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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拒稿理由?

〈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一文被聲稱扮演香港基督教(唯一)教內輿論平台的《時代論壇》拒絕刊登後,有一新發展。該報總編輯來信解釋,再次堅持千二字的字限是不能逾越的,並且該文用的例子並不曾在該報發表。現在讓我先談談字限問題。

這字限當然是不論甚麼主題的,如此,就迴避了有否封殺某類言論的問題。回覆裡還要弄個該報網站的url 來提醒我他們有白紙黑字寫明的這規矩的。嘿,難道我不知道乎?他們好像忘記了,我十四、五年來的投稿,很多 都超過千二字,但那些全都獲接納,且大部份是刊在印刷版內的,並且--很重要的--經手的編輯全都是這一位 。這才是令人納悶之處。

(不過我不把那回覆公開了。這些東西叫做「私下溝通」,公開了又會有很多話柄留給別人的了,包括會被此報拒稿。各位可見「私下溝通」是多麼有效的政治工具。)

OK,或許是這樣,即使他們一、兩年前完全沒有因為刊登太多不同意見而受壓,只是純粹突然醒悟過來,認為創刊時那千二字的字限規矩實在有古人智慧,每次想起都有真理之光照耀眼前,有聖靈作內證,令身心靈全都不得不拜服,所以他們今天覺得必須嚴嚴地執行古人傳統教導。

那麼,我唯有觀察一下,日後有哪篇文章超過千二字。立刻可以想起的,是他們獨愛的作者古斌,他在自由投稿的 「眾議園」內好像有不少文章曾超過二千字,或分兩期刊登。這作者更有一個每週專欄(約八百字)。在同一期出兩篇文章,跟一眾人民只能在稠密得透不過氣的「眾議園」內搶奪爭逐那每人頂多只有一千二百字罕有版位的對照 下,實在鶴立雞群,有皇者氣勢。(誰有這優待不是重點,重點是雙重標準。)

話說回來,千二字實在有點可笑。就算不談明光社陣營,試問有甚麼較嚴肅和複雜的主題可以在千二字內講得完? 有時就連一篇講章也不止千二字呢!當一篇議論文可以縮寫為千二字,其論點很可能會變得簡陋,即使本來有見地都會變成別人隨手可以批評的拙見。那麼,還寫來幹甚麼?無怪乎這一、兩年間,該報的文章質素如此下落,出現得越來越多的,是那些沒內容沒論證的感想式文章,累得我經常擔心為何教內信徒思想和寫作水平如此下降,彷彿只有中學生水平,在別處常跟基督徒談為甚麼某些劣文也可以登大雅之堂。

但有一點要留意,大概也是兩年前,該報開始了一個「每週專論」的專欄,那裡刊登的文章動輒三、四千字,且可 分幾期刊登。該欄文章是編輯約稿的,並不是自由投稿而來。如此看來,自由投稿空間在這個新專欄的出現下、和在那個曾幾何時重新嚴格執行起來的舊規矩(字限)的手法下,變相已被削減得很嚴重。當然,他們口裡還可以聲稱有扮演教內平台的,這就像香港可聲稱他們是民主地選立特首(八百人!),中國也可聲稱他們有不同政黨存在。

撇開明光社陣營不談,也不管他們這些安排的動機為何,我們可預見,此報若不改變這些「新」作風,其所謂教內平台的角色將在數年內失掉,頂多只能自欺欺人地說他們仍扮演著這角色。這可會對香港教會生態帶來另一場歷史鉅變(之前那一場,我認為是明光社陣營之興起令民粹勢力抬頭)。或許,他們也早預料到這一步,但為了生存, 已決定了要壯士斷臂。這個,我們外人只能猜測,而他們也一定會矢口否認的,問也是多餘的。但不管怎樣,教內輿論空間不斷被箝制以致窒息,是指日可待的事,也是關心香港教會發展的人應當密切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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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一.以政治表態取代理性討論

唯一一本評議這十多年來香港教會社關界盛事──明光社陣營之興起──的拙著《論盡明光社》,自本年三月出版後,八個月來基督教內幾乎無人談論。原因可能是理虧不敢回應,也可能是腦袋已沒有甚麼理性空間,只能用政治手段來處理,以為回應只會變相為不喜歡的觀點做宣傳(或許還有其他可能性,不贅)。

若不敢或不喜歡認真談論,在自由社會裡,本人當然束手無策。但有趣的是,如果人們真的沒興趣談,為何會處處留幾句話來負面地標籤一些聲稱是屬於本人之觀點?那些言論有些是網上留言,有些以文章形式出現。在我有留意的言論裡,這類閒話全都反映出他們要麼沒有看過拙著,要麼看不到且講不出究竟拙著的重點,結果 只是找些旁節 ──甚至製造稻草人──來大造文章。那些人總不正經討論拙著觀點之對錯,卻假定了其中有錯,且是自明的,於是可以隨便踐踏,肆意斥責,連提出理由也懶得作。

這些活動之目的明顯地並非理性對話,而是標籤。標籤動機為何?為自己喜歡的意識形態作公開表態 (public endorsement ),製造政治氛圍,好令旁人即使未思考觀點對錯,已對某人某立場有負面印象。

二.近例

且看看十一月八日《國度復興報》的黃少芬對拙著的講論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來仍會洶湧。在網上搜索「明光社」資料,頭幾頁多是惡意批評;早前張國棟寫的《論盡明光社》,令長久對批評沉默的蔡志森終於開聲辯護。日前,陳士齊又在傳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罪之有,到底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錯失或有 未完善之處,也不「配」那相當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實反映社會道德已落入非常險峻的景況。先知只出現在祭司和君王失職的時代,按神 的旨意,神的 殿交付祭司,神的國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盡其職,理想的國度就會延續下去,社會也不需要先 知發聲,因為 沒有甚麼需要糾正和警惕。」

第一句有點狡猾,我並不是「反明光社」,我從來都沒有機構忠誠和不忠誠(這名詞是我早在2001年首用的,批評當年各機構背後那些自命開明的支持者盲目),我只反對歪理,不管那是由誰提出,替甚麼議程服務。第一句另一狡猾之處是,黃君沒有明明地說拙著的批評是「惡意」,但卻隱晦地以蔡志森忍不住開腔回應來暗示拙著很過份。然而,過份在哪裡?沒有交代。黃君只是獨斷地說被批評的明光社「不配得」,這並不算有提出 過任何理由。

其實那篇蔡文我有撰文指出其錯漏的,但無緣刊在《時代論壇》印刷版,因此可能令很多人以為我沒有回應過。我的回應之一正是蔡志森故意不談拙著的主要批評,只找旁節來大造文章。未知黃君看過了嗎?另外,請問黃君能否講得出拙著的主要論點,然後指出某幾個不明白的地方?如此隻字不提拙著講過甚麼就踩下去,單憑一些泛泛之談說明光社陣營不配被人這樣批評,更在毫無論證下把明光社說成偉大的先知,在執行上帝旨意,反映黃君只求造勢。這寫作手法合符報章記者編輯的操守嗎?(其實我不覺得出奇。我早就留意到黃君服事的《國度復興報》比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更積極和囫圇吞棗地抄襲美式文化戰爭論,且比該兩組織更懶得跟人辯論這論述之真 假對錯,只求 硬塞給讀者。)

三.黑白真的分明?

