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傳媒

莫乃光:「盡信網不如無網」言論以偏蓋全

莫乃光:「盡信網不如無網」言論以偏蓋全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有少年從網上學製炸藥意外重傷,輿論不但驚訝於少年竟大膽試玩恐怖份子常用的炸藥,大家更恍如發現新大陸,現在才得知互聯網上訊息無疆界,原來連製炸彈的方 法也可在網上找到。有報章社論因今次事件指出,「要培養子女對待網絡資訊的正確心態,就是『盡信網不如無網』」,亦有人認為學校應該嚴懲學生,這兩點筆者都不能認同。

互聯網自二十年前出現,在十多年前開始普及,威力相當驚人,網上資訊更加浩瀚如海。過去不少電影和科幻小說都論及「日後」人類有什麼不懂的,電腦都能給我們答案,這種說法中所論及的「電腦」,或就是今天的互聯網。

與書本、報章和其他資料一樣,互聯網上的資料也有「好」有「壞」。「好」的意思,既是質素,即資料詳盡準確,也有是「壞」的資料,即其內容不一而足,或者其內容不是我們或部分人所希望散播的。但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往往因人、因環境、因意圖而異,加上不同人的主觀,難有統一標準。但無論如何,互聯網本身是一個中介媒體,不論資訊「好」與「壞」,互聯網都加速了傳媒速度。

一些人視少年從互聯網學做炸彈為壞事,因而認為互聯網過多「不良」資訊。這些想法在家長間佷普遍。以網上的色情網頁為例,去年政府公布淫審條例檢討諮詢的數個月,筆者出席了多個諮詢會,聽過無數家長恐慌性的憂慮,一論及互聯網色情資訊對子女的影響,即使平日非常理性、支持言論自由的家長,都可以變成毫不講理,甚至要求政府引入愈嚴厲的審查愈好。

論者犯邏輯謬誤

如果因為互聯網上有些資料質素欠佳,或被部分用者不當使用這些資料,而引發今次事件,便提出「盡信網不如無網」的話,將這個邏輯推演下去,我們也可以說「盡信報紙不如無報紙」,因為今天很多香港的報紙,所報道的消息極不準確;我們也可以說「盡信政府不如無政府」,尤其今天市民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如此低。

筆者希望提醒家長和教師等,不能將少年的好奇心視為壞事,也不能將事件歸咎互聯網。我們當中,誰沒有經歷過青少年期?那一個青少年對成人世界不好奇?即使沒有互聯網的上一代,少年人還是有辦法找到這些資料。未有互聯網前的世界,也一樣有學生自製炸藥,做化學實驗引起意外。不過相信這些「問題少年」當中,不少已學業有成,甚至成了科學家。相反,太多青少年今天對各種事物毫無興趣,才是值得我們擔心的問題。香港的創意工業之所以不發達,與教育制度不鼓勵創造、創作很有關係,太多家長太現實,不少有志將興趣發展為事業的青少年,往往因為家長認為那些行業「無錢途」而禁止,這才是問題。

學生犯錯誰之過

不過,有身為校長的教育評議會人士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不同意學校從寬處理手法,應該嚴懲學生不可姑息,事關這些學生成為同輩的壞榜樣,以上言論令筆者汗顏。筆者認為涉事的孩子喜歡探索化學,本身不是罪過,問題只是他們不知製造炸彈有多危險,缺乏安全意識,以及不明白個人社會責任。教師與家長指責學生,不如自問是誰之過,如果教育界領袖沒有這種自省的態度,對老師及家長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警方正在調查事件中,若這些少年人觸犯法例,按法定程序將他們交予法庭便可,但學校卻反而要小心處理。首先,他們很可能並非在校內犯事,教師校長們不能因學校「聲譽受損」而找理由懲罰他們,倘若他們真的找到 學生有犯校規,也必須弄清楚因何故懲罰學生,不應打擊他們對科學的好奇心。有時真令筆者想起英國搖滾樂隊 Pink Floyd 三十年前的名曲《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的歌詞:「Hey! Teachers! Leave them kids alone」。

不同人對事件的關注點不同,一些人關注互聯網的威力,另一些則關注如何「處置」涉案學生。兩件事看來風牛馬不及,實在卻互有關連。無論有沒有互聯網,「好」與「壞」資訊一向並存,而且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實在沒有統一標準。互聯網已非可選項,已是不能逃避。與其與之為敵,我們何不學懂尊重互聯網和其文化、新規律,與之並存?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4月6日

發表迴響

莫乃光:「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後感

莫乃光:「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後感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筆者在二月廿四日晚上參加了由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主辦的「宗教右派的干預?抑或是世俗主義的盲點?」研討會,主辦者表示有三百五十多人報名參加。當晚的講員包括關啟文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和朱耀明牧師(柴灣浸信會主任牧師)。

從關博士的發言開始,至最後一些與會者的發言止,三個多小時的講座中,筆者作為聽眾之一的最強烈感覺是,很defensive,是辯護的,是守勢的。雖然關博士從發言一開始時已指出,基督徒要「以寬大的精神面對攻擊」,但給筆者的感受至少是言論與策略不一致。

自辯無錯,於事何補?

其實關博士的發言是基於他當晚派發,九頁多張紙長的文章。文章與發言一樣,超過三分之二內容是回應「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當然,這是文章的題目),但筆者總是覺得,這些自辯,對「自己人」澄清自己沒有錯,是對方的錯(誤會一場也好,惡意中傷也好),這又於事何補,難道沒有更重要的話題?

關博士據理力爭,指出很多項遊行召集人的指控屬於虛假指控、雙重標準、亂套標籤等。不過,證明明光社沒有「曾經支持《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基督教沒有 「獲得利益及權力輸送」,基督徒表達意見是公平的權利而不應被批為「人海戰術」,而對方也是這樣做;關博士這些力證在內容也許沒有錯誤,但這是最主要、唯 一要做的辯證嗎?

