只有兩位學者和一些信徒有表達過不滿,他們包括陳士齊博士(《蘋果》那新聞)和孫寶玲博士(參考),及在 Facebook 裡的那個「回歸基督精神同盟」,並有徐少樺在 Youtube 批評。以吳宗文在教內的名聲,和教報對權貴的奉承,我恐怕頂多稍後只會找到一、兩篇文章以一個十分無知和必恭必敬的小信徒的語氣,略為對大人物的言論有點質疑。但認真的、和出自有份量人士的批評應該不會出現的了。

後補一:

發了這文章後才看到羅永生博士一篇論宗教右派的近作,從全球性的保守主義運動看香港的宗教右派。我恐怕我在文章裡說的那個對香港宗教右派不算太政治性(因此也未必可以很恰當地被稱作政治上的右派)的講法,雖不至於被否定,但必須要作出一點修改。羅博士列舉了很多例子,令我認為那個命題的可信性應當比我所說的為高。

順便一提,羅博士作為一個教外人士,對香港基督教內部的發展和變化的掌握卻十分充足,我敢肯定,在這方面,十個有九個基督徒均完全無法與他相比。

後補二:

批評吳宗文的聲音越來越多。在這裡我會放上新資料的連結供各位參考:

    1. 吳宗文是賣主的猶大

    2. 回應「吳文」

    3. 孫寶玲教授談羅馬書十三章的正解,

    4. 〈醜陋的基督徒〉之卅一

    5. 吳宗文牧師歪解聖經言論破壞民主﹑為權貴提供道德保護罩掩飾不義

    6. 吳宗文

    7. 吳宗文:為香港求平安

    8. 從吳宗文看基督教的權力復辟運動

    9. 這樣的教會, 怎叫人不失望??

    10. 致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公開信 回歸基督精神同盟譚得志(快必)

    11. 基督徒該服從上帝、還是該服從統治者?

    12. 黃天賜 傳媒賜針:請用聖經說服我

    13. 哪種福音

    14. 教會鬥爭和政治神學:從 1933年講起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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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美反墮胎牧師 祈求奧巴馬腦癌死亡惹抨擊

基督教報章出現這新聞,「美反墮胎牧師祈求奧巴馬腦癌死亡惹抨擊」,我接著寫了個回應,如下:

回應文章: 回應
回應者: 張國棟

其實奧巴馬的政策方向算是兼容的了,他的左,大概只是在極右眼中顯得左。例如他的Faith-Based and Neighborhood Partnerships政策,比親福音派的布殊更擴大了宗教團體參政和運用公帑辦慈善機構的空間,好些福音派人士有參與這個部門的。他的就職禮,是請華里克祝禱的。只是,由於這一年美國政府不斷插手經濟,政治右派大為不滿,斥之為社會主義,其他右派(包括宗教右派)借勢吵嚷,尤其在近月的醫療改革問題上把奧巴馬炒作成為好像是德國納綷黨那般,要控制人民生死,所以奧巴馬的「左」形像仍深入民心。

可惜,美國的保守右派基督徒十分盲目,只要人家一日未符合他們所有要求,就只懂敵意相向,天天炒作文化戰爭恐慌來煽動群眾,例如 Fox 新聞台不斷靠這些敵意來賺錢,不斷請人上新聞台罵。有人批評這群右派是神權政治心理,其實也有道理,因為如此咒詛所有不合「神旨意」的人,期望他們全都失勢或死掉,豈不正是在追求/鼓勵一種神權管治?(這跟我別處提及的那些忽然務實的言論相比,頗為諷刺。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5303& amp;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

談這些美國事,跟香港有甚麼關係?首先,香港有不少信徒在那裡取經,我不單是指明光社陣營(那其實也算是略有篩選的),若你看看《國度復興報》,會發現那裡更徹底地把美國宗教右派的思想搬來香港,一字不漏。北美眾教會刊物也是清一色地把這些思想灌輸入北美華人信徒腦袋裡。若你想了解有多嚴重,我可告訴你一近例,某刊物可以因為某信徒作者曾發表同情民主黨的言論而最終要跟那人劃清界線。在這些思想長期入口下,你以為思想和輿論更不多元的香港教會可以免疫嗎?可惜至今未有任何基督教領袖提出任何警剔。

二,美國宗教右派最主張的思想是文化戰爭,這思想香港教會似乎也過於流行,沒有人敢寫東西質疑。

三,美國宗教右派另一維持生命力的方式,是要求信徒不要看、不要聽、或不要相信任何不是來自他們的資訊,尤其要不信任學界,聲稱那些東西全都是被無神論或自由主義污染的。如此,難怪美國信徒那麼容易被宗教右派影響。

可舉一例:有一位教會朋友從來都不關心政治,但搬了去別處後參加某家教會,天天就是聽人們好像很有學識地罵民主黨,不消半年,重聚時,她已滿口奧巴馬這裡不是,那裡不好。當人們甘於活在一個小圈子內,不理會圈外的消息和言論,很容易就會變成這樣子。現在,香港好些教會組織各自為政,各自出版刊物,拒絕溝通,建立自己的小王國,信徒過份著重堂會生活而忽略跨堂會或甚至教外的言論,最後要出現美國那樣子,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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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前言

有空的話,真想整理一下美國有關文化戰爭的評論。在拙著《論盡明光社》第二章,我引述了幾位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的意見,他們若不認為沒有文化戰爭這回事,就是沒有狹義的文化戰爭--即宗教右派堅持的那一種涇渭分明的文化戰爭。其實在基督教裡,包括福音派裡,有關文化戰爭的討論亦比我們在香港教會裡那些單方「教導」多元,《今日基督教》多年前曾有一期刊載多篇正反討論的文章,讓讀者深入了解。唯香港的教會最「優異」之處,是只會把自己愛聽的洋貨輸入來,令本土信徒以為基督徒只有一個理性選擇。這思想充斥著基督教傳媒,在某幾份報章裡早已成為官方立場,完全不容質疑。這現象實在教人感到香港教會很無知和不理性。問題不是選擇了那個立場太保守(若是理性地這樣做,我其實可以接受),而是在資料如此少的情況下,根本沒有選擇,亦談不上有很多理性判斷。拙著分析關啟文博士如何誤評安徒,背後問題也同樣是這個(不過,他應該不是無知,而是偏執),把一個本應要由經驗去檢證的文化戰爭論旨,當成一個先驗地判斷一切事情的前設,結果,別人沒有甚麼文化戰爭敵我思維,都被他解讀為別人在壓逼宗教,教徒必須奮起反抗。

(順帶一提,台灣教會雖然在很多方面比香港教會保守,但信徒們卻敢言得多。台灣有一個宗旨是要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組織「走出埃及」,這類組織自然會向美國右派取經,因為在今天聲稱同性戀者可以--甚至潛台詞是「應該」--改變性傾向,只有這類組織和人士。這組織有一份刊物,曾有一期有一位神學院教師林瑋玲撰文〈同性戀與文化之戰的再思〉,呼籲人們不要用文化戰爭的語言來繼續這些事工/社運。試問,香港除了某一、兩間常被指為過份開放的神學院,有哪一間神學院的教授有勇氣寫這樣一篇文章?答案恐怕是沒有的。他們就算不接受文化戰爭這樣想法,也永不會,亦不敢,公開批評的。該刊更新速度慢,現未有全文網上版,我節錄了在這裡,讀者也可試試 Google Cache 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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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美國某福音派領袖寫的文章,他開卷劈頭便說:「要怎樣打勝文化戰爭?方法是不要打。」雖然文章下半部主要環繞美國社會內部議題,但這基本論調仍是值得基督徒反省的。

Want to know how to win a culture war?  Don’t fight one.  The soul of our nation has been marred from a perpetual state of culture war.  In an Orwellian twist, each camp relies on conflict with their supposed enemies for the perpetuation of their own existence.  The culture warrior’s clout, influence, fundraising, and organizing is based upon real or perceived attacks from the other side.  These “threats” and boogeymen are their oxygen, and without them, they die.