讀過(和明白)拙著的人會知道,我的觀點之一是,就算要實踐基督教價值,也不一定要用明光社陣營選用的手段;就算要關心社會道德,也不須要篤信文化戰爭論,可在敵對思維裡找一些中庸之道。這一點之簡單易明,甚至連明光社陣營裡的人也曾公開承認的──他們認為信徒可以合理地用別的手段回應社會;而建道神學院梁家麟院長也曾以辛辣文筆鮮活地教育過讀者「手段不等於目標」這簡單道理。然而,諷刺的是,倒是一大群自以為必須要支持明光社陣營的人(包括平信徒、報章記者編輯、教牧、神學院教授),經常在字裡行間滲透出「逆我者皆在背叛上帝」的霸氣。例如幾個月前有一位聲稱教師的讀者不滿意我同意黃國棟醫生對有關愛滋病感染的報告的合理解讀(那解讀會令一些只憑常識胡亂猜度的人誤會),突然把我說成甚麼極端自由主義者,然後那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致道德淪亡」的罪名一個又一個的拋過來,幾千字的文章毫無組織,只是生安白造些罪名來罵。如此黑白分明,實在能令頭腦簡單的人感到很安樂。(這些人大概沒有讀過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的顧問之一 的羅秉祥教授 的經典倫理著作《黑白分明》。)

四.下樑為甚麼會歪?

話說回來,這些愚魯妄夫如同那些罵明光社為塔利班的網民,過於情緒化,本不值得一談,但有趣的是,很多口稱容許多元意見的既得利益者卻似在悄悄地享受著這些民粹霸道帶來的被奉為主流的政治利益。那怕就是半句「各位不要胡亂過火批評」,他們也懶得說。呼籲各位不要過火的話,2005年反SODO時蔡志森曾說過一遍,胡志偉牧師也曾撰文說要慎防基要主義(反智)。但自此就沒有人出言阻止支持者對別人作出無理和苦毒的攻擊,甚至有教牧公然在明光社陣營的活動裡指罵某神學教授是「假基督徒」而沒有人阻止。可見,問題已不單是民眾情緒高 漲,而是有人 在縱容,從中得利。

最後,不如讓我親自解說拙著一個很主要的觀點,免得永遠沒有人知道:拙著批評華人教會以致北美福音派裡有強烈的民粹土壤,令一些出師有名或動機良善的行動變成一團糟!這多少是對明光社陣營領導層有利的。(諷刺嗎?)現在,有些人沒有讀書卻批評,讀不明白卻自命理性,抓著枝節卻當是回應了,滿腦子只求政治造勢,正好親身示範了拙著所批評的教內文化扭曲、無視理性討論、和人們只關心造勢及乘機鞏固自己的地位。在這樣的文化土壤裡,就算沒有明光社作導火線,遲早也會出事。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甚麼未來!
張國棟

註:
本文於2009年11月9日寫成,投稿往《時代論壇》,不幸被拒,理由是字數過長。但該報本身有不少這樣長度的文章,亦會把長文分兩期刊登。本人在這兩年多次寫作有關社會道德爭議的評論文章(即會多少觸碰明光社陣營),投稿往該報,請求刊在印刷版,但結果都是只能刊在極少人看的網上版,下場是被一些滋事網民嘲笑玩弄。(那些閒人的表現,跟明光社經常聲稱的那些在網上抺黑明光社的網民的表現,其實相差不大,或許只差在沒有講粗口。)另外,本人在該報投稿超過十年,每年十篇八篇,無人能及,獲刊登投稿達九成之多,唯在這兩年才發現該報規則特別多,有時說字數過長、有時說提了一些所謂「私人談話」、有時說本人反駁的文章沒有在該報刊登過等等,只要不慎犯了其中一條,那文章就會被拒。真的是新人事新作風!結果,正如本文所說,本人對明光社陣營的評論和觀點,根本無法在這報章內獲得恰當及公道的認知,然後,隨著一大群愚魯信眾道聽塗說後不斷找小節來對質和嘲弄,本人觀點不單無法見天,更不斷被扭曲。如此,他們再一次關起門,做了一場戲,然後自我安慰地說:「我們的立場沒錯,那些反對者全都不講道理,情緒化。好了,我們繼續勇往直前!」正如拙文所說,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甚麼未來!

反反明光社人士的自暴其短

一.以政治表態取代理性討論

唯一一本評議這十多年來香港教會社關界盛事──明光社陣營之興起──的拙著《論盡明光社》,自本年三月出版 後,八個月來基督教內幾乎無人談論。原因可能是理虧不敢回應,也可能是腦袋已沒有甚麼理性空間,只能用政治 手段來處理,以為回應只會變相為不喜歡的觀點做宣傳(或許還有其他可能性,不贅)。

若不敢或不喜歡認真談論,在自由社會裡,本人當然束手無策。但有趣的是,如果人們真的沒興趣談,為何會處處 留幾句話來負面地標籤一些聲稱是屬於本人之觀點?那些言論有些是網上留言,有些以文章形式出現。在我有留意 的言論裡,這類閒話全都反映出他們要麼沒有看過拙著,要麼看不到且講不出究竟拙著的重點,結果 只是找些旁節 ──甚至製造稻草人──來大造文章。那些人總不正經討論拙著觀點之對錯,卻假定了其中有錯,且是自明的,於 是可以隨便踐踏,肆意斥責,連提出理由也懶得作。

這些活動之目的明顯地並非理性對話,而是標籤。標籤動機為何?為自己喜歡的意識形態作公開表態 (public endorsement ),製造政治氛圍,好令旁人即使未思考觀點對錯,已對某人某立場有負面印象。

二.近例

且看看十一月八日《國度復興報》的黃少芬對拙著的講論: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來仍會洶湧。在網上搜索「明光社」資料,頭幾頁多是惡意批評;早前張國棟寫的《論盡明光 社》,令長久對批評沉默的蔡志森終於開聲辯護。日前,陳士齊又在傳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 罪之有,到底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錯失或有 未完善之處,也不「配」那相當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實反映社會道德已落入非常險峻的景況。先知只出現在祭司和君王失職的時代,按神 的旨意,神的 殿交付祭司,神的國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盡其職,理想的國度就會延續下去,社會也不需要先 知發聲,因為 沒有甚麼需要糾正和警惕。」