說到亂套標籤等,其實雙方也何嘗沒有做?關博士提到在第一次立法會上關於《淫管條例》的聽證會上,「反對色情監管」的發言者數目比贊成的三十幾比三,把筆者有份代表的互聯網和資訊科技業界也歸納為反對色情監管,這又何嘗不是扣帽子?

贏辯論與贏人心

既說要以寬大的精神面對攻擊,又何必點名批評遊行召集人的每句說話,大學教授對一位小小學生,是要當頭棒喝還是動之以誠?始終,基督徒要明白,這不是一 場要辯贏對方的辯論會,而是要「贏得人心」的社會活動。筆者在此不是要批評、反對所謂「保守派基督徒」的立場,而是要指出他們在策略上令社會,甚至教會分 化的手法。明光社始終沒有回應,又或者未知曾否反省,為甚麼人家這樣「誤會」他們,抑或這也是策略的一部分?

研討會主題提及「宗教右派」與「世俗主義」,可惜內容始終沒有深入探討,關博士說梁文道批評(「基督不丟石頭」) 香港宗教右派沒有證據,但筆者反而覺得梁文道論據清晰、合理,反而關博士的回應只指出他們自己與美國宗教右派在一些議題立場上不同,其實並沒有回答梁文道 提出,分析宗教右派「錯誤解讀基督信仰」,過份偏重道德議題的論點,梁文道也引述了神學家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的論述,關博士的回應是過份簡化了。筆者鼓勵信徒自已閱讀梁文道的文章。

不論正反 都是朋友

筆者自己也作了太多的批評(是善意的),研討會也有更正面的信息。朱耀明牧師發言的第一句話,已發人深省:「講社會關懷從來沒這麼多人。」引述朱牧師當 晚的部分說話:作為基督徒「不是聖經只叫我做一二三,是跟隨聖經處理生活」,而信仰不是規範,「打麻將、買馬仔」是小事,相對於重要的是如何面對社會上的 不公平。基督徒應在民主化、多元化社會中學習平等、專重、寬容,宣揚社會公平、公義、公正。

朱牧師指,教會的力量非常之大,但亦要承 認社會多元,主張溝通,反對任何歧視,永遠站在保護弱勢社群那邊;構建平台,用謙卑的心,聆聽聲音,接受對話,活出信仰,而「溝通不是單一議題去講」。朱 牧師說「移動」政府非單靠聲音「鬥大」,要長時間鬥爭,不要單看一時政策改變,要以適當信息說服他人。

研討會到尾聲,台下發言時原來 數位遊行發起人也有到場,有兩位也對講員發言回應,卻引起了幾位其他台下人士的「反擊」。這幾位遊行發起人都很年青,最小的是中七生,他們對社會參與的熱 心和勇氣可嘉,關博士也帶領與會人士掌聲鼓勵他們,會後也初作溝通,這是個很好的開始。

朱牧師說:「不論正反雙方,都是朋友。」但他 也給這幾位年青人忠告:勇敢地爭取你們相信的,但無論如何表達,不要衝擊教會,因為教會始終是保護弱勢的地方。遊行發起人也表示朱牧師的發言令他們獲益, 而且他們行列中也有不少不同意教會行逕的基督徒,但他們不是反對教會本身。雙方的溝通,踏出了第一步。

最有效的「武器」是愛

基督徒也許對受到指摘不滿,有受逼害的感覺,感到要反擊(至少在語言上)。但筆者反而認為,基督徒不受逼害、誤會,才是怪事,我們應該反省為甚麼別人這 樣想我們,和「耶穌會怎樣做」?筆者不能提供答案,但希望說,最有效的「武器」是愛。如果因為《淫管條例》和《家暴條例》的修訂發生的事件,能令教會正視 自身面對的問題,令更多信眾可作反思,都會是好事;如果能令教會內外加深對話,更是「因禍得福」。

最後,不得不提研討會一段小插曲: 一位相信來自「反宗教右翼霸權」團體的朋友要拍輯研討會過程,但大會以「私人聚會」,保留版權理由禁止,理由包括不欲會上言論在網上被斷章取義;結果,那 位朋友全場走來走去,工作人員就一直用大小紙板掩蓋鏡頭。工作人員非常克制,值得一讚,但筆者一向支持開放版權的共享創意,這類研討會應愈開放愈好,不同 意以版權理由禁止別人拍輯。真理無懼,愈開放愈明,只要自己也把內容全面開放上網,又何懼任何誤導?

刊載《時代論壇》第一一二三期.二○○九年三月八日

發表迴響

莫乃光:要安全,更要自由

莫乃光:要安全,更要自由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香港不可接受網絡防火長城,網絡公民社會要監察的,反而是這些危言聳聽,製造恐慌的人士和政府本身,因為他們懼怕互聯網這『偉大的平衡器』。」

筆者上周在報章上看到一位中文大學工程學院教授所寫,有關「建構安全自由的 e 社 會」的文章,讀後感受很深,不吐不快。文章指政府推行地區數碼中心聯網「原意雖好」,卻令作者擔心「中心儼如官營『網吧』」,現在政府開設上網輔導員職 位,「讓專人教育那些新接觸互聯網的初生之犢,如何正確遊走於這個虛擬新天地」,他才鬆一口氣。

但 筆者卻認為, 網吧有何不妥?在網上學習交流,也是像行街食飯的基本生存能力。教授又繼續指互聯網有「殺傷力」,政府有必要立即行動,果斷地建設「安全又自由的互聯網世 界」,並提出要保障年輕網民「安全」要從三方面著手:教育、輔導和監察。教育正確使用互聯網的態度,「以免誤墮網絡陷阱或沉溺上網而不能自拔」,輔導「網 民當中不少是沉迷上網的青少年」,再加監察以維持網絡治安,設計一個有效的網上警察系統。