The biggest fear of those leading the culture wars is not an attack from the other side or the threat of losing ground on their issues — it is common ground.  Culture wars require a clash of incompatible ideologies; common ground acknowledges differences but find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mean people and parties with different ideologies can both “win.”  When culture wars are fought, the only people who win are those who build their careers off them.

Culture wars inevitably have causalities, and if those leading the charge have their way, the next casualty will be meaningful health-care reform.  In a nation as prosperous as ours, all Americans should have access to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Reasonable people may differ on how best to accomplish this goal, and I welcome a rigorous policy debate about it, but it should be a moral priority for all of us. We must work together to find common ground that will provide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to all Americans.

At this point in the debate, abortion should not become a wedge issue that could doom the chances of any legislation passing.  For too long the issue of abortion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a contentious and ultimately divisive debate between simplified and polarizing positions of “life” and “choice.”  It has been an ideological clash in which each side has sought dominance through shouting their position out louder and longer than the other side.  There are code words, buzz words, and shibboleths to identify those on your team and to protect your side from intrusions by the enemy.  The trenches have grown deeper and the barbed wire fences higher while little has been done to advance any solutions or provide opportunity for real di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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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美國小姐選美的鬧劇

◆張國棟

本文刊於台灣基督教雜誌《曠野》和香港《時代論壇》

今年四、五月期間,美國娛樂圈發生一場鬧劇,成為喧騰一時的新聞話題,突顯當代社會裡宗教介入公共事務和意識形態鬥爭後的醜態與思慮嚴重不足。事緣加州美女凱莉·佩珍( Carrie Prejean )一直從事模特兒事業,甚至拍過半裸露乳艷照,她成為加州小姐後,「加州小姐選美會」幫她付錢隆胸,支持她參選今年四月的美國小姐,她的美貌令她成為大熱門人物,然而,當評審 Hilton 問她怎樣看同性婚姻時,她說,作為基督徒,她認為婚姻只適用於一男一女,這令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的評審十分不滿,一怒之下給她零分,最後她只屈居亞軍。

佩珍很不滿,立刻投入美國宗教右派組織如自由大學(Liberty University)和「愛家協會」(Focus on Family)的懷抱,聲稱這是世俗人士對基督徒進行迫害,尤其逼迫他們有關同性婚姻的立場。佩珍自此亦拒絕與「加州小姐選美會」的主任夏娜.莫勒 (Shanna Moakler)直接聯絡,並旋即當了「愛家協會」反同性婚姻社會運動的發言人。

正當她與上司莫勒關係惡化時,五月初,她的半裸照被人揭露,證明她違反了跟「加州小姐選美會」簽的合約,她可能因此連「加州小姐」的資格也不保。最後,「加 州小姐選美會」的大老板、美國地產與媒體大亨川普( Donald Trump) 開記者招待會,聲稱現在是廿一世紀,半裸照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且拍得實在太美,因此,佩珍可繼續當加州小姐。佩珍在同一場合怒斥那評審不公,並且解釋半裸 艷照是未經她同意下拍攝的,亦未經她同意被公開。至於為甚麼她沒同意也可以被人拍攝半裸艷照呢?她說那天在海灘拍照時,沒扣鈕的薄小上衣被風吹起,她沒注 意到被攝影師偷拍下來。

未被報導和討論的事

不論在半裸照風波出現前或後,美國和華人福音派裡那些聲稱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士已蜂踴而出,借機繼續薰陶信徒,務使教會內人人感到文化戰爭大難臨頭,要發動反擊之戰。若在半裸艷照公開前這樣做,也許還情有可原,然而,半裸艷照公開後,他們仍繼續這些文宣,就說不過去了。一方面是政治形勢上騎虎難下,就算掩著良心,也得勉強自己要讚揚佩珍;再者,則是意識形態沖昏頭腦又評論質素太低,明明看到一些不利消息,還要繼續大讚佩珍,愚弄人民誤導信徒(相關文章目錄在本文末。)

選美評審不止一人,有另一評審 Jacobs 事後稱,即使在佩珍回答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之前,她根本已不覺得佩珍可以得到冠軍。Jacobs在自己部落格寫了些評論,認為佩珍應該答得婉轉一點,這才反映出她能代表對這事有分歧意見的美國,她立刻收到大量電郵(她稱之為 hate mail),其中不乏一些死亡恐嚇,嚇得她連忙關掉部落格。原來同類事件也發生在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歐普拉(Oprah )身上,她曾邀請女同性戀名人DeGeneres 做訪問,結果從未收過 hate mail 的她也收了很多。看來,不是所有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都是那麼文明的,也不是人人都想置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於「死地」的, 佩珍的手法實在造成不必要地敵我分明。

且又看看她的上司莫勒。莫勒在某次訪問裡表示,雖然她支持同性婚姻,她並不認為佩珍的回答有何不妥。只是,佩珍自此拒絕與她直接聯絡,也不履行加州小姐職 務,令她這位上司很難做,很不滿。後來,當大老板川普出面表示佩珍仍然是加州小姐,莫勒無法接受佩珍明明公然說謊又違反合約中不得拍攝裸照和半裸照的規 定,卻可以保住后冠,覺得這樣更會教壞下一代,所以把心一橫,辭職不幹。

事件中,又有佩珍的母親在川普調停前公開表示,她的家庭是基督教家庭,她為女兒自豪。然而,兩星期後,有一女人聲稱與她保持過一段同性關係,猶如美國福音派 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前主席 Ted Haggard 那般,公開地反對同性戀,但跟他有染的男妓看到他的電視言論,深感不平,而把那段偷偷摸摸的同性關係宣揚出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佩珍處理裸照風波的態度。她不像很多基督徒那樣認錯和期望別人寬恕,而是矢口否認,也不提自己有違反合約,把這錯誤全都推搪在攝影師 偷拍、未經同意地公開、海灘上的風太大,和她被同志運動支持者逼害。被文化迫害和攝影師偷偷地公開,在愛家協會等人眼中可以是合理理由,然而,攝影師是否 偷拍,和海灘上的風是否太大,卻理應令他們感到可疑。有人曾上網看過那些照片(只穿內褲,重點部位貼上星星遮掩),發現佩珍正在擺姿勢讓別人拍攝,而且她的頭髮下垂,沒有半點有風吹過的跡象!如此,佩珍的說法,很可能是謊言。別人揭發「罪證」的動機不良與否是一回事,但並不能藉此轉移焦點而脫罪。違反合約就是違反合約,不管是誰宣揚出來,並不能置事實於不顧。一味指別人動機不良而避談自己做錯,是虛偽且不負責任的。

為何不可以這樣想?

試想,如果問題焦點不是同性戀,而是選美佳麗說「我是信X教的」(假設那宗教在美國不流行),評審不悅,她立刻找那宗教組織來聲援自己,聲稱宗教逼害,各位的反應會是如何?