第一句有點狡猾,我並不是「反明光社」,我從來都沒有機構忠誠和不忠誠(這名詞是我早在2001年首用的, 批評當年各機構背後那些自命開明的支持者盲目),我只反對歪理,不管那是由誰提出,替甚麼議程服務。第一句 另一狡猾之處是,黃君沒有明明地說拙著的批評是「惡意」,但卻隱晦地以蔡志森忍不住開腔回應來暗示拙著很過 份。然而,過份在哪裡?沒有交代。黃君只是獨斷地說被批評的明光社「不配得」,這並不算有提出 過任何理由。

其實那篇蔡文我有撰文指出其錯漏的,但無緣刊在《時代論壇》印刷版,因此可能令很多人以為我沒有回應過。我 的回應之一正是蔡志森故意不談拙著的主要批評,只找旁節來大造文章。未知黃君看過了嗎?另外,請問黃君能否 講得出拙著的主要論點,然後指出某幾個不明白的地方?如此隻字不提拙著講過甚麼就踩下去,單憑一些泛泛之談 說明光社陣營不配被人這樣批評,更在毫無論證下把明光社說成偉大的先知,在執行上帝旨意,反映黃君只求造勢 。這寫作手法合符報章記者編輯的操守嗎?(其實我不覺得出奇。我早就留意到黃君服事的《國度復興報》比明光 社和性文化學會更積極和囫圇吞棗地抄襲美式文化戰爭論,且比該兩組織更懶得跟人辯論這論述之真 假對錯,只求 硬塞給讀者。)

三.黑白真的分明?

讀過(和明白)拙著的人會知道,我的觀點之一是,就算要實踐基督教價值,也不一定要用明光社陣營選用的手段 ;就算要關心社會道德,也不須要篤信文化戰爭論,可在敵對思維裡找一些中庸之道。這一點之簡單易明,甚至連 明光社陣營裡的人也曾公開承認的──他們認為信徒可以合理地用別的手段回應社會;而建道神學院梁家麟院長也 曾以辛辣文筆鮮活地教育過讀者「手段不等於目標」這簡單道理。然而,諷刺的是,倒是一大群自以為必須要支持 明光社陣營的人(包括平信徒、報章記者編輯、教牧、神學院教授),經常在字裡行間滲透出「逆我者皆在背叛上 帝」的霸氣。例如幾個月前有一位聲稱教師的讀者不滿意我同意黃國棟醫生對有關愛滋病感染的報告的合理解讀( 那解讀會令一些只憑常識胡亂猜度的人誤會),突然把我說成甚麼極端自由主義者,然後那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化」、「引致道德淪亡」的罪名一個又一個的拋過來,幾千字的文章毫無組織,只是生安白造些罪名來罵。如此黑 白分明,實在能令頭腦簡單的人感到很安樂。(這些人大概沒有讀過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的顧問之一 的羅秉祥教授 的經典倫理著作《黑白分明》。)

四.下樑為甚麼會歪?

話說回來,這些愚魯妄夫如同那些罵明光社為塔利班的網民,過於情緒化,本不值得一談,但有趣的是,很多口稱 容許多元意見的既得利益者卻似在悄悄地享受著這些民粹霸道帶來的被奉為主流的政治利益。那怕就是半句「各位 不要胡亂過火批評」,他們也懶得說。呼籲各位不要過火的話,2005年反SODO時蔡志森曾說過一遍,胡志 偉牧師也曾撰文說要慎防基要主義(反智)。但自此就沒有人出言阻止支持者對別人作出無理和苦毒的攻擊,甚至 有教牧公然在明光社陣營的活動裡指罵某神學教授是「假基督徒」而沒有人阻止。可見,問題已不單是民眾情緒高 漲,而是有人 在縱容,從中得利。

最後,不如讓我親自解說拙著一個很主要的觀點,免得永遠沒有人知道:拙著批評華人教會以致北美福音派裡有強 烈的民粹土壤,令一些出師有名或動機良善的行動變成一團糟!這多少是對明光社陣營領導層有利的。(諷刺嗎? )現在,有些人沒有讀書卻批評,讀不明白卻自命理性,抓著枝節卻當是回應了,滿腦子只求政治造勢,正好親身 示範了拙著所批評的教內文化扭曲、無視理性討論、和人們只關心造勢及乘機鞏固自己的地位。在這樣的文化土壤 裡,就算沒有明光社作導火線,遲早也會出事。我不太關心明光社,我較關心這樣的基督教還可以有 甚麼未來。

張國棟
2009年11月9日寫成,投稿往《時代論壇》被拒,理由是字數過長,但該報本身有不少這樣長度的文章,亦 會把長文分兩期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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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見微知著(一)

近日想到,可以多從明光社陣營的小動作和言論片段,來察看他們的某些思想立場。現在是第一篇。

面對著援交日益嚴重,性文化學會有很多動作。詳見他們這網頁:http://www.sexculture.org.hk/index.php#event6 。他們要籌錢登報聲明、上電視、做教材套等等。還有一個講座剖析這事。

讀者不妨想想幾個問題:

一。為甚麼今次不是明光社搞的呢?功能上,立場上,角色上,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有甚麼分別?那麼,人們視之為一夥的,有何不可?

二。那段講座宣傳的文字是很有「啟發性」的。

魚蛋妹、私鐘妹、援交少女…… 雖然少女賣淫的情況一直存在,但在這追求物質和功利的年代,少女們將身體當作賺錢工具,自願地步進這條賣淫之路,卻日益嚴重。調查顯示名校學生接受援交比率較高、3成多受訪青少年想從事援交、年齡更低至11歲。
縱使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客人殺害肢解,卻仍有正從事援交的女大學生堅持援交沒有影響別人,故不應視為傷風敗德。

首兩句的講法是 circular reasoning ,他們不是說要解釋為何援交是不好,而是一開始就堅持把它定性為壞,然後慨嘆世風日下。這不是不可接受的,因可假定大家都不會追問其道德合法性,只有同一意願--譴責之。但這亦即表示,此項活動只在乎鼓動民情。

粗體的那句令人費解。王嘉梅被殺害,跟援交理應算為傷風敗德的事,或援交會影響到別人,有何關係?會否影響到別人,是他們那典型的批評自由主義的進路(即堅持所謂私德會最終影響到社會),這點固然可以獨立地論證和得以成立,但若聲稱王嘉梅被殺就可以證立這點,那就沒道理了。由這言論可見,他們有點像是,大家早就知道自己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然後對不喜歡的東西,怎樣堆砌理由去批評也沒所謂。既然如此,找個博士來剖析「性解放運動如何合理化援交」有何意義?這只不過是另一個化粧了的吶喊大會,戴上 「理性」的光環自我陶醉。我本人不介意有一群人按自己的道德信念,為社會做一些事,然而,若要搞講座,要學術,那就請做得像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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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張國棟:一篇談文化戰爭的文章