筆者並不完全同意。教育和輔導應適當地去做,但筆者認為更需要受 「互聯網正確態度教育」的是成年人。他們更要學習理解網絡的真實及無可抗拒,明白新一代 Digital natives 天 生數碼,真的與我們不同,但並不是年青人的問題,是成年人是否能進化、接受事實的問題居多。最需要輔導的,是政府,不是年青人;政府甚至公眾看見網上虛假 訊息甚至出現罪行,與現實世界無異,行過海味店,看看「警訊」都可見,天下無新事,不要找借口監控網絡。

筆 者強烈反對任何說要設立網上警察的建議,其實警 方現時已做得很好,資源是否要增加可以適當地考慮,但目的不能以加強「監察」為主調。筆者也贊同「成立網上緊急求助熱線服務」,但目的是便利市民對不同問 題作投訴,再由當局分流,絕對不是為了加強監察。香港不可接受網絡防火長城,網絡公民社會要監察的,反而是這些危言聳聽,製造恐慌的人士和政府本身,因為 他們懼怕互聯網這「偉大的平衡器」(Great equalizer)。

教授本說「建構安全自由的 e 社會」,但完全不見談到如何保衛自由,自由對某些人只是講下就算的 Lip service,網上安全就變成加強監管的包裝,但尾巴很容易露出。網民要明白,「安全」而不自由,何用之有?不自由的網絡甚至社會,是不會安全的,因為令我們最不安全的,就是擁有過大權力的當權者。

上周筆者在本欄已說,還給孩子們自信和自由。不禁想起1979Pink Floyd的名曲《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中的歌詞:

We don’t need no education.We don’t need no thought control.

真的,如果是思想管制的教育,不要也罷,孩子要的是學習能力的訓練,互聯網比任何只知指指點點的成年人更有用、更正面。我們也一同學習自信和自由吧!

刊載於《Hitech》 2009年2月12日

發表迴響

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乃光:「淫審條例」諮詢失理性討論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奧巴馬就職夜,在為年輕人而設的青年舞會 (Youth Ball) 中說:「新的一代激勵之前的一代,美國改變就是這樣出現的。」 ("A new generation inspired a previous generation and that’s how change happens in America.") 年輕人,是我們的今天與未來,我們是應該讓他們帶領社會和成年人的,並為他們裝備這份信心。

不過,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諮詢,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卻成了焦點,意見愈趨激化,失去了理性討論空間。保守宗教組織群起要求加強管制,卻被指是少數組織化身多個團體以壟斷辯論空間,目的再非檢討條例是否能用作反映社會價值觀,而是變為爭取自己價值觀被官方當為社會整體價值的運動。

只求管制無視條例內容

保守宗教團體所言的「道德禮教」水平是否普遍社會認同?例如,他們當中較極端言論認為:色情等於毒品,應受同等禁制;任何引起人性慾的都屬淫褻;應以牌照方法限制出售色情物品;色情行業是為了賺錢,所以不應以自由為理由容許;不止兒童,甚至「很多成年人也失去了性判斷能力」———這正暴露出,在他們心中,「保護兒童」是藉口,真正目的是把道德標準加於其他人,包括成年人的身上

激進的言論,感性的現身說法,但這些團體卻對條例諮詢內容不感興趣。他們要求強制互聯網供應商過濾,但無興趣就技術可行、執行成本等重要問題理性討論,因為「不懂」就是最強的游說加強監管的大道理。李國能大法官說甚麼審裁處行政與司法職能,不清楚,這不是他們的問題,是政府的責任,總之要管。

保守宗教團體的策略,不是我們一般以為根據諮詢文件內容和問題提供具體回應,而是:(一)簡化議題:甚麼定義、審查機制、執法界限不管,只說支持加強監管,令家長以為這只關於保護兒童不能接觸色情;(二)感性化:講故事容易激發普通家長,甚至社會同情;(三)誤導:為甚麼二百多所學校聯署反對廢除條例(不知當中有幾位校長詳細讀過文件),但政府諮詢從來沒有說過廢法,客觀看根本不可能,但用來威嚇學校、家長就最好了。甚至有報道指有教會學校「強制」要求家長簽署支持加強監管色情。

淪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

近期保守宗教人士的言論,令人想到背後有否政治目的。在一月二十一日立法會的聽證會上,多人特別批評一些議員的反對監管的言論,指這些「民主派」議員身為「民意代表」而反對(他們的)民意,但這些意見與民主派與否有何關係,藉此高調批評民主派,政治化諮詢,分化社會,背後目的為何?

筆者作為基督徒,為這些現象痛心。真正的「沉默大多數」,包括信徒與未信的,都開始覺得很不舒服、負面,令人誤解基督,甚至疏離教會。基督徒不是要對他人包容,而對社會不公義堅持反對嗎?但現在有少數激進保守派基督徒要把道德價值觀加諸其他人和社會之上,在社會公義議題和反對極權卻妥協得無影無蹤,豈非反要賠上沉重的道德和社會形象代價?