世界各地的選美會現已發展成為少女作明星夢的捷徑,選美會雖然強調「美貌與智慧並重」,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那是謊言,只是以「純情」和「(裝作)不色情」來 作賣點,背後那些女孩子心裡是否介意作脫星或以性行為換取青雲路,人人都會懷疑。事實上,選美佳麗得獎後一、兩年,未必全都成為明星,只能在娛樂圈內浮沉,籍籍無名。或是思想開放,或是為求「出位」,她們會選擇作脫星,拍色情片,當《花花公子》女郎等。不論美國、台灣或香港,例子俯拾即是。

現在,這位漂亮但不太敬虔的教徒,受不住明星夢的誘惑,一心想出名,所以不介意拍些半裸照,為求勝出選美而隆胸。可惜最後她在答問裡表現失準,大熱出局。於是,她做了一個機會主義者的決定:「不如我把自己打扮為宗教迫害的受害人,讓我宗教裡的政治社運組織替我搞大這件事。如此,就算我無法奪回美國小姐頭銜, 我仍會是頭條新聞的人物。這可能比我無風無浪地勝出,對我更有利,因為若順利勝出,我可能只像前人那般,一年風光後無人記得。」於是,她投靠了那些宗教裡 的政治社運組織。而那些組織正值低沉狀態,無力維持其勢力,結果雙方一拍即合,即使那佳麗在好幾方面都不符合宗教的理想要求,那些組織也毫不介意,找些藉口說可以接受便是了。

對在爾虞我詐的社會裡成長的台港人士來說,這想法應該不難明白。世事從來不是那麼黑白分明,正派人士裡也會有如金庸小說中的岳不群,心裡正直的令狐沖卻只能活在邊緣。我們固然沒有必要期望或堅定相信佩珍猶如天使般純潔,但宗教組織領袖被宗教戰爭意識沖昏了頭,為求達到某些社會及教會界的政治或其他特定目的, 就算放棄一些宗教裡的普遍共同價值(例如尊重女性、不鼓勵人們追求明星夢、不可說謊等),也在所不惜,這種行徑實在令人難以苟同。教內正直的人看不過眼, 或是批評,或是黯然離去。最終,真正未向巴力屈膝且有所堅持而採取行動的人,究竟是誰?很諷刺地,在整件選美會鬧劇裡,看來最願意堅持自己價值而甘願瞬間失去一切,並且不求反擊的,竟是佩珍的前任上司──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當過《花花公子》雜誌女郎的前美國小姐莫勒。她可能自己沒有想到,下屬的一個小動作,會是那麼難忍受,以致於不得已辭職,用行動摑了佩珍和川普一巴掌。這一著,恐怕連 川普也始料不及。莫勒的辭職是「告老歸田」的那一類,並沒有捲土重來的部署;你固然可以指摘她道德思想太開放,竟然會當《花花公子》雜誌女郎,或她已經賺夠了,退下來相夫教子也無所謂;但看來她還比較清楚自己有甚麼信念,並且願意為此犧牲職業,甚至不怕得罪大富豪川普。

華人教會圈裡對這事件的報導和評論,包括香港《基督教週報》裡陳一華牧師的〈選美會後感〉,台灣《國度復興報》的〈加州小姐后冠失而復得〉,而被指有異端背景的《基督日報》,則刊登了〈經歷多重風波,加州小姐最終保后冠〉,當然還有香港明光社同工寫的〈美國小姐選舉與真正的寬容〉。除了陳文和明光社的評論外,從這些文章的內容可見作者們有跟進消息,包括半裸艷照風波,然而,他們對佩珍是否說謊,選美本身是否值得支持,佩珍應否代表保守家庭價值,作基督徒少女的榜樣,頂多只以一句「沒有人是完美的」打發掉,然後整篇文章的重點全是譴責同志運動支持者不斷找機會欺壓基督徒。美國教會圈的做法好一點,沒有如此一面倒和片面。”Christianity Today” 報導而不作太多價值判斷,”Sojourners” 有些評論;也有一些牧師和教授在自己的部落格批評佩珍不應成為美國基督徒少女的榜樣。與本文相關的資料,可在這裡找到:http://s-h-c.org/forum/showthread.php?t=12439

(作者為華人基督教人文學會會長,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總編輯,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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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

張國棟: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

以下是我幾個月前寫給《教會智囊》有關我對「宗教右派」一詞的看法。那時,香港報章多以「宗教右派」指稱明光社陣營,引起教內一些人士(不管是否很支持明光社陣營的)討論這事。我不在這裡逐一提出和分析,只作一些綜合討論。由於原意不是寫一篇文章,所以可能有少許散亂,讀者視之為幾個值得留意的要點便是了。

我最主要想回應的是,把明光社陣營指稱為「宗教右派」並不是負面標籤,也沒有分化教會(哪些信徒/教會是右派,哪些是左派?他們對立的麼……):

一,那些提筆討論香港教會沒有左右之分的人,多是不懂從別人的角度看。試想記者或一般市民,他們明知明光社陣營今天很愛找一些朋友註冊大量不同名稱的機構來增加聲勢,又明知有基督徒不同意明光社陣營的做法,於是無法指稱這群人為「基督教」或「基督徒」,也不能單指稱為某個機構。若每次都要把那小撮人弄出來的十多廿個機構全都寫出來,又會太費時失事和誤導讀者。那麼,他們還可以說甚麼?若單說「明光社」,但有好些事不是明光社(官方地)做的,而講錯了某個團體名稱,明光社(或其他機構)很愛立刻反駁別人誤解、抹黑等等。換著你是那位記者,你也不知道何以再怎樣指稱他們吧。說「道德派」呢?其實另一陣營也強調道德,只是價值觀不同而己,而且,這忽略了這陣營的強烈基督教背景。「保守派」呢?在甚麼意義下保守?這名稱太空洞。近日有一個新穎的創作,叫做「道德保育派」,好像是性文化學會那裡出來的,他們認為這比較中性。但再一次,這名稱的缺點是,把自己自封為道德,把別人說成不道德,而且,名稱裡沒有突顯其宗教背景。看過種種建議,似乎「宗教右派」是誤導性最少,內容最不空泛的。當然,我會偏好「明光社陣營」,或思想來自美國右派的明光社陣營,這是拙著的用法,也是我及後各文章的前設,然而,現在有些諸如蘇穎智牧師的人,手法獨行獨斷,口出狂言,令明光社陣營(尤指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尷尬,他們頭腦上不想認同蘇的言論,但現實裡卻要替他說項。另外,我這指稱也嫌累贅,如此,可能用「宗教右派」更為適合。

二,關於誤導性不高,或有人會不同意,但這不同意,很可能是出於一些錯誤。他們說,「右派」在香港文化裡是很負面的。這有兩個錯誤。一,香港裡的左與右有很多意思,這可以是談西方政治裡的左與右,也可以是談大陸政治裡的左與右,而兩者意義差天共地。如此,說右派在香港「文化」裡很負面,是不對的,應該說意義不詳,有待定義,既然有待定義,那就最好用來定義一些新概念,新群體。二,說這些話的人不察今天明光社陣營的思想和手法都是抄自美國宗教右派的。請留意,那些一人一信、人海投訴戰術、把社會道德議題視為一個又一個世紀大戰、宗教大戰等,都是美國宗教右派的民粹手段。近日香港教會有人因為看到報紙經常有人用「宗教右派」一詞,而在《時代論壇》等平台表示不滿,但我好奇的是,他們的講論大都沒有提到美式宗教右派,倒走去談甚麼大陸的左與右,那是完全不相干的,這是基督教裡的事,而當事人有意識地抄美國的手法,那麼,我們用回美國基督教術語,而不理會其在別的語境裡的意義,是正本溯源的做法!但我要補充,我只是說他們抄美式宗教右派,我沒有說他們是美式宗教右派,換言之,重點是他們對文化的看法和爭取政治目的的手段與美國那些相同。他們有時會辯說,他們不贊成美國右派的小政府立場云云,這根本是混淆概念,不懂甚麼叫做類比。(詳見拙著《論盡明光社》第一、二、三章。)(另外,有趣的是,美國已故右派領袖 Jerry Falwell 起初聽到人們稱他們為右派,甚為得意洋洋,只是這名稱後來變得負面,他就不高興,要劃清界線,否認「右派」名稱。)