前言

有空的話,真想整理一下美國有關文化戰爭的評論。在拙著《論盡明光社》第二章,我引述了幾位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的意見,他們若不認為沒有文化戰爭這回事,就是沒有狹義的文化戰爭--即宗教右派堅持的那一種涇渭分明的文化戰爭。其實在基督教裡,包括福音派裡,有關文化戰爭的討論亦比我們在香港教會裡那些單方「教導」多元,《今日基督教》多年前曾有一期刊載多篇正反討論的文章,讓讀者深入了解。唯香港的教會最「優異」之處,是只會把自己愛聽的洋貨輸入來,令本土信徒以為基督徒只有一個理性選擇。這思想充斥著基督教傳媒,在某幾份報章裡早已成為官方立場,完全不容質疑。這現象實在教人感到香港教會很無知和不理性。問題不是選擇了那個立場太保守(若是理性地這樣做,我其實可以接受),而是在資料如此少的情況下,根本沒有選擇,亦談不上有很多理性判斷。拙著分析關啟文博士如何誤評安徒,背後問題也同樣是這個(不過,他應該不是無知,而是偏執),把一個本應要由經驗去檢證的文化戰爭論旨,當成一個先驗地判斷一切事情的前設,結果,別人沒有甚麼文化戰爭敵我思維,都被他解讀為別人在壓逼宗教,教徒必須奮起反抗。

(順帶一提,台灣教會雖然在很多方面比香港教會保守,但信徒們卻敢言得多。台灣有一個宗旨是要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組織「走出埃及」,這類組織自然會向美國右派取經,因為在今天聲稱同性戀者可以--甚至潛台詞是「應該」--改變性傾向,只有這類組織和人士。這組織有一份刊物,曾有一期有一位神學院教師林瑋玲撰文〈同性戀與文化之戰的再思〉,呼籲人們不要用文化戰爭的語言來繼續這些事工/社運。試問,香港除了某一、兩間常被指為過份開放的神學院,有哪一間神學院的教授有勇氣寫這樣一篇文章?答案恐怕是沒有的。他們就算不接受文化戰爭這樣想法,也永不會,亦不敢,公開批評的。該刊更新速度慢,現未有全文網上版,我節錄了在這裡,讀者也可試試 Google Cache 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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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美國某福音派領袖寫的文章,他開卷劈頭便說:「要怎樣打勝文化戰爭?方法是不要打。」雖然文章下半部主要環繞美國社會內部議題,但這基本論調仍是值得基督徒反省的。

Want to know how to win a culture war?  Don’t fight one.  The soul of our nation has been marred from a perpetual state of culture war.  In an Orwellian twist, each camp relies on conflict with their supposed enemies for the perpetuation of their own existence.  The culture warrior’s clout, influence, fundraising, and organizing is based upon real or perceived attacks from the other side.  These “threats” and boogeymen are their oxygen, and without them, they die.

The biggest fear of those leading the culture wars is not an attack from the other side or the threat of losing ground on their issues — it is common ground.  Culture wars require a clash of incompatible ideologies; common ground acknowledges differences but find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Practical shared goals mean people and parties with different ideologies can both “win.”  When culture wars are fought, the only people who win are those who build their careers off them.

Culture wars inevitably have causalities, and if those leading the charge have their way, the next casualty will be meaningful health-care reform.  In a nation as prosperous as ours, all Americans should have access to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Reasonable people may differ on how best to accomplish this goal, and I welcome a rigorous policy debate about it, but it should be a moral priority for all of us. We must work together to find common ground that will provide quality, affordable health care to all Americans.

At this point in the debate, abortion should not become a wedge issue that could doom the chances of any legislation passing.  For too long the issue of abortion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a contentious and ultimately divisive debate between simplified and polarizing positions of “life” and “choice.”  It has been an ideological clash in which each side has sought dominance through shouting their position out louder and longer than the other side.  There are code words, buzz words, and shibboleths to identify those on your team and to protect your side from intrusions by the enemy.  The trenches have grown deeper and the barbed wire fences higher while little has been done to advance any solutions or provide opportunity for real di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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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那些批評者,究竟誰有看過《論盡明光社》,並且明白該書要點?

張國棟:那些批評者,究竟誰有看過《論盡明光社》,並且明白該書要點?

(此文的近因是回應一個在基督教《時代論壇》網站多月來不斷狙擊和曲解我觀點的人的一篇文章。近月有看這博客的朋友,應該會很清楚是甚麼一回事。對那種人,我其實不會回答甚麼,但我順便兼評近月基督教圈子對拙著《論盡明光社》襟若寒蟬的態度。)

經過三個月停不了的狙擊和抹黑,這位探討君終於有一篇文章可以刊在「時代廣場」。獨立地看,這文章很平平無奇,某部份對本人提出了一些問題,本人要答也不 難。然而,這文章貫徹了此君三個月來一直的扭曲事理、和藉發問問題來推動潛台詞、滿足那些敵我思維的幻想的舉動。其實本人不是沒有嘗試回應,但每次此君只 會繼續把觀點扭曲下去,反映出態度上已不是真正理性探討,而是「玩野」,如同法利賽人想套耶穌說話的口實那般,那就令本人不屑回應。本人對於教會出現這類 人不斷佔用網上空間,和旁觀者的縱容,深感無奈。

本人觀點與立場,在《論盡明光社》說了不少,若有人要了解,其實最正接和最正當的途徑是 讀那本書,或直接向本人查詢,而不是道聽塗說幾句話,就胡亂堆砌罪名,或輕信這些二手(和質素低劣)的批評。敢問一句,該書最主要批評是甚麼?那批評恰當 與否?誰懂得答?(這個,連蔡志森那文章也沒有回答!)若答不來,也連提也沒提過,還批評其他的來做甚麼?顧左右而言他,為甚麼?

該書和 那些立場,是針對明光社陣營的,那裡的人不回應(或不敢回應),不以一個平等尊重的態度來面對這些批評(卻虛偽地說尊重朋友的意見),本人自然也沒有需要 理會一些暱名人士的胡亂批評。可惜,應該聽的人不肯聽,應該讀的人不肯讀,就只有一些無聊人找些雞毛蒜皮的論點來大造文章一番。

若「探 討」是 officially 代表明光社或性文化學會之類的組織的,本人會考慮回應。若同類問題,由一些有官職身份的明光社或性文化學會人士,以真實姓名和一個尊重和平等的態度提出 來,有溝通意欲(而不是大舉 defense mechanism )地提出來,本人會認真回應。若《時代論壇》竟然把「探討」君這篇平平無奇的文章刊在印刷版,本人也會勉為其難考慮回應,但必會同時批評《時代論壇》不公 平,因為本人回應蔡志森對拙著胡亂批評的文章,被拒絕刊登在印刷版。總不成本人要解釋立場時就無法刊在那裡,但別人胡亂攻擊時就可以。

其 實很可笑和可悲,這麼大一個陣營,背後有那麼多機構和寫手/打手,號稱有甚麼博士,如何理性,每月每週寫生產那麼多論述,但就是沒有一個人肯寫一篇正正經 經、心平氣和的文章來回應教會內部唯一一個最認真、來自「朋友」的批評。蔡志森口口聲聲說自己已經努力地溝通過,卻只懂找些旁枝問題來大造文章,和任由一 些愚忠的暱名人士替他們說項(暫且假設他們沒有來往)。蔡先生和他身邊那些跟本人相識多年的謀士,真夠「朋友」!而號稱教會平台的《時代論壇》,也不敢沾 手這事,倒任由一些無聊人在浪費大家時間。(再一次,沒有讀拙著的人,請不要指手劃腳。)

再會,無聊的探討君!說了這麼多遍,你還是不懂(或扮作不懂),我就是不屑理會你這種人。

在那裡,我再加了一個短回應:

回應文章: 給讀者:其實要在教會裡營造一面倒支持有多難?