當日在立法會聽證會上,湯家驊議員說得好,檢討法例是為了定出一個可以用作界定道德標準的機制,而非為以法律定出道德標準本身。但筆者擔心的是,政府會如何處置大量加強管制要求、但沒理會怎樣做的意見?政府不能只點算回應數目,要返回諮詢文件框架,從理性意見中找出可行的、最廣泛接受的改善條例的方案

莫乃光 公共專業聯盟 副主席

刊載於星島日報》 2009年1月28日

發表迴響

莫乃光:一場道德高地爭奪戰

莫乃光:一場道德高地爭奪戰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淫 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期首階段已進入最後二星期,筆者在 這四個月的諮詢期一直全程參與及關注,由初期的業界焦點小組、所有三次的公眾論壇、立法 會事務委員會的討論,和數不清那麼多的各界論壇,由業界、青年和學生、新聞媒體、宗教、人權組織、政黨主辦的都有。在整個過程中有很多深刻的體會,今天在 此分享一下。

諮詢期的上半部分,尤其是政府在各界別焦點小組收集意見時,雖然有不同意見,但似乎算是較能聽到一些具體的關注點,或對諮詢 文 件內的問題和建議較針對性的回應,甚至負責諮詢工作的官員也主動地要求業界和各界別,就個別較少人關注的重要部分多提出意見,但當諮詢步入下半場,氣氛就 完全轉變了。

簡單地說,諮詢已經變得感性,甚至偏離了原本就法例和相關的執行和教育的範圍、條例要討論、爭辯的細節,很多積極發言表達立 場 的團體和人士,根本沒有就諮詢文件內的現行機制、建議措施和各參考問題作出了解或提供具體回應。理性討論欠奉,卻大聲疾呼地打擊對方立場,先發制人地把對 方妖魔化。這種情況出現,不能歸咎於傳媒,而是部分團體的計劃和策略之內手法。

簡化議題突出感性

上 星期五晚在尖沙咀舉行的最後一場公眾論壇,人數也是最多的,有機會發言的很多是家長,也有年青人,意見仍然是不一致的,但以能抽到發言機會者來算,要求加 強監管的居多。保守勢力在諮詢中的策略是簡化議題,在諮詢文件內的法律、技術和執行問題以外創造道德議題,保護兒童沒人會有異議,甚至說色情資訊對兒童有 害也很少人會完全反對,也最易得到廣泛感性支持,再加上以現身說法「講故事」方式爭取同情,蘇錦樑副局長也表示近期收到了不少這些感人信件。

簡化議題另一手法是誤導,多次在公眾論壇上有市民要求不可廢除條例,但諮詢是修例,不是廢除,文件中最接近的只是審裁處應否廢除,這執行問題,危言聳聽說政府可能廢除條例,色情物品「無王管」,是容易爭取認同的高招。

然 而,缺乏了的正是這些道德關注,與真正兒童怎樣才得到最佳保護和發展,究竟有什麼相互關係的科學驗證。有人在論壇甚至說公眾展示內衣或避孕套廣告也屬色情 泛濫的例子,「為什麼要給我看見?」怎樣解決不是他們的責任和問題,早前在公眾論壇就有人大罵「政府高官收十幾萬人工什麼也沒做」,策略性地避開理性討 論,怎樣解決是別人問題,民粹碰上道德主義,結果也許就是如此,「道德高地」就是我指你做。公眾論壇中也有人說,「中國人古時說父母官」,所以,我不懂、 不管也不是錯,能不能也不用理,全是父母官的責任。聽者心寒。

從公眾論壇的不少反智言論,幸好還有香港的年青人,令筆者仍然看到希望曙光。 筆者周六與蘇副局長出席了香港青年協會主 辦的論壇,百多名青少年學生就他們進行了的意見調查分析和討論,是筆者出席過眾多討論中較有質素的,更肯定是最有 「心」的。這些年青人首先嘗試探討淫褻及不雅資訊的定義是否清晰、審裁處的判決標準,這些是絕大部分最積極發聲的家長不提的重要先決了解問題,筆者尤其欣 賞年青人願意主動討論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特別是如何「在互聯網上防止青少年或兒童接觸淫褻及不雅資訊」,而他們最多人支持的仍然是「加強宣傳教育」。

然 而,不可不提的是筆者觀察香港年青人就此議題,相比之前筆者在本欄提及一些就過濾互聯網對美國中學生的研究,雖然比較不算很科學性,但似乎香港學生仍然較 多討論色情之害、如何監管較好,甚少像美國學生主動要求更多自由,甚至否定監管的需要和效益。不知道這是中西文化差異,還是教育制度使然,但相信香港教育 制度不利批判思維發展,是頗明顯的,這是唯一較為令人擔心的。

多疑過慮的家長

筆 者在此要引述英國社會學教授和著名作家富里迪(Frank Furedi)去年出版的兩本書:在《多疑過憂的家長》(Paranoid Parenting),富里迪認為事事過分緊張和保護的家長,已經傷害了兒童,以及家庭本身,每天家長接收到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面對各種威脅的資訊,已經不 懂如何教育出有自信和有想像力的下一代。《有牌擁抱》(Licensed to Hug)則指出過多以保護兒童為名的標準和措施,已令隔代關係惡化,在家庭和社會中猜疑和恐懼的氣氛其實令兒童面對更大的危機,富里迪建議停止愈來愈多的 管制,建議教導兒童,授權他們發展得更自立。

YouTube 上大家可以找到《Did You Know》這 段流行短片,在其第三版中提到這事實:「《紐約時報》一星期的內容,比一個十八世紀普通人一生所見的更多。」在這資訊爆炸世代,人類科技和社 會的發展,有誰有能力讓時光倒流?要真的保護下一代,是讓他們看不見、聽不到,還是要訓練他們的分辨能力,終身受用?反過來說,要管要禁,只是自欺欺人, 其實不用技術專家告訴我們有沒有可能。

但筆者補充,這並非代表對兒童不管不理,反而我們成年人要停止利用兒童作藉口,推動自己的道德理念 甚 至其他利益。例如在互聯網管治群體中,近年海外趨勢是業界與關注兒童福利的團體,與政府、家長、學界,甚至媒體合作,從反色情這道德主導題目轉向真真正正 地只講保護兒童的可行方案,「家庭線上安全學院」(Family Online Safety Institute)就是這樣的機構,這才是幹實事,而非借題發揮。