三,其實這裡有雙重標準。「極端自由主義」一詞,在明光社陣營的影響下,已成為教會流行的 dirty word ,但定義不詳,各人定義不同(詳見拙著第十九章),大凡不中聽的話,很多基督徒就會自然地說那是自由主義云云,視之為洪水猛獸。這就如指責別人為「後現代」,看似很學術很有文化的分類,實際上在教會文化裡,你不用知道甚麼叫做後現代,也毋須提出一些定義,只要不喜歡某人,就可以憑含糊印象用「他是後現代」來批評。為甚麼他們關上門,在教會裡可以大罵教外人(或教內的異見人士),用一些表面中立但附帶極強烈負面情緒的話來罵就可以,但別人用「宗教右派」,即使只是嘗試中立地用,他們卻要抗議?請不要忘記,他們從前經常把同性戀者與人獸交、多夫多妻的人圈在一類。如果他們那時覺得只是在說道理,就算難免令人誤會也要講下去,今天為甚麼別人就不準用「宗教右派」一詞?人們棄用「道德塔利班」,嘗試用「宗教右派」這流行和比較中性的字眼,豈不是值得支持麼?若連「宗教右派」這個字眼也不高興,這似乎只反映出他們在進行論述命名的鬥爭,就像禁止別人把「妓女」稱為「性工作者」,或堅持「教宗」是「教皇」。

四,至於有沒有分化,我早在〈為何信徒仍然批評教會只關心(性)道德? 一文裡指出,「香港福音派沒有美國福音派的左右之分(美式的左與右)。這看似合理,至少,香港福音派不似在政治立場分出了兩大陣營。但問題並不是有沒有左右之分,而是香港福音派普遍偏右。香港音派沒有鮮明政治立場分野反映出兩個可能情況:一,香港福音派普遍不關心政治,所以沒立場可言,某小撮人愛怎樣說,大部份人根本不理會。二,香港福音派裡大部份人都是偏右的,所以無法孕育出兩個政治立場的陣營。如此,用「香港福音派沒有美國福音派的左右之分」來回應,甚至暗示香港福音派沒有右傾,既不對題,亦誤導讀者。」在這樣的教會政治文化背景下,把運用「宗教右派」一詞的基督徒指摘為分化教會,其實只反映出說話者自己在保護自己的右傾利益,企圖把未成氣候的對方打壓為「不是教會」、「不屬教會」、「不正統」,那麼,自己的地位就不會被挑戰。然而,很諷刺的是,明光社陣營經常又聲稱,他們的立場是政治哲學立場,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義務支持的,那不是神學立場。如此,那些想把別人定性為「不是教會」、「不屬教會」、「不正統」的意圖,就變得自打咀巴。誠然,這是一個很有趣的觀察。各位不妨日後多加留意,他們一邊說大家可以和而不同,但轉過頭來,卻可以暗示你不及他屬靈、不及他忠於信仰。

五,又有人說,我寫書批評明光社陣營,是分化教會。然而,很少人看到的真相卻是,我不是沒有嘗試用教內途徑提出不同意見,我在《時代論壇》寫了幾年文章,甚至曾公開要求蔡志森收回某個不實指控,他們卻用一些很古怪的手段來打發我(這裡牽涉資料太多,只能請讀者看《論盡明光社》),並且,我可算是比任何一位不同意他們的人,都盡了更多努力去嘗試私下和公開溝通,次數之多,說出來可能會嚇了你一跳。最終溝通失敗,是他們弄成的。一位了解實情的傳道人對我說,其實他們應該多謝我這樣一位鍥而不捨的朋友。

六,至於公開批評就等於分化,這是錯的。讓我舉一個例子:蘇牧師在立法的驚人言論成為社會人士批評基督教的口實,而龔立人博士在《明報》批評那番言論,性文化學會幹事關浩然傳道卻在《時代論壇》指出,信徒領袖不宜公開地有意見分歧。這個本來已有點不必要,但最奇怪的是,關傳道的結論竟然是,指摘龔博士相煎主內弟兄,要求龔博士收回言論,卻隻字不提蘇牧也該考慮收回言論。看到嗎?這是「大家弟兄姊妹不應該分化」的說話,骨子裡其實可以是不分青紅皂白地要求講對的人收聲,任由講錯的人逍遙。分化是由誰造成的呢?回應的龔博士,抑或始作俑者的蘇牧師?若連這一點也未想通,就胡亂指摘龔博士在分化教會,實際上在分化教會的,是這位批評者呢!

七,今天教會有人不滿「宗教右派」一詞,有些原由與我無關,但也值得順道一提。他們主要是批評2.15反宗教霸權大遊行。那遊行主辦單位認為基督教有不同意見,太簡化地稱明光社陣營那類為右,又未經對方同意下稱另一些機構為左,這觸動了教內人士神經。這個觸動有四方面意思:一,他們不愛被教外人士指指點點,彷彿本應不懂基督教的教外人比本應很懂基督教的自己更了解基督教的情況,那就有點羞恥感了(這情意結也反映出大量批評反駁梁文道〈基督不丟石頭〉的文章,尤其那些沒有明顯分歧意見卻仍要在枝節爭拗一番的文章)。二,縱然信徒實際取向的主流未必支持明光社陣營(這個從沒有人調查過),但跨堂會的基督徒群體裡(例如那些機構同工,教報寫手等),主流的確傾向明光社陣營。那麼,那些無故被點名為反對明光社陣營的「左派」,自然大為緊張,因為突然會被別人視作敵人來攻擊,深怕得罪了當道的人。三,明光社陣營裡有些人的確不想搞很多對抗的,所以不愛這些分類。四,明光社陣營裡有些人就算不覺得搞對抗是甚麼一回事,但總要在公關上表現得大同,教會合一(即共同地支持他們,異見不存在),所以堅持教會沒有分化。第四點的講法有點詭詐,攻於心計,可能基督徒讀者會不滿意我這個猜想。然而,這不是沒有道理的。在過去四、五年間,在教內批評明光社陣營的人,經常會被明光社陣營視作「透明」,由於我是其中之一,也認識另外有同樣遭遇的人,我可以作證,這是千真萬確的。他們回顧發生甚麼事時,可會寫到一個地步,彷彿從沒有一些像樣的批評,而批評者的名稱有時也不獲提及。正如一位朋友說,這樣的手法,彷彿就是不替批評者曲線地做宣傳,讓人們忘記他們好了,這樣營造教會統一的形像,最符合他們達到共同抗敵的政治大前提。

八,最後,我要指出,有敵我對立意識形態的人,會比較著緊甚麼分化不分化。平常心的人只會看到有一些事情,一些意見,然後看看道理在那裡。擔心分化者,或許應反省有否自以為站在一定對的那方、自以為在生死搏鬥、自以為替天行道;他們心裡有否想著,凡不支持我的就是敵人,所以便很在意某些言論會否令教會多了人不再支持自己。或許你沒有這樣想,但別人會否這樣想?這一點值得我們反思。教會裡最主要的爭執理應是神學道統爭執,例如加爾文主義者覺得亞米紐斯主義者誤解真理,遺害人間云云,因此激進的一端甚至想直斥對方為異端,但溫和的一端卻說,大家要和而不同。在這些可大可小的神學問題上,我們尚能文明地和而不同,但在一些與信仰基要思想相比只能視為枝節的社會政治立場上,我們今天卻見到明光社陣營裡某些人,包括某些牧者,以完全不成比例的氣力來打擊教內異見。例如某牧師指斥不同意見的人為「假基督徒」(那人原來是研究巴特的神學博士),彷彿那些人犯的錯,比神學分歧還要嚴重,下一分鐘就必會落地獄似的。若讀者聽過這類言論,不妨想一想,這是否很不成比例?若是,這反映出甚麼?豈不正是那些主內同道有點走火入魔,本末倒置?或許他們選擇用非宗教理由來在社會裡爭辯,並不是公關,也沒有虛偽,因為真正驅使他們的,並不是基督教信仰,而是一套不知哪裡跑出來的僵化道德教條。最後要留意,通常右傾的人才會那麼緊張要到處逼問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左傾的人對此不感興趣。這解釋了為何美國福音派左傾人士總不願意用這名號,也不會做出右傾人士那些緊密的機構網絡,以打仗心理看待「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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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誤會」指控應是雙向的