其實要在教會裡營造一面倒支持有多難?小圈子裡的人總可以相濡以沬,互相吹噓自己如何有道理。再加少許對「 非我族類」的恐慌言論(例如「他們有陰謀逼害我們」),小圈子裡的人就會更自覺自己才是對的,也會不斷感染 跟隨者,令他們覺得他們要更團結來抗敵。即或無法一統天下,總可以創一個山頭給自己玩下去,就像那些方舟呀 、市場神學呀的東西,不管別人怎樣批評,他們自有他們的歡樂小天地,一生陶醉下去。

這些,真的不難,若我要玩,也可以玩得很好,任何在教會浮沉多年的人也會懂得玩。難是難在,如 何跳出這些 mob mentality 來看清楚那些意見是否真的那麼有力和合理,和誠實地面對之。

若有人不喜歡聽,那就不要聽,我連書也寫了出來,現在懶得解釋也大條道理。但請那些人無謂生硬創作一些「理 由」來批評,然後自我安慰說「我不接受,只因為他們全都是錯的」。不過,我知道他們一定要這樣 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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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間出現離婚爭議的教會

張國棟:一間出現離婚爭議的教會

一.

試想像離婚尚是社會和教會禁忌的日子,有以下這件事發生。有一間堂會,堂內有會友鬧離婚。有人認為要嚴懲犯事信徒,例如不得事奉,不得參與聖餐,甚至要逐他出會,但仍「歡迎」他們參加教會活動,讓他們知罪。但有人偏向相對溫和的做法,儘量表示接納,說完不要犯罪後,卻又說「平平安安地回去吧」,希望兩位當事人仍會留在教會,受聖經和信仰的訓導。兩類立場的人紛紛引用聖經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例如約八等。跟很多別的教會一樣,約七成會友不關心這事,由那些好像很有見地的人決定便可,反正,兩類立場的人都強調離婚不合符聖經教訓。而教牧管理層態度審慎,想先看看民意才表示意向。漸漸地,支持嚴懲的人聚集起來,欲有系統一點地表達他們的觀點,希望可以爭取那七成「中間派」的支持。如此,支持溫和的人也只好努力一點。「嚴懲派」人數較多,並且他們中間多有教會裡的「鄉親父老」,即整個家庭地、長期地參與教會,甚至已有兩、三代之久;他們亦有多些能言善道的人,可以口若源河地闡釋為何教會要嚴懲離婚人士。相比起來,「溫和派」的氣勢就弱得多了,他們中間只有幾個人肯走出來跟對方和教會教牧管理層討論,其他的不好此道,縱然間中會有鮮明的堅持,但總是組織不來。

如此,嚴懲派自然漸漸得勢,若有甚麼公開討論會,或甚至面紅耳熱的口角,他們的辯論代表通常都能把對方的觀點駁下去──或者說,即使理論上他們未必佔優,但基於他們那些很切中群眾心理的辯才風格和人脈關係,他們比較容易令那七成中間派覺得嚴懲才是合理的做法。不管是誇大或是真的,他們開始聲稱自己已成為了教會主流意見,他們的辯論代表得勢後沾沾自喜,尤其愛把己方立場形容為道理光明正大,任誰一個有理性的人都應該明白和支持。

二.

冷不防,在那時候殺出幾個程咬金。立場上,他們是中間派的,準確點說,他們沒有派別,因他們不屬那兩大派,正如不欲支持任何政黨的人不應被算為另一政黨。但人事關係上,他們的親朋圈子明顯是嚴懲派那邊的。然而,他們卻不想囿於朋儕,觀察久了,覺得嚴懲派之所以成為主流,並不是觀點理論上有鮮明的優勢,雖然他們多認為嚴懲派的理由略為佔優,但卻不認為那就如嚴懲派代表自我宣傳的那麼高下立見。程咬金們認為,嚴懲派的氣勢,主要得力於辯論代表的魅力,和他們的非凡熱心,宣傳組織功夫做得充足,並且,碰巧擴堂派有很多教會「鄉親父老」的人脈關係,這本身彷彿已是教會建制、穩定元素、和核心中堅的表徵,相比分堂派那些多數只是單身和返教會日子不足廿年的人,說話份量自然重得多。

這幾個程咬金跑出來,欲表達兩個信息:一,嚴懲派不是那麼有道理,而他們的成功(暫時來說)有很多講道理以外的因素,因此,嚴懲派的辯論代表不應經常聲稱他們的道理光明正大,任誰一個有理性的人都應該明白和支持,嚴懲派應該容許別人多點空間。他們擔心嚴懲派求勝心切,強搶中間立場人士,會對教會造成長遠惡果。二,由於第一點的前提是「嚴懲派不是那麼有道理」,那麼,這幾個程咬金的意見自然也要包括分析和反駁嚴懲派的一些主要觀點。

本來,教會相關輿論漸漸由嚴懲派與溫和派對壘,變成嚴懲派佔優和繼續宣傳,務求深化思想。但現在,可能程咬金的辯才也不俗,或他們亦十分熱心,或純粹只是他們有過剩精力和時間,教會相關輿論轉變成嚴懲派與程咬金們辯論。

三.

程咬金們的動機是替教會守望,多於要替溫和派打擊嚴懲派。他們認為,教會裡的羊群效應是很明顯的,在這事之前早就存在,現在嚴懲派的手法正強化了羊群效應。為教會著想,他們覺得要出來講些說話。只不過,自然地,嚴懲派的人會認為這幾個程咬金是暗暗地替溫和派做事的,是「敵人」。

再加上程咬金們的親朋圈子本來是屬於嚴懲派的,那麼嚴懲派的人就更感到被背叛和「夭心夭肺」。或用另一講法,嚴懲派裡某些人開始覺得這幾個程咬金「墮落」了,信仰倒退了,惱恨昔日自己一手教出來、一手帶他信主的人,今天竟然幫「敵人」來批評自己。這想法未必是嚴懲派的「官方」立場,但卻流傳甚廣。在「官方」二字加上括號,是因為他們已發展成為一個混合群體,有不同小組、不同家庭、不同人事圈子,連稱之為「組織寬鬆、但立場一致、目標一致的陣營」也會遭到反駁,現今已很難指明甚麼才算是「官方」,至少,沒有一個官方會承認那是官方。但「官方」與否,這想法的流行卻是無可置疑的,唯一分別只是,由於沒有一個官方會承認那是官方,嚴懲派任何一位辯論代表皆可以聲稱他不用對這些個頗不公平的想法付上半點責任。