諮 詢至今,筆者認為關鍵問題絕非「色情危害」這些主觀道德觀念(可惜不 幸客觀社會事實是太多人肯買這些資訊的報刊等),真正的關鍵問題是我們是否認同把道德決定權放在官方和政府手中,是否接受有道德警察。但在現時缺乏理性討 論細節,過分意識型態的回應主導下,若然政府以重量而非重質地點算諮詢的回應,保守道德主義者必然「勝出」,政府不能只數算這些不反映「沉默大多數」的較 極端聲音,否則後果恐怕非常嚴重。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19日

發表迴響

莫乃光:互聯網過濾功不補過

莫乃光:互聯網過濾功不補過

(莫先生在博客表示,只要註明出處和聲名本著作係採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香港授權條款授權便可以轉載。)

新的一年又來了,香港互聯網協會製作了一張電子賀卡,祝願引述了有互聯網之父美譽、互聯網協會創會會長、現任Google首席互聯網顧問的特.瑟夫博士(Dr Vint Cerf)的一句話:「讓我們在新的世紀立志,教育我們的孩子們,懂得對他們所見所聽深入地思考。這勝於任何的電子過濾,更能建立真理能穩站的基石。」

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第一輪公眾諮詢,已進入最後一個月。在新的一年,讓我們也以另一個新的角度審視過濾互聯網這個問題。不久之前,朋友向筆者介紹了蓮.瑟頓博士(Dr Lynn Sutton)的一本書《不准接入:互聯網過濾如何影響高中學生的學習》。瑟頓是美國華克森林大學(Wake Forest University)圖書館總監,這書內容來自她對知識自由應用於中學環境的學術研究,其目的並非如一般數量化的研究,只集中計算不同過濾系統的準確度,如過度攔截(over-blocking)和攔截不足(under-blocking)的比率,而是以質量法研究中學生在利用經過過濾的互聯網進行資料研究時的體驗,分析這些過濾對學生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下之言論自由所可能受到的影響。

筆者在此簡述研究的結論。研究發現在校內使用的過濾系統,把正當的、受憲法保障的言論內容也阻截了,雖然校內有機制讓學生要求把被錯誤攔截的網頁解封,但多數學生不知道,或覺得廢時失事,故機制並不有效改正錯誤攔截的傷害,而且學生早已熟悉很多規避過濾的方法。大部分學生表示學校的過濾系統拖慢了他們的研究作業,對此感到沮喪,甚至憤怒;另較小部分學生認為雖然過濾可能是有需要的,但仍對之持負面感覺,極少學生認為過濾是正面的。

家長式心態不可用

學生對這種過濾系統其實也有很多改良意見,但從沒人認真地諮詢他們。例如分班級甚至個人化地過濾、給教師權限把過濾停止、在班房內有教師看管下提供至少一台沒經過濾的電腦,甚至實施一個停止過濾的試用期,看看真的有沒有,以及有什麼為害。另一方面,在有過濾下學生其實仍會間中接觸到不良網頁,但他們不覺得這有什麼永久傷害,一般只會處之泰然,繼續作業,但他們也認為那些未有那麼成熟的學生,可能會較受影響。

總括而言,學生甚至教師都對過濾系統有不同程度不滿,有些學生更指出他們每天在校園所見所聞比網上被禁的內容更甚,但更令人擔憂的是,學生和教師都採取「即使要求改良過濾,也未必有用,有用也太麻煩或太慢」的態度,瑟頓指出,若社會未來的決策者被教成逆來順受,在連嘗試要求改變前已放棄,那麼「民主的前途是暗淡的」(當然,筆者恐怕在香港,教育制度目標正是要訓練這種消極態度)。

瑟頓的研究引述了很多其他學術研究資料和結論,多數也指出學校與家長與其主觀過濾其認為是不良的內容,不如教導學生自己嚴謹思考、分辨是非的能力,才一生受用。家長與教師不應短視而因小失大。研究更發現一個關於數碼隔膜的問題,因為有些資源較佳的學生在校內被過濾系統找不到的資料可以回家在沒過濾的電腦找到,比家貧學生或家中電腦被過濾的學生有優勢,也變成了另一種數碼鴻溝。筆者聽過很多人說家境較差的家長不懂電腦,要協助他們監管他們的子女上網,原來研究發現相反支持邏輯的證據,愈管可能對學習愈有反效果。其實關鍵始終是,究竟我們對年青人信任與否。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

筆者明白家長對互聯網上不良內容的憂慮,但有些家長對過濾系統的盲目信心是沒有足夠實證和科學基礎的,問題存在但並非如此簡單,過分(誤以為已經)保護後果可能更嚴重。我們在香港除了要對在家用互聯網進行過濾要三思之外,也要正視在學校、圖書館進行過濾的後果,在試圖進行任何強制過濾之前,必須要像瑟頓這類系統化地針對學生意見和對其學習影響的客觀研究,不能只聽從小部分家長或教師的主觀監管意願,而且,諮詢學生意見也要客觀中立地進行系統科學化研究,不能只在學校或個別有立場組織的環境內搞些論壇,只收取到學生在可能有同輩壓力下的回應。

最後,再說回文初引用互聯網之父瑟夫的那段話,是來自他一篇名為〈真理與互聯網〉的短文,屬於互聯網協會行為守則部分,全文值得引述:

「真理是有力的溶劑,堅石高牆也可被它溶化。互聯網是自由最有力的催化劑之一,可以把真理露出於願意看到的人眼前,難怪有些政府和組織恐懼互聯網和其揭發真相的能力。但互聯網的力量是把雙刃之刀,也能同樣輕易地傳播假訊息,有識與無知在網上的電子世界共存,哪怎麼辦好?