在美國福音派刊物《今日基督教》,有一篇文章報導一位青年人,本來是所謂的世俗和放縱的長春藤大學 Brown 的學生,但出於好奇心,跑到宗教右派大本營 Liberty University 讀書,他的經驗告訴他,這兩個外人看來很不同的世界裡,他都可以找到朋友,而且,他對教會和基督教的好感也多了。

One of Jerry’s Kids

Studying French in Paris or working on housing projects in Latin America are what come to the minds of most college students looking for a semester of cross-cultural experience. But for Kevin Roose, foreign culture was as close as Lynchburg, Virginia. The irreligious Brown University student found exactly the otherness he was seeking at a bastion of conservative evangelicalism, Liberty University.

Although Roose could barely name the four gospels, he set out to explore the other side of what he calls the "God divide" after meeting some Liberty students while traveling for a summer job. He chronicles his semester in The Unlikely Disciple: A Sinner’s Semester at America’s Holiest University. Here, he shares some observations about leaving Brown’s lax social world to study at a school where kissing carries a $10 fine….

對他者的陌生感是人人都有的

首先,我有點高興,因為那少年人對教會有興趣,更因為很多世界裡的標籤其實都應該被打破,總不能說,凡宗教右派下的人,都是同一個模樣,同樣可惡云云。他們很多只不過是平常人,但有一些不同的立場而已。在美國,現在社會人士對教會圈子的認識程度之低,令人難以想像美國原來曾是以基督教為主流宗教和主流文化的。不認識本來沒有甚麼問題的,因無人可以認識所有世界上的事,但由不認識、不熟悉衍生出對他者的恐懼和抹黑,那就很大問題。

然而,這篇文章在前設上有點問題(同一問題,我發現在明光社陣營的思維裡也經常出現)--這文章這樣的表達手法,豈不正在深化人們這種左右分野的標籤?這文章只想打破人們對宗教人士(特別宗教右派 )的誤解,卻無意打破教會(尤其宗教右派)對社會裡的無信仰人士或政見開放人士的成見。請問,《今日基督教》會否做另一種報導,找一個虔誠信徒,「忍辱負重」地走入世俗大學讀書,然後發現那裡的人不是沒有道德關懷的,也不是沒有情義的,最後原來在兩個圈子裡都找到好朋友,並且對教外人士有多點同情和理解?

為甚麼只有教外人誤解教內人?

換言之,《今日基督教》這文章隱然存在著一種「只有我對,你一定錯」的心理,因為只有教外人誤解教內人,沒有教內人誤解教外人。同一假設,在明光社陣營的思維裡很常見。他們最愛說的一句口頭襌是:「他們誤解我們的立場。他們不找我們溝通,結果批評錯誤……」。但有沒有想過,明光社陣營也會--亦曾經--誤會過批評他們的人?我在《論盡明光社》裡就曾指出,連明光社陣營的主將關啟文博士,也誤讀和誤評2007年安徒在《明報》發表的評論。但這些,明光社陣營的人從不會承認,他們彷彿覺得,承認自己曾經(或可能)誤讀別人的看法,會令自己丟面,或會令支持者流失似的。這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分野,令他們聲稱的「理性」跟我們一般講的「理性」很不同,因為他們的理性字典裡,沒有「不好意思,我誤會了」這類用語,他們只有「那些教外人又誤會了我們」這類用語。

他們誤會了社會些甚麼?例如,他們草率地把某些學者和文化人分類為他們沒有承認過的「極端自由主義者」,把某些團體的行動視為「必定」有性解放議程,務求破壞社會等,很多都是未經證實的指控,他們也不似有找過那些人來溝通清楚,避免指控錯誤。說某一人或某一團體有陰謀尚比較有可能,但他們更進一步說,很多學者和組織共同地推行陰謀,這就顯得難以置信。還有,他們經常把滑坡論說成事實,卻從不反省這會否是不對的。另外,他們總愛把批評他們最激烈和最胡來的某些人(尤其是網上不認真的言論),視作可以代表所有批評者,於是,以為反駁了那些最激烈(和不太有理)的言論後,就是反駁了所有批評,於是,若還有人反對他們,就是不講道理,就是誤解。這樣想是很傻的,但若讀者仔細留意他們的言論,卻經常會發現這些。最後,也是應該是最常見的,就是把教外人士暗示為無道德的怪物,彷彿只有信基督教的人才有道德,才會關注道德。(在官方立場上,他們不承認這點的,但在很多文字裡,卻經常有這暗示。其實莫講教外人,就連教內人,只要意見不同,也經常被悄悄地貶為有問題的基督徒。)

教內「報導」又有多客觀和專業?

還有一點想提出來。明光社陣營愛批評傳媒報導不公允、不客觀、不專業,他們尤愛針對吳志森等人,說他們只是一些充滿偏見的人,霸佔報紙專欄,散佈極端自由主義,令社會廣大讀者不斷歧視宗教。但我們不妨反問,究竟他們自己的刊物,和絕大部份的教內報章裡的「報導」,又有多公允、多客觀、多專業?今天的教會刊物《時代論壇》、《國度復興報》、《基督教週報》、明光社的《燭光網絡》、性文化學會的刊物等(和被判為異端但內容沒有問題的《基督日報》),都有一部份是「報導」的,但讀者不難發現,那些「報導」的文體都是教會講道那類喻道文體,即講一些事實,摻雜一些詮釋,整篇文字的目的不會純粹報導事實,還會有「教育意義」、道德訓誨、甚至表達支持明光社陣營的潛在信息。我多年的經驗是,有時候我看不出某些言論是記者在報導別人說過甚麼,抑或記者本人在「訓誨」讀者。單是這一手法,打算投身傳媒的人在大學裡讀書時,早就被教授教導是報導時絕不可以有的。誠然,那裡的人沒有專業訓練,又有強烈的宗教議程,為甚麼我們要相信那裡的文字竟然會比主流報章更中肯、更尊重事實、更值得信賴?難道信了耶穌的人,就算沒有半點相關學術訓練,看事物仍一定會比別人更公正、更理性、更勝一籌?我恐怕,若有人用相同謹慎態度來審視明光社陣營的言論,他會發現,明光社陣營誤解別人的次數和嚴重程度,不會比明光社陣營筆下別人誤解他們的次數和程度少和低,甚至更多更高。

由於事例太多,我平日沒有刻意留下那些文章作證據,以便現在隨手拿出來做證。若各位有懷疑,我可以日後抄下那些文章。(現在我記得兩個接近的例子,嚴格來說,它們錯不在有喻道文體,而是報導偏差,暗暗地誤導讀者。那是《時代論壇》對反宗教覇權大遊行的社評,把明明是針對某類宗教團體的活動,說成「反基督教」。參我在那社評下的回應批評。另一例子記載於拙著《論盡明光社》第廿三章,他們把明明只有很少信徒支持的明光社陣營活動說成全港教會支持的事。)