明白了程咬金們的動機,便能明白以下兩事情是如何圓柄方鑿。一,有人在對罵時質問為甚麼這幾個程咬金不花多點時間攻擊溫和派,卻獨獨愛針對嚴懲派,他們以為這是很有力的論據,因為指出了程咬金有雙重標準,根本沒資格出來講道理,還可同時暗示程咬金扮中立,是假惺惺的學者。然而,程咬金們最關心的,不是替某個陣營打倒某個陣營,自然,他們沒興趣計算自己的言論是否十分平均地各打了五十大板。二,有人指摘程咬金們本身已是一個陣營,一個派系,在教會裡搞政治抗爭。然而,正如上面說,不欲支持任何政黨的人不應被算為另一政黨;他們的動機和出發點根本沒有「派系」或「陣營」的社群元素。並且,相比起那些聲稱只講理性、十分中立,但卻原來天天在替嚴懲派說項的人,程咬金們很清楚自己在做甚麼,亦沒有扮中立,因為「你在幫誰」的思維並不屬於他們思想的一部份。

四.

由於嚴懲派連月來不斷游說,疲於奔命,雖然已經佔優,但每逢想起失勢後的「極壞」後果就會寢食不安。如此,精神緊張起來,他們對那些取代了分堂派的辯論角色、好像只是「食飽飯無事做,所以出來指指點點」的程咬金們亦越來越不滿。他們對付這幾個程咬金,有以下幾個手法:

既然這幾個程咬金只佔教會人口那麼少數,又比分堂派更沒有組織,那麼,不如用「當他們透明」的策略對付程咬金便是了。這點需要解釋一下:在政治形勢考慮下,有時候你會發現,太著意跟某些人辯論或對抗,倒會替他們做宣傳。那麼,任由他們在公眾眼中無人記念,可能會是更高明的一著。誠然,幾個月來,在教會大大小小討論是否嚴懲的公開活動裡,雖然嚴懲派不斷聲稱尊重理性溝通,聲稱自己經常主動向意見不同的朋友伸出友善之手(畢竟他們意欲營造己方立場為理所當然的),從沒有正式當過那幾個程咬金為對話實體,沒有 acknowledge and address 他們,就連提及他們論點時,也不會說清楚究竟是誰講的。

另外,嚴懲派有一個「誤解」策略。他們不斷聲稱「別人」(即那些他們不會點名的程咬金)誤解那麼友善和理性的他們,但究竟誤解了甚麼,相關實則內容卻欠奉。如此,雖然「誤解」一詞令人覺得是理論觀點上的分歧和閱讀失誤,但實際上他們越講對方「誤解」,就越像是自言自語,過程中沒有甚麼澄清和對話可言。

還有,嚴懲派和程咬金們的人事關係變得很微妙。雖然程咬金們的朋儕圈子多屬於嚴懲派,昔日大家每年每月,甚至每個星期,都會一起吃飯,談笑風生,但自從程咬金決定要持守另一位場後,昔日那些朋友全都不再找他們,即使間中見到面,也會避談應否嚴懲的事情。在一些意見不合下出現關係緊張時,沒有人會主張修補,甚至,雖然聲稱對方是朋友,但卻老是只找別人傳話,自己不會直接跟對方談。當對方不滿這些態度、反覆指出這是不對的時候,他們會順勢說程咬金情緒化,叨叨嘮嘮;彷彿他們只關心如何令程咬金的公眾形像弄得負面一點,而不關心那些所謂「朋友」關係。

最後,嚴懲派又認為,既然現在已成為了主流地位,教會內出現好些信徒單純地以為嚴懲派主場等同聖經教導,兩者混為一體,那麼,不如就讓那些單純的信徒不斷把程咬金指控為「跟溫和派一樣違反聖經教訓,體貼肉體」的墮落基督徒好了。雖然有點不盡不實,但勝在那些信徒夠毅力,以其無比宗教熱誠和人數,總可以把那些程咬金煩個不停,每次公開大會,程咬金們的時間和精力全都只能用來回應這類單純信徒提出的無數幼稚和重覆的問題。

五.

這個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在談甚麼,那就是現在香港教會裡明光社陣營對那些所謂反對聲音的不光采手段。這故事可以帶出好些教訓,現在只提一個:

常言道,理性討論時不應作出人身攻擊,當針對事而不針對人,如此,很多人誤以為凡定性為觀點較量的討論,皆絕不可有半點涉及對話者之間的關係。這原則不是錯,但不可理解得如此幼稚。首先,不是任何討論皆可定性為課堂裡思考訓練那般的觀點較量,很多表面上只是觀點較量的文字,背後都在替某些議程服務,而不是 disinterested 的(這裡未必涇渭分明,可以只有程度之別)。有時候,當那些議程因素十分強烈,若我們仍只注目於觀點較量而拒絕考慮某方提出某些言論的議程,可會是跌入文字迷團而不自知,倒顯得不夠理性。

例如丈夫跟太太吵起來時,可能甚麼事也要質問一輪,例如質問為甚麼要花錢買這個那個,批評花的錢已超出了二人共同協定的每月消費上限。在幼稚觀點下,所謂理性就是只能注目於觀點較量而絕不能關心說話者的動機,被質問的一方只能disinterested 地提出客觀理由解釋花錢的原由。然而,很多時這才是不理性,回應不當呢!被質問的一方若是成熟和理性的話,理應察覺到對方的質問會是一種發泄,一種對之前吵架時未擺平的問題的不滿情緒,於是,被質問一方若要恰當地回應,很可能是要談別的,而不是順著那個有關理財的問題平平實實地答下去。

然而,實踐考慮 (practical considerations) 與理論考慮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s) 卻又始終是兩回事。若那次真的花錢過多,就算你聽得出對方質問是想借題發揮地發泄情緒,你也只好認命,怪自己給了他一個大好機會。你未必不可以在回應裡同時 address 對方的弦外之音,只是,你不能只因為要address 對方的弦外之音,而勉強扭曲事理地說自己買那些東西的行動完全正確──符合兩人協定了的每月消費上限。理論考慮的正確與否,所訴諸的標準是獨立於實踐考慮的,不管你喜歡與否,不管是否會令你處於下風,你若超過了消費上限,那就是超過了消費上限。(即使不是有沒有超過消費上限那麼黑白分明,而要牽涉個人判斷,那裡的理論考慮仍不會建基於實踐考慮的。)

實踐考慮與理論考慮的觀念分別,才是「不可人身攻擊」和「針對事不針對人」背後的原則,也是邏輯課裡經常談的思考謬誤背後的基本道理。如上例所展示,這兩者在觀念上有分別,絕不等同於理性討論時不得考慮論者的動機或議程。如此,機械化地每逢看到別人在討論裡談起一些論者之間的關係時,急急指摘對方意圖人身攻擊或開始針對人而不針對事,是很幼稚的,反映出對這些所謂理性討論原則的無知和誤讀,只是東施效顰、班門弄斧地錯用人家的複雜概念。