是沒有任何分辦真假的電子過濾法的,也沒有任何可分辨金與鉛的魔術技術,我們只有一個工具可用:嚴謹的批判思考。這道理除了應用於互聯網,對所有其他通訊媒體亦然,只不過萬維網令我們看得更清楚吧。珍貴的和垃圾的內容並列,引發人的思維,這是所有人學習的機會,我們真的要思想我們所見所聞的,評估並選擇,揀選什麼東西引導我們。

有什麼比教導我們的孩子們,裝備他們自己面對這社會、經濟和科技巨變的新世紀,來得更有價值?」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5日

發表迴響

安徒: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風波,發展至最近有人集體向影視處投訴,認為《聖經》亦應被評審為不雅刊物。爭論的激烈,遠超一般人當初想像之外,亦象徵性地說明了,一場不宣而戰的香港本地「文化戰爭」(Culture War),已踏入一個重要的關鍵時刻。

「文化戰爭」這個詞,原本來自卑斯麥時期德意志帝國與天主教教廷的對抗,後來意大利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亦認為無產階級如要取得勝利,關鍵在乎打破原來統治階層的文化霸權,更要在傳媒、教育、群眾組織上,贏取一場文化戰爭。

九十年代,美國學者James D. Hunter 以「文化戰爭」為名著述一本書,分析美國在新保守主義急速冒升的時代,文化政治上不同力量之間,重新結盟整合和相互對抗的情况。他將這場對抗名為「正統派」和「進步主義者」之爭,也有人把這場對抗,形容為「世俗進步主義」和「傳統主義」之間的對抗。對立雙方分別在墮胎、槍械管制、同性戀、刊物及影視品審查、毒品、性教育、死刑、獨用英語教學、及一系列種族、移民權利問題上拉開戰幔。

東施效顰打一場子虛烏有的戰爭

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教為主流信仰體系的國家,有着它本身錯綜複雜的宗教歷史,自己獨特的傳媒生態、知識傳統和校園政治。文化戰爭的出現,反映着美國社會的獨特問題。香港也有着本身獨特的文化處境和思想淵源,本來就沒有一種合適的土壤和必要,發動一場模擬美國「宗教和世俗」對抗的文化戰爭。然而,因為香港某些人和美國教會的利益和信念上的連繫,在這幾年來,竟也有人想東施效顰,以對抗邪惡的「聖戰」心態,在本地也發動這一場子虛烏有的模擬戰事。在這些試圖自美國橫向移植他們的「宗教Vs 世俗」對抗圖式中,他們以「世俗」為敵,杜撰一個名為「世俗化霸權」的東西,並把自己幻想為受逼害的「宗教人士」,被世俗世界逼迫他們放棄他們的「宗教生活」。

他們為了構作一幅聖戰圖像,自然要以樹敵的修辭策略,為自己打造一個敵人,這些幻想出來的敵人,名為「極端自由主義者」。他們的罪名是在公共領域 「去基督教化」、鼓吹墮胎和把同性戀變成人權,他們甚至設想,當今世界的孩子們是被「極端自由主義者」們逼着灌輸了「同性戀意識形態」。所以,他們要起來反抗,抵抗世俗主義者的侵襲。

不過,這種美國右翼福音派基督徒的香港代理人,為了證明香港社會也存在這種所謂「世俗化霸權」,以向本地輸入道德聖戰的實踐,卻為他們的環球戰略,作了本色化(本地化)的改造。按照他們的理論,大眾傳媒原都是令社會道德沉淪的罪魁禍首,但他們並不像美國那邊,滿足於在自己的教會刊物,教會禮拜的宣道場合,宣揚他們的反世俗,反大眾傳媒的論調。他們反而積極利用大眾傳媒,配合傳媒的譁眾取寵操作,不斷製造社會道德議題,不斷喧染道德恐慌。過去一兩年來,除了例如反對立法保護同性戀不受歧視的主戰場外,這股道德聖戰衛士超強的製造議題的能力,早已鑽了不少空子,使社會大眾疲於奔命。

正如一些學者曾經計算,過去一兩年間,香港發生與性問題有關的道德爭議,可說無月無之。問題並不是什麼社會風氣突然急速變壞,而是香港的既有社會體制,在這段短時間內,被這些熱中於挑起「文化戰爭」的衛道之士騎劫。最明顯的莫過於《秋天的童話》這種聲譽本已甚高的陳年電影,都會被「翻炒」指控,頭頂破壞青少年道德心智的罪名。

如果說,包括電影導演、報紙編輯、大學生們在內的「極端自由主義者」,在他們眼中都是在衝擊和瓦解着社會的道德底線,那他們持續不斷、譁眾取寵式的誘發香港的道德歇斯底里反應,也可以被視為不斷在測試香港公民社會、公民文化和基本權利的底線。香港人曾引以自豪的公民文化,又是否經得起考驗呢?

正如任何宗教都不應被還原為一些所謂基本教義的簡單原則,而要對應具體歷史的脈絡,宗教方不會成為獨斷偏執的禍源,一個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也不能避免社會道德爭議,因為公民社會正是為反對陳腐的道德和宗教獨斷而建立。公民社會之為公民社會,正在於它具備包容差異、促進溝通、不斷反思的機制,在爭議中為社會謀取共識,而不是以隨意的公權力、單一的長官意志、獨斷的教條和民粹式的多數壓力,強行為社會訂定道德準則。

傳媒和大學本來就是現代公民社會中公共領域的兩大支柱,讓反思、溝通和探索可以以持續、合理的方式進行。但是,正如德國大哲哈巴馬斯(Habermas)所指,理想的公共領域已隨商品化邏輯的侵進而陷入衰退、扭曲的危機。

民粹式的傳媒運作,公關(PR)化的政治、品牌機器式的治理大學理念,正是上述這種公共領域衰微的表徵。而《中大學生報》事件所揭示的,正是近年香港遭不斷削弱的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危機的一場小爆發。