道德高地和自以為擁有真理

明光社陣營的朋友一直否認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和自以為擁有真理。但明白了上述分析的讀者應該會想到,至少在這一類事情上,他們那種「你誤會我」的論述,和那種「我們看到的現象才是事實」的隱然心理,便是他們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和自以為擁有真理的證據。(這裡不難令人想起蔡志森連承認有批評者是中肯和中立也做不到,參《論盡明光社》第十四至十六章。)希望他們讀到這文章時,會反省一下。誤會,通常都是雙方的。錯而能改,善莫大焉。真正理性的人,不會像他們那樣努力地連自己搞錯某些事的「可能性」都不願意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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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奧巴馬就職夜,在為年輕人而設的青年舞會 (Youth Ball) 中說:「新的一代激勵之前的一代,美國改變就是這樣出現的。」 ("A new generation inspired a previous generation and that’s how change happens in America.") 年輕人,是我們的今天與未來,我們是應該讓他們帶領社會和成年人的,並為他們裝備這份信心。

不過,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諮詢,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卻成了焦點,意見愈趨激化,失去了理性討論空間。保守宗教組織群起要求加強管制,卻被指是少數組織化身多個團體以壟斷辯論空間,目的再非檢討條例是否能用作反映社會價值觀,而是變為爭取自己價值觀被官方當為社會整體價值的運動。

只求管制無視條例內容

保守宗教團體所言的「道德禮教」水平是否普遍社會認同?例如,他們當中較極端言論認為:色情等於毒品,應受同等禁制;任何引起人性慾的都屬淫褻;應以牌照方法限制出售色情物品;色情行業是為了賺錢,所以不應以自由為理由容許;不止兒童,甚至「很多成年人也失去了性判斷能力」———這正暴露出,在他們心中,「保護兒童」是藉口,真正目的是把道德標準加於其他人,包括成年人的身上

激進的言論,感性的現身說法,但這些團體卻對條例諮詢內容不感興趣。他們要求強制互聯網供應商過濾,但無興趣就技術可行、執行成本等重要問題理性討論,因為「不懂」就是最強的游說加強監管的大道理。李國能大法官說甚麼審裁處行政與司法職能,不清楚,這不是他們的問題,是政府的責任,總之要管。

保守宗教團體的策略,不是我們一般以為根據諮詢文件內容和問題提供具體回應,而是:(一)簡化議題:甚麼定義、審查機制、執法界限不管,只說支持加強監管,令家長以為這只關於保護兒童不能接觸色情;(二)感性化:講故事容易激發普通家長,甚至社會同情;(三)誤導:為甚麼二百多所學校聯署反對廢除條例(不知當中有幾位校長詳細讀過文件),但政府諮詢從來沒有說過廢法,客觀看根本不可能,但用來威嚇學校、家長就最好了。甚至有報道指有教會學校「強制」要求家長簽署支持加強監管色情。

淪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

近期保守宗教人士的言論,令人想到背後有否政治目的。在一月二十一日立法會的聽證會上,多人特別批評一些議員的反對監管的言論,指這些「民主派」議員身為「民意代表」而反對(他們的)民意,但這些意見與民主派與否有何關係,藉此高調批評民主派,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背後目的為何?

筆者作為基督徒,為這些現象痛心。真正的「沉默大多數」,包括信徒與未信的,都開始覺得很不舒服、負面,令人誤解基督,甚至疏離教會。基督徒不是要對他人包容,而對社會不公義堅持反對嗎?但現在有少數激進保守派基督徒要把道德價值觀加諸其他人和社會之上,在社會公義議題和反對極權卻妥協得無影無蹤,豈非反要賠上沉重的道德和社會形象代價?

當日在立法會聽證會上,湯家驊議員說得好,檢討法例是為了定出一個可以用作界定道德標準的機制,而非為以法律定出道德標準本身。但筆者擔心的是,政府會如何處置大量加強管制要求、但沒理會怎樣做的意見?政府不能只點算回應數目,要返回諮詢文件框架,從理性意見中找出可行的、最廣泛接受的改善條例的方案

莫乃光 公共專業聯盟 副主席

刊載於星島日報》 200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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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

家暴條例加入保障同志同居者的條文,上星期六(十日)保守派組織在立法會上演一場大騷。聲稱保衛家庭制度的衛士傾巢而出,喧聲震天,人多勢眾。陣容之鼎盛,氣氛之熱烈,為一項原來不為大眾注視的議事項目,帶來一個頗為戲劇性的高潮。

為著家庭暴力條例加入保障同志同居者的條文,近日興起一番爭議。上星期六(十日)保守派組織在立法會上演一場大騷。聲稱保衛家庭制度的衛士傾巢而出,喧聲震天,人多勢眾。陣容之鼎盛,氣氛之熱烈,為一項原來不為大眾注視的議事項目,帶來一個頗為戲劇性的高潮。

筆者去年因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寫就《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一文,警示香港出現了從美國進口的美式「文化戰爭」,以及香港版的「宗教右派」的冒升。如果當時對筆者這番論調還是半信半疑者,今日當知所言非虛,並非過慮。因為這股「宗教右派」的勢力,已經隨新一屆立法會全面運作而日漸浮出地表。

將「性」政治化「宗教右派」無風三尺浪

美國的所謂「文化戰爭」,深植於戰後國內悠久的意識形態對立,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相互抗詰,互有攻守,其來有自。而近二十年來列根和大小布殊的共和黨右派陣營,依靠「宗教右派」的支持,相互勾搭,節節領先。「文化戰爭」抗持日久的結果,就是毫無限制地將其他大部分問題「非政治化」的同時,特別將性問題「政治化」。

性問題無限政治化的意思,包括將牀笫之事政治化、愛情關係政治化、慾望政治化。在六、七十年代反叛文化高潮的年代,這些私密領域和私生活問題的政治化,意味人們對日常生活中的權力關係日趨自覺,相關的進步社會運動,不斷開拓更自主的生活空間。但在保守主義反客為主的年代,對這些性或與性相關問題的政治化,卻往往意味著道德權力的肆意擴張,試圖重組深陷困境,日益失去合法性的政治和社會秩序。對性、對身體、對私密感情世界的調控,成為新的政治爭持的核心。

香港這幾年來急劇冒升的「宗教右派」現象,也是一種有意識、有計劃地展現為一種對性和性問題不成比例的干預和政治化的結果。保守主義者和親建制力量,試圖借取美國「宗教右派」的經驗,重新鞏固香港回歸後一度鬆散的政治和文化秩序。所以,一系列性問題突然在2003七一大遊行之後相繼爆發,實在並非偶然現象。但由於這種「宗教右派」政治的外借和異邦(alien)性質,港版「宗教右派」對有關問題的炒作和介入,每每給社會一個無事生非的印象。

家暴條例無限上綱淘空人權原則

去年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是典型的無風三尺浪,把學生哥的遊戲文章炒作成性道德和性觀念的危機。而今次「家暴法」的風波,又是另一宗典型的借題發揮個案,把一個在去年還是獲得廣泛社會共識,為著保障暴力受害人的法例微調,給無限上綱為一個一夫一妻家庭制度危在旦夕的大決戰。

香港宗教右派今次如此得意忘形地,開展他們自視為捍衛家庭制度的「聖戰」,並非香港真的出現了來勢洶洶的「同性婚姻」立法。相反地,爭端的起因更多地,是與過去數年他們刻意培育的數隻棋子,羽翼漸豐,在新一屆立法會要爭取出頭立功有關。