理性地回應一個特定群體裡的一些不純是理論較量的課題,更明顯地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就算明白了上面實踐考慮與理論考慮的觀念分別,也未必可以作出恰當的回應。尤其是,當對方運用容易訴諸群眾心理的辭令和手段時,你若要回應恰當,難度會更加大。這也是為甚麼那些有關社會文化風氣的評論,或社會問題的辯論,是那麼難達到共識。即使效法社會科學期刊引用數據,亦未必會有定案(最簡單原因是引用時詮釋不當,這不暗示人人可以任意詮釋)。人們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其實是挺自然和合理的現象,某些社運人士常追求絕大部份群眾皆同一口徑的理想,實有點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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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一個面皮厚的混蛋

自《論盡明光社》出版後,有些朋友警告說,這會得罪很多人。我不多看到有人認認真真地讀,然後寫下批評,倒是有一群匿名網友,在基督教網站裡不斷「狙擊」我,幾乎我談甚麼不相干的話題,他們都要扯到去同性婚姻的事,然後質問一大堆問題。先是與黃國棟醫生對肛交引起愛滋病風險的論文引起數回無聊爭辯,後是我批評蔡志森胡亂回應拙著,和間插其中的很多我在那網站留言後無故被揶揄和攻擊的事件。最抵死的是,那些人中,有人永永遠遠地聲稱他很中立,很理性,但卻虛偽非常,路人皆見是扮請教來套別人口實的,或故意把別人的話題強行更改為對己方有利的政治宣傳。在過去兩、三個月裡,我在這博客寫的很多文章,多少都是為回應這班混蛋而寫的,但他(們)面皮之厚,無人可出其右。到今天,仍然是這樣。

在這背境下,我寫了以下的文字,希望可以讓讀者重新 put things into perspective 。

*******************************

有兩位神學博士爭辯起來,一人認為某觀點是合符基督教的,但對方卻反對。這本來是兩位博士平起平坐地、學術性的一個爭議,沒有甚麼特別之處。然而,其中一 位博士卻愛把他的思想宣揚成為教會主流思想,先是召集一群「入室弟子」,然後再由入室弟子把那思想發揚光大,教育廣大信徒。

漸漸地,在教 會裡--一個不適宜學術辯論的場景--有一大群信徒跟從了博士甲。明顯地,那些入室弟子不是很懂的,雖然總算上過幾個「訓練課程」,膽粗粗就走出去教人 (唯盼沒有成為倒米推銷員);而那些廣大信徒所理解的,就更含糊了。他們對某些概念的掌握,甚至對基本邏輯思維和對話禮節的認識,實在太強差人意了。距離 之遠,彷彿像一個連大陸國情也不多認識、無能力寫一篇有組織的文章的香港人,跟一位中國知識分子辯論基督教可否救國。其實那裡不存在「辯論」。

然 而,有趣的事發生了。當博士乙出來談有關議題時,博士甲懶得理會他,任由他那些鸚鵡學舌的入室弟子去「迎戰」,不久,連那些入室弟子也懶得理會,任由那些 東施效顰的廣大信徒去用一些夾雜大量情緒、質問、自以為很懂、捉別人口實、判別誰是正統或屬靈的口吻去跟博士乙吵咀。稱之為吵咀,因為那些討論根本談不上 有甚麼理性和知識的交流,只是一群人自以為自己對,於是每逢看到博士乙或他的支持者出現,就要叨叨嘮嘮地擾嚷一番。而且,就算博士乙講對了甚麼,那群人總 是會找個藉口拒絕聆聽,然後再反芻他們早就背了下來的批評論點。在那裡,他們不願意學習,只想改造別人,令一些他們不喜歡聽到的話不會出現。

對他們來說,這好像就是維護了信仰真理。啊,多麼偉大的使命!因此,就算吵得很無品,玩得太盡,面子盡丟,也在所不惜。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常人不禁要問,博士甲和那些入室弟子為何不正正經經跟博士乙談幾回,而任由那些跟從者「玩謝」博士乙?博士甲和那些入室弟子不是經常標榜自己尊重理性、珍惜溝通機會、尊重博士乙的麼?這是一個公道的做法麼?

誠然,在教會裡,尤其華人教會裡,面對任何論述也要作出政治詮釋,因為太多人太愛玩政治遊戲,並且有太多人被玩了也不自知,仍是笨笨的抓著幾個命題,講來講去都是要質問「你係咪信呢個?」「你點解唔支持呢個?」……

*******************************

這段文字原本出處是這裡,很諷刺的,那裡那新聞正是在談宗教右派的盲目,然後立刻有人來親身示範。

正好今天我在審閱一篇文章的中譯,那裡有這樣一席話:

"So long as an opinion is strongly rooted in the feelings," John Stuart Mill observed, "it gains rather than loses in stability by having a preponderating weight of argument against it. . . . The worse it fares in argumentative contest, the more persuaded its adherents are that their feeling must have some deeper ground."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arriage debates. Rational argument, while essential, "will not resolve all controversy," notes legal theorist Martha Nussbaum in writing about the move to give full equality to gays and lesbians, "because it is very likely that the resistance . . . has deep psychological roots." Fear in particular plays a huge role.

出處:http://www.christiancentury.org/article.lasso?id=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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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盲目文宣隊實錄

張國棟:盲目文宣隊實錄

想不到這場無聊筆戰,到今次我還要寫評論。無他,有人冥頑不靈,活像個反面教材。另一原因是,要找回他這些劣行的證據是很不方便的,因為他採用的方式是網上回應,該網站資料庫沒有記錄,唯一方法是循著當時那二、三十篇文章(主要是這裡這些,但其實不只這些的),重構先後次序,才能看出此人的奸狡。(我現在也不會花時間這樣做,若有人懷疑下文我有不公平之處,可自行花一天做這個覆查。)總不成讓這種人蒙混過去,以為日後可以重施故技,所以必須把此君劣行公諸於世。

一.故意用別人不會回應的方式要求別人回答

在這無聊筆戰裡,一直有一位拒絕寫文章提問和討論的人在回應欄裡聲稱中立中肯地探討──他的筆名叫做「探討」。黃醫生起初好心答了他幾遍,便發現他是用發問來引導別人講他想講話,於是說,若他不以文章投稿方式提問,若他不願用真實姓名發表,黃醫生一概不回答。雖然已經是司馬昭之心,但「探討」君一直拒絕承認有這意圖(參考)。

雖然「探討」君明明知道黃醫生已開出回應的條件,也見我沒興趣多理會他,他仍然堅持不斷用那個我們拒絕理會的方式「發問」,糾纏著黃醫生和我,我們那兩、三個月,在《時代論壇》每有文章刊登或在回應欄寫短回欄,幾乎都會見到他出現,他每次幾乎都是把同一些問題和文字抄出來(例如這裡本是不太相關的,但他又要留言,把話題扯開)。這種別人表示不回應但他卻死纏爛打的行為,一帖多投 (cross-posting) 和網上狙擊人 (online stalking) ,很多網上討論區的規則裡都會禁止的,極具厭惡性。