無意中挑動中大數代「集體回憶」

不斷追逐聳動新聞的大眾傳媒,只顧建立公關形象而忘卻教育本義、大學應有角色的大學當局,做就了《中大學生報》事件中衛道聖戰者騎劫了傳媒,而傳媒又騎劫了大學的一場鬧劇。

不過,道德聖戰者以為可以以幾個中大小子作為聖戰祭禮中的犧牲羔羊,卻沒料到中大當局的過度反應,卻做就機會使被宰殺的一方作出強力反彈。原因在於,他們沒有真正了解香港的思想傳統,香港的文化地貌,他們更不了解中大。

在美國,文化戰爭往往以校園為主戰場,各派在大學為了課程、收生、聘任等問題,持久爭戰,反覆辯論。香港的大學校園,卻沒有這種讓多元文化相互角力 的學院環境和傳統。然而大學(特別是中大)卻積累了香港最強的進步主義傳統,最持久的反叛精神,學生報更是最具開放、前衛、實驗精神的象徵。

道德聖戰者意圖走進校園高舉道德大纛,卻無意中挑動了跨越數代整個中大社群的「集體回憶」,觸動了中大人承繼中國五四運動,思想無禁區的精神,反封建、反禮教約束的警覺系統,對個性自由、表達自由的價值執著。連日來,新新舊舊的中大人,相互奔走,連繫聯署,以致爭相辯論,都是爭取修復被原教旨獨斷思維所踐踏破壞的前衛探索、理性反思的傳統,捍衛大學繼續作為公共領域,使理性辯論與反思,可以無畏無懼地進行的空間。

中大人的這種「集體回憶」,正好就是香港過去數代年輕人,反對冷戰年代黨國操控的制式教育,抵制殖民地的愚民教育,所積累而來的自由主義精神財富。從保護這份現代中國青年,珍貴的自由主義精神遺產的角度看,中大人是受得起考驗的。

對於公共領域的「沉淪」,香港版本的道德聖戰者的反應,其實是徹頭徹尾的犬儒主義(cynical):他們對之一方面進行空洞的批判,一方面卻又利用這種傳媒的民粹主義式操作,以千倍放大鏡去揭示大學生的道德醜聞。

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傳媒引導的輿論,可以在數日之內,翻雲覆雨。這些聖戰者們不明白,譁眾取寵的傳媒運作,所依循的是民粹主義邏輯,它是一 把雙面利刃:它的核心原則是「反精英主義」。所以,它可以無限放大性醜聞,以詆譭「精英」大學生的形像,也可以急速放大大學當局的笨拙反應,以令庶民享受揶揄更大的大學精英體制所帶來的快感。箇中雖然弔詭,但並無什麼精神分裂,可笑的只是有人「搬起了石頭打自己的腳」。

在中國數百年綱常禮教、黨國道德禁制的歷史,和在道德偽善充斥的現實陰影下,香港的可貴,正在於這裏那怕是半吊子的自由主義俗世活命空間。這是地上的公義,也是精神的救贖。香港人的社會道德前提和底線,正建基在如何維護這個空間,而非如何建立一個克己復禮的清教烏托邦。

任何教育工作者都應知道,道德能力的培養,在乎聆聽與關懷,不在乎行使權力的淫威。香港的基督信仰者,有身體力行,致力普世價值的實現,有玆玆不倦,致力傳揚福音。香港人希望聽見的是仁愛、寬恕和正義的福音,卻非那種喋喋不休,焦灼、虛怯卻又無能的道德聖戰的喊叫。救救孩子!哈利路亞!

2007-05-20 明報

發表迴響

張國棟:拜託,請予以那怕僅是一句的歉意!

剛引用了建道神學院院長梁家麟在2006年的有趣專欄意見評論今天的明光社陣營,現在再引另一番梁的意見。

在基督教週報《時代論壇》第一OO二期.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的〈只咬自己人〉文章,和相近幾期的文章,梁院長撻伐他筆下的教內的自由派,他痛恨那些自由派不在基督教被社會攻擊時護教,倒批評教內基要派的護教努力。其中梁有這言論:

想想:每當基督教遭遇外頭的批評攻擊,諸如耶穌基督被誣為沒有犧牲,卻是娶妻生兒了(請不要告訴我這般誣蔑還不嚴重),又或者聖經直接教導的婚姻和家庭的價值受到威脅時,我從未見過一直自覺承擔文化批判的前衛基督徒,曾予以那怕僅是一句的反駁辨正;他們只會高擎言論自由藝術至上的口號,高度讚揚誣蔑基督教的人有創意。尤其甚者,他們尚還譴責主張抵制或對抗有關誣蔑的基督徒為思想保守,與時代脫節哩。

有一位神學教授對我說,從歷史來看這講法有點片面,但這不是本文重點,不贅。現在想說的只是,今天我也很想對明光社陣營提出類似的呼籲。為甚麼?

在家暴條例事件中,蘇穎智牧師、蔡永球傳道、余達心院長在公開場合的失言*,是有目共睹的。蘇說:若不修改現在的動議,社會將出現「更多養鴨一族,結果成為性奴,助長更多歪風,鼓吹同性同居,帶來更多 AIDS 和 HIV」,而蔡傳道說這會給予市民一個信息,「即係我哋家庭裏面爸爸係女人」,余院長則記錯吳志森問來電聽眾的問題,卻要因此批評。

我對有關明光社陣營的家暴條例訴求的立場是,雖然沒有必然性或很強烈的相關性,但如果社會真的竟然會有人蠢到因為法律字眼而以為政府替同性婚姻開綠燈,明光社陣營的訴求不是完全無道理的。(換言之,我的政治觀是,只要有一些事是大多數人的關注,不管背後理由如何不濟,在民主制度裡,社會仍是要關注的。)然而,請勿在提出這訴求時,講那麼多文化戰爭來製造敵我意識,弄那麼多民粹玩意,提出各類無稽的滑坡論(這個我會另文再議),和縱容自己人裡那些公開講說話時不懂小心言論的人胡亂出聲。當明光社陣營縱容這一切,就算社會人士想關心明光社陣營的訴求是否有理,也不能不被那些過火言論嚇怕。