而為了這些頭頂信仰使命光環的新型政治人物進入權力建制,基督教教會圈子,在過去數年做了大量工夫,重新詮釋教義和社會實踐傳統:從過去對政治冷淡,轉為對政治、權力,及進入建制更為熱衷和積極;又把長期以來基督教主張宗教遠離政治,或以宗教批判政治的原則,扭轉為宗教要依靠政治,宗教理想透過政治實現的新取向。而在政治價值的選擇上,基督教的主流教會,也從過去事事以人權原則為先,靠近民主和直選訴求,轉為以性問題的政治化為骨幹,日漸淘空對人權原則的守持,什至論說宗教信條要凌駕人權之上。

這些轉變,在近日「宗教右派」大量粗濫地動員對法例一知半解的平信徒,撒豆成兵地到立法會參加聽證可以明白看見。這種訴諸恐懼而非冷靜政策分析的政治動員,絕非是教會內成熟正常,長期關心廣泛政治議題,深思熟慮之後得出的結果。

例如帶領這班平信徒去作公開見證的教會領袖,如龍頭大教會恩福堂的蘇穎智,本身就沒有做好功課,牛頭不搭馬咀地把家暴法修改,扯到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成為「養鴨一族」等毫不相干的問題上。謂之語無倫次,亦不為過。至於門諾會的蔡永球,把「爸爸是女人」反複講述,以掩飾自己探討「家暴法」本身的無知與力有不逮,就更成為城中笑柄。他們所反複表述的,與其是具有宗教或公共意義的討論和意見,不如說只是表達了一種恐慌、焦慮和狂躁。這種恐慌、焦慮和狂躁,缺乏了能說服和打動他人的感染力,原因是這種為臨時政治需要,而強行鼓動出來的「恐同情緒」,根本就是張冠李戴,牽強從外洋移植的結果。

平情而論,否定家庭危機的存在是不符現實的。「家暴法」的修訂正是針對日益危險的家庭現狀。家庭制度危機的受害經驗或憂慮,亦正是被動員出來作見證的那些平信徒們要表達的情緒。可是,家庭危機的萬惡根源就是同性戀或同志嗎?為什麼性生活竟被扭曲為家庭生活、家庭關係至關重要的內涵?為什麼性傾向被視為性犯罪的代名詞?更重要的是,為什麼一群(失敗的家庭關係)受害者的情緒創傷,要以「家庭」的名義,剝奪另一群受害者應有的保障和權利來獲得補償?

這種主題的錯置,相互加害的局面,不正好就是性問題給「宗教右派」無節制地加以政治化的後果嗎?

不過,更可怕的是,在這場強行移植過來,高分頁的文化戰爭中,香港基督教右派展現了一種以抬高律法,超越於靈性的思考邏輯,那就是為了要完成打擊同性戀這項政治任務,為了防止要向社會發出所謂不良的「鼓勵同性戀」訊息,他們會寧可法律繼續容許同志暴露於暴力之下,以便暴力為這群基督徒的信仰,繼續行使阻嚇同性戀行為的目的。這種邏輯就等同於有人主張,為了不鼓勵吸煙,政府醫院應拒救因吸煙而患癌症的病人,或者為了不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不鼓勵未婚懷孕,未婚懷孕者不應獲產假這等荒謬主張一樣。

羅素:教會挑狹隘準則貼道德標簽

無論你是否視之為婚姻,同志同居就是一種親密關係,其親密與異性同居無異。從正統婚姻制度的角度,同性或異性的同居皆為越軌,對所謂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做成潛在破壞。目前的「家暴法」包容了異性同居者,卻未見宗教右派有半點異議。他們又豈能不自問,是否也犯有縱容破壞家庭制度之法律的過失?是否應該爭取修訂,取締異性同居者也有的保障?

筆者從小在基督教學校長大,風沾雨露,但每次在信仰關前俳徊,總想起讀過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那篇《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的文章。在文章中,羅素特別指出,「被教會組織起來的基督教,曾經是而且仍然是世界道德進步的主要敵人」。「教會的所作所為,大部分都是為了反對世界上消滅(不必要的)痛苦的種種進步和改良,因為它挑出一套與人類幸福無關的狹隘準則,給它們貼上了道德的標簽」。

在香港生活這幾十年,其實我從身邊充滿仁愛寬容的基督徒身上,都找不到支持羅素的有力證據,因為他們都在積極從事人權、正義事業的推展。可是,直至最近這些「宗教右派」的冒升,我不得不找來羅素文章重讀,發覺大哲學家果然一語中的。佩服!

明報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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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風波,發展至最近有人集體向影視處投訴,認為《聖經》亦應被評審為不雅刊物。爭論的激烈,遠超一般人當初想像之外,亦象徵性地說明了,一場不宣而戰的香港本地「文化戰爭」(Culture War),已踏入一個重要的關鍵時刻。

「文化戰爭」這個詞,原本來自卑斯麥時期德意志帝國與天主教教廷的對抗,後來意大利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亦認為無產階級如要取得勝利,關鍵在乎打破原來統治階層的文化霸權,更要在傳媒、教育、群眾組織上,贏取一場文化戰爭。

九十年代,美國學者James D. Hunter 以「文化戰爭」為名著述一本書,分析美國在新保守主義急速冒升的時代,文化政治上不同力量之間,重新結盟整合和相互對抗的情况。他將這場對抗名為「正統派」和「進步主義者」之爭,也有人把這場對抗,形容為「世俗進步主義」和「傳統主義」之間的對抗。對立雙方分別在墮胎、槍械管制、同性戀、刊物及影視品審查、毒品、性教育、死刑、獨用英語教學、及一系列種族、移民權利問題上拉開戰幔。

東施效顰打一場子虛烏有的戰爭

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教為主流信仰體系的國家,有着它本身錯綜複雜的宗教歷史,自己獨特的傳媒生態、知識傳統和校園政治。文化戰爭的出現,反映着美國社會的獨特問題。香港也有着本身獨特的文化處境和思想淵源,本來就沒有一種合適的土壤和必要,發動一場模擬美國「宗教和世俗」對抗的文化戰爭。然而,因為香港某些人和美國教會的利益和信念上的連繫,在這幾年來,竟也有人想東施效顰,以對抗邪惡的「聖戰」心態,在本地也發動這一場子虛烏有的模擬戰事。在這些試圖自美國橫向移植他們的「宗教Vs 世俗」對抗圖式中,他們以「世俗」為敵,杜撰一個名為「世俗化霸權」的東西,並把自己幻想為受逼害的「宗教人士」,被世俗世界逼迫他們放棄他們的「宗教生活」。

他們為了構作一幅聖戰圖像,自然要以樹敵的修辭策略,為自己打造一個敵人,這些幻想出來的敵人,名為「極端自由主義者」。他們的罪名是在公共領域 「去基督教化」、鼓吹墮胎和把同性戀變成人權,他們甚至設想,當今世界的孩子們是被「極端自由主義者」們逼着灌輸了「同性戀意識形態」。所以,他們要起來反抗,抵抗世俗主義者的侵襲。

不過,這種美國右翼福音派基督徒的香港代理人,為了證明香港社會也存在這種所謂「世俗化霸權」,以向本地輸入道德聖戰的實踐,卻為他們的環球戰略,作了本色化(本地化)的改造。按照他們的理論,大眾傳媒原都是令社會道德沉淪的罪魁禍首,但他們並不像美國那邊,滿足於在自己的教會刊物,教會禮拜的宣道場合,宣揚他們的反世俗,反大眾傳媒的論調。他們反而積極利用大眾傳媒,配合傳媒的譁眾取寵操作,不斷製造社會道德議題,不斷喧染道德恐慌。過去一兩年來,除了例如反對立法保護同性戀不受歧視的主戰場外,這股道德聖戰衛士超強的製造議題的能力,早已鑽了不少空子,使社會大眾疲於奔命。

正如一些學者曾經計算,過去一兩年間,香港發生與性問題有關的道德爭議,可說無月無之。問題並不是什麼社會風氣突然急速變壞,而是香港的既有社會體制,在這段短時間內,被這些熱中於挑起「文化戰爭」的衛道之士騎劫。最明顯的莫過於《秋天的童話》這種聲譽本已甚高的陳年電影,都會被「翻炒」指控,頭頂破壞青少年道德心智的罪名。

如果說,包括電影導演、報紙編輯、大學生們在內的「極端自由主義者」,在他們眼中都是在衝擊和瓦解着社會的道德底線,那他們持續不斷、譁眾取寵式的誘發香港的道德歇斯底里反應,也可以被視為不斷在測試香港公民社會、公民文化和基本權利的底線。香港人曾引以自豪的公民文化,又是否經得起考驗呢?