然而,明光社陣營(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卻對這些過火言論三緘其口,彷彿只要是自己人,是一些有頭有面的教內人士,是一些能為自己陣營招來大量信眾支持者的人,就算他們講得再天真再傻、再錯,明光社陣營都要強詞奪理地要替他們說項,說甚麼「不要斷章取義」云云,總之大事突然化小,小事突然化無,最好無人再提出來,並且施渾身解數,把話題悄悄轉移說別人有甚麼不是。

其實,明光社陣營不算是三緘其口,性文化學會一位要員關浩然傳道,曾經在不表露機構身分下,在龔立人博士於《明報》批評蘇牧言論過火後,在教內報章批評龔博士在「相煎自己人」,聲稱教內同道不宜在教外人面對有意見分歧(〈不做相煎的豆箕〉)。由此可見,明光社陣不是三緘其口,而是已經開口,並且矢口否認。雖然關傳道的文章(不必要地)又長又婉轉,但立場卻是要求龔博士收回言論。這豈非黑白顛倒?明明蘇牧講錯在先,若要不在教外人面前丟臉,為甚麼不要求蘇牧收回人人皆見是過火的言論,卻要求指出錯誤的龔博士言論?(其他對此文的回應,我寫在這裡。)

另外,不妨找找2009年 3月 12日梁燕城在信報副刊刊載的一篇文章《繁星哲語: 蘇穎智是什麼人?》。梁讚許蘇是基督教英雄。

為甚麼聲稱奉行真理,要求道德高尚的一群,連很基本的對言論誠實、講錯就要認的道德原則也守不來?如果利益關係可以強烈到一個地步,他們要故意避談這些,故意替蘇牧、蔡傳道、余院長說項,他們有甚麼資格以維護道德的形像要求社會這樣那樣?這些還算得上合符基督教的教導嗎?我也要效法梁院長說以下一番話:


想想:每當基督教因明光社陣營的社會運動遭遇外頭的批評攻擊,而明明是基督教自己人有失言,或至少是用詞不當易生誤會,我從未見過一直自覺維護道德、追求真理、承擔社會的明光社陣營基督徒,曾予以那怕僅是一句的認錯,或帶0.0001分歉意地承認用詞不太好;他們只會高擎宗教被無神論和極端自由主義打壓的口號,高度讚揚每一個被打壓的人士有高尚殉道精神。尤有甚者,他們尚還譴責那些面對事實、同意那些言論過火的基督徒為思想被世俗荼毒,反咬自己人,視之為基督教的叛徒異端哩。

拜託,請予以那怕僅是一句的歉意!香港人不是低能的,您們這樣「企硬」,大家都能看出來,您們聲稱尊重理性對話,只是虛偽的公關口號。您們以為香港很多人愛打壓宗教嗎?不如想想他們只是受不了您們這些虛偽。
 
 
 
 
* 我在余院長發表文章後,曾投槁《明報》回應,但《明報》只想吳志森直接回應,故不接納。我的文章放在這裡

發表迴響

張國棟:同一夥人,幾十個組織!

近日明光社陣營在家暴條例事情中,其主要成員在立法會裡用很多不同身分發言,例如同聲同氣的一夥人,有用某大學教授身分發言,有用另一間大學講師身分發言,有用某註冊團體身分發言*,被一些市民批評為虛偽。明光社陣營有回應過這點(找回出處時會在這裡補充),大意是說,他們某些成員的確是有不同身分,那麼,用不同身分發言有何不妥。

這當然不妥!除了同一夥人戴幾頂帽在道德未必講得通外,更大的不妥是,同樣的這種手法,約十年前當同志組織運用時,明光社陣營曾指斥那是虛偽(這是我尚在香港時,親耳從他們口中聽到的),但今天他們用這手法時,卻聲稱沒有問題。

請看看以下文字:

  水清沒有魚,我個人也喜歡有異議者存在。

  但實況倒非僅有異議者般簡單:

  第一,他們是發聲的少數派,相對於沉默的多數派,他們的聲音一點不小,有時還是獨市聲音呢。

  第二,他們擅長於搞組織與戰略,十個人可以組成十五個組織,對不知情的社會大眾而言,聲勢便很浩大。

  第三,他們的主張…雖然是少數派,但在作為…敵方的…卻是主流思想,他們常常援引敵方力量來對付…。

似曾相識嗎?您猜說這話的人是誰?在甚麼時候和場合說的呢?作者,建道神學院院長梁家麟是也,他是支持明光社陣營和反對一種教內「自由主義」的。文章出處是〈只咬自己人〉,《時代論壇》,第一OO二期.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但很出奇的是,雖然那時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三大機構符合了他的批評,梁家麟卻不批評這三個機構運用這手法,而後來各教內人士均突然「失憶」,大凡有人批評明光社陣營運用這手法,他們的腦袋神經總無法將昔日那些用來批評別人的話,與今日自己的手法連接起來。十多年前,同一論點,明光社陣營用這些批評同志組織,幾年前,支持明光社陣營的梁家麟用這些來批評教內的「自由派」,今天,香港市民用這些來批評明光社陣營。這不得不令人對他們的誠信或理性能力有質疑。
 
 
* 被中國神學院院長余達心胡亂地(胡亂,因為他記錯了人家的對話,卻要發炮批評)使之全港觸目的那位打電話到吳志森電視節目的聽眾,來電時聲稱他是立法會示威的其中一個組織的發起人。但吳志森問他,那組織叫甚麼名字時,他竟然支吾了好一會才勉強講得出來。可能這些人,頭戴幾頂帽,連自己也忘記自己發起了甚麼組織。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