正如任何宗教都不應被還原為一些所謂基本教義的簡單原則,而要對應具體歷史的脈絡,宗教方不會成為獨斷偏執的禍源,一個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也不能避免社會道德爭議,因為公民社會正是為反對陳腐的道德和宗教獨斷而建立。公民社會之為公民社會,正在於它具備包容差異、促進溝通、不斷反思的機制,在爭議中為社會謀取共識,而不是以隨意的公權力、單一的長官意志、獨斷的教條和民粹式的多數壓力,強行為社會訂定道德準則。

傳媒和大學本來就是現代公民社會中公共領域的兩大支柱,讓反思、溝通和探索可以以持續、合理的方式進行。但是,正如德國大哲哈巴馬斯(Habermas)所指,理想的公共領域已隨商品化邏輯的侵進而陷入衰退、扭曲的危機。

民粹式的傳媒運作,公關(PR)化的政治、品牌機器式的治理大學理念,正是上述這種公共領域衰微的表徵。而《中大學生報》事件所揭示的,正是近年香港遭不斷削弱的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危機的一場小爆發。

無意中挑動中大數代「集體回憶」

不斷追逐聳動新聞的大眾傳媒,只顧建立公關形象而忘卻教育本義、大學應有角色的大學當局,做就了《中大學生報》事件中衛道聖戰者騎劫了傳媒,而傳媒又騎劫了大學的一場鬧劇。

不過,道德聖戰者以為可以以幾個中大小子作為聖戰祭禮中的犧牲羔羊,卻沒料到中大當局的過度反應,卻做就機會使被宰殺的一方作出強力反彈。原因在於,他們沒有真正了解香港的思想傳統,香港的文化地貌,他們更不了解中大。

在美國,文化戰爭往往以校園為主戰場,各派在大學為了課程、收生、聘任等問題,持久爭戰,反覆辯論。香港的大學校園,卻沒有這種讓多元文化相互角力 的學院環境和傳統。然而大學(特別是中大)卻積累了香港最強的進步主義傳統,最持久的反叛精神,學生報更是最具開放、前衛、實驗精神的象徵。

道德聖戰者意圖走進校園高舉道德大纛,卻無意中挑動了跨越數代整個中大社群的「集體回憶」,觸動了中大人承繼中國五四運動,思想無禁區的精神,反封建、反禮教約束的警覺系統,對個性自由、表達自由的價值執著。連日來,新新舊舊的中大人,相互奔走,連繫聯署,以致爭相辯論,都是爭取修復被原教旨獨斷思維所踐踏破壞的前衛探索、理性反思的傳統,捍衛大學繼續作為公共領域,使理性辯論與反思,可以無畏無懼地進行的空間。

中大人的這種「集體回憶」,正好就是香港過去數代年輕人,反對冷戰年代黨國操控的制式教育,抵制殖民地的愚民教育,所積累而來的自由主義精神財富。從保護這份現代中國青年,珍貴的自由主義精神遺產的角度看,中大人是受得起考驗的。

對於公共領域的「沉淪」,香港版本的道德聖戰者的反應,其實是徹頭徹尾的犬儒主義(cynical):他們對之一方面進行空洞的批判,一方面卻又利用這種傳媒的民粹主義式操作,以千倍放大鏡去揭示大學生的道德醜聞。

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傳媒引導的輿論,可以在數日之內,翻雲覆雨。這些聖戰者們不明白,譁眾取寵的傳媒運作,所依循的是民粹主義邏輯,它是一 把雙面利刃:它的核心原則是「反精英主義」。所以,它可以無限放大性醜聞,以詆譭「精英」大學生的形像,也可以急速放大大學當局的笨拙反應,以令庶民享受揶揄更大的大學精英體制所帶來的快感。箇中雖然弔詭,但並無什麼精神分裂,可笑的只是有人「搬起了石頭打自己的腳」。

在中國數百年綱常禮教、黨國道德禁制的歷史,和在道德偽善充斥的現實陰影下,香港的可貴,正在於這裏那怕是半吊子的自由主義俗世活命空間。這是地上的公義,也是精神的救贖。香港人的社會道德前提和底線,正建基在如何維護這個空間,而非如何建立一個克己復禮的清教烏托邦。

任何教育工作者都應知道,道德能力的培養,在乎聆聽與關懷,不在乎行使權力的淫威。香港的基督信仰者,有身體力行,致力普世價值的實現,有玆玆不倦,致力傳揚福音。香港人希望聽見的是仁愛、寬恕和正義的福音,卻非那種喋喋不休,焦灼、虛怯卻又無能的道德聖戰的喊叫。救救孩子!哈利路亞!

2007-05-20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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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介:Christians in the American Empire

一位神學院教授說這本書很值得看,關於美國宗教右派的。作者是一位天主教大學法律教授,他批評「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的概念,也批評福音派和天主教的單一議程只會令他們被政客利用。(香港明光社陣營也有少許這類情況,但他們矢口否認。參相關文章。

Christians in the American Empire
Faith and Citizenship in the New World Order

Vincent D. Rougeau
ISBN13: 9780195188097
ISBN10: 0195188098
hardback, 248 pages
Oct 2008
Price: $29.95 (01)

Description
What does it mean to be a Christian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today? This book challenges the argument that the United States is a Christian nation, and that the American founding and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can be linked to a Christian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Vincent Rougeau argues that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come an economic empire of consumer citizens, led by elites who seek to secure Americ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ominance around the world. Freedom and democracy for the oppressed are the public themes put forward to justify this dominance, but the driving force behind American hegemony is the need to sustain economic growth and maintain social peace in the United States.

This state of affairs raises important questions for Christians. In recent times, religious voices in American politics have taken on a moralistic stridency. Individual issues like abortion and same-sex marriage have been used to "guilt" many Christians into voting Republican or to discourage them from voting at all. Using 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as a point of departure, Rougeau argues that conservative American politics is driven by views of the individual and the state that are inconsistent with mainstream Catholic social thought. Without thinking more broadly about their religious traditions and how those traditions should inform their engagement with the modern world, it is unwise for Christians to think that pressing single issues is an appropriate way to actualize their faith commitments in the public realm.

Rougeau offers concerned Christians new tools for a critical assessment of legal, political and social questions. He proceeds from the fundamental Christian premise of the God-given 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 a dignity that can only be realized fully in community with others. This means that the Christian cannot simply focus on individual empowerment as ‘freedom’ but must also seek to nurture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nd solidarity for all citizens. Rougeau demonstrates what happens when these ideas are applied to a variety of specific contemporary issues involving the family, economics, and race. He concludes by offering a new model of public engagement for Christians in the American Emp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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