二.自甘墮落地做「醜陋基督徒」,並挑撥爭端

當我這樣批評後,尤其指出聲稱維護社會道德的人不應如此缺德地行事後,他半點不作反省和收斂,依然故我。那時,已有一位旁觀網友 TL 看不過眼,批評了他一頓,斥之為「醜陋基督徒」,黃醫生忍不住也說句: you are so sick! ,這一切,他也不理會。他死性不改,在同一處又想引導和黃醫生攻擊明光社陣營眼中的死對頭基督徒學會(那學會的罪名是支持自由主義和認為基督教不應反對同性戀)(看這裡的回應帖)。一,這是很缺德的行為;二,那學會早就被明光社陣營的論述,和明光社陣營一眾盲流支持者(如這個探討),完全地壓了下去,若你數算基督徒學會的發言次數,和評議一下相關社會論述裡在教會圈究竟誰佔了輿論上風,便知道基督徒學會只有挨打的份兒;三,這樣的引導別人攻擊那學會,已明明地反映自己是有議程、有計劃地挑撥,一心只是做某個陣營的文宣敢死隊,以為不用出真姓名就可以做一些不光采的、有違基督徒標準的行為。我早前說的明光社陣營的文宣隊特色,在此人身上表露無遺。

三.法利賽式挖別人話柄

此君仍不肯罷休,死纏爛打,我再批評此君所作所為與昔日陷害耶穌的法利賽人舉動無異:

這類人士很病態,任何人談任何略有相關的事,他們甚麼都不理會,只顧不斷咄咄逼人,要求別人表態:「你是否同意這個,這個,這個……!」

這類手法,比較像是文革式批鬥的序幕,也有點像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在等候著對方講錯半句話立刻採取行動。說只不過是請教,實在太虛偽!天天讀著聖經的人這樣說,更顯得有點褻凟上帝。

這是很狹隘的心態。

一,人家沒有義務要回應,尤其沒義務回應一些拒絕真誠對話的人的提問。

二,這裡有一個很盲目的命題主義,彷彿一定要用那幾個命題來定義一個立場。(這裡可想想,就算兩個神學家寫基督教倫理,就算二人同樣反對任何離婚,也可以有很不同的立場和表達方式。)

三, mentally assent to a proposition speech act 裡的公開表態,是有分別的。不過,這點早就是這群人的盲點。正如早前那個基督不丟石頭的爭論,基督之所以不丟石頭,當以 speech act 來理解,但那些本應十分熟悉甚麼叫做 speech act 的神學教授,卻盲了似的,只懂一味說基督有批評那女人。讀經如此差劣,還好意思公開寫文章反駁別人。 http://www.brilliantforum.org/?p=194

這批評理應會激動任何聲稱信耶穌的人吧。果然,他回應了,但又是那副德性──別人批評的,他像瞎了聾了似的左閃右避,並且他又意圖扯開話題。讀者須留意,這不是個別事件,若你有機會跟明光社陣營的文宣隊(不管他是被指派抑或自告奮勇的)周旋,你會發現他們全都是同一樣版,像倒模似的。我在討論明光社陣營文宣隊那裡說的,他們會天天實踐出來給你看。

他回應的第一、二點說,「這裡既是一個可彼此交流看法的公開園地,各人的表達或不表達、回應或不回應、贊同或不贊同、反對或不反對、表態或不表態、交流或不交流、對話或不對話等權利,都是會被尊重的,且實在沒有誰能「逼」到誰,以及在這裡大家都是可有静思或討論的空間。「半空杯子」從另一角度看是「半滿杯子」;「逼人要表態的提問」從另一角看是「給人可表態的機會」、「給人可反對的空間」。」甚麼?他這樣死纏爛打別人兩、三個月,不斷一帖多投,原來只不過是「靜思」和「討論」?還有,幹嗎扯到去言論自由?這些人就是這副德性的,講不過來,就會反罵別人不尊重他們的發言權,但他們一直都在搶著發言,就算毫無新意仍要不斷重複,按次數一定是佔大多數的這些事實,他們卻會詐看不見。

接著第三點,又是在重覆之前發問的問題,要求黃醫生作答。但黃醫生早在一、兩月前多說不要回應他這樣的發問。這顯然只是他在撒野,趁別人不回答時,不斷用同一番話「請教」,一心只求在不小心的讀者心裡製造一些假象,例如「原來黃醫生不敢回應」、「早就知你心有愧」、「我這些話多對,無人能回應」等等。

在第四點,他回應我提及的「丟石頭」問題。但他的回應,連我批評重點裡的speech act 問題也搞不通,只是勉勉強強寫點東西來就當是回應了。這又是很典型的文宣隊手段。一,他們明知無料到,卻勉強回應,因為重要的只是給讀者覺得他們「有回應過」,可以「立此存照」。二,他們回應的文本裡,其實別人講了很多東西,最要害的,往往是他們避而不談的,但他們卻會找一些自己以為是別人弱點的地方打下去。

補充:這些人背後那個「立此存照」的心理是很病態的。例如那個方圓──他是親口說想立此存照的──自己控制不到自己,不斷想爭著說 the last words ,卻可以毫無羞恥地指斥沒有爭著說 the last words 的別人有這意圖。另有一人看到我們有這炯論博客,竟走來對我說(大意):「你們既聲稱尊重理性,請容我在這裡寫文章!」甚麼?我尊重理性溝通等於你有權來我的博客發表文章?我若要尊重理性溝通,我只須跟你理性對話。這個你有做到麼?你有料子明白我在說甚麼嗎?若做不到,爭多一個發表渠道來幹甚麼?難道又是想立此存照?

四.政治角力蓋過理性

在第五點,他說:「其實,你與黃國棟醫生也可算是難得一身好本領,那又何必偏偏耗於內,而致使那最終要爭取同性婚姻的同運勢力「漁人得利」呢? (按:筆者並不屬於任何「陣營」,只是在反對同性戀、雙性戀、同性婚姻上,與你及黃國棟醫生和很多其他人一樣,是在有同一「立場」而矣。)」這又是很典型的。同類事件,三、四年前也發生過。那時,支持明光社陣營的鄭順佳博士寫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些錯處,黃醫生撰文回應。鄭博士選擇寫文章回覆,但那回覆裡,鄭毫無意圖討論那個「錯處」,只是在暗示:你何必要來批評我?你不如去反對別人吧。這正是明光社陣營的嚴重思考盲點,他們無能力面對自己講錯的東西,只懂一味要求別人不要批評他們,用甚麼戰爭、政治角力來合理化一切他們的言行。

(順道一提,如果那探討真心承認我和黃醫生「難得一身好本領」,那麼他一直以來的死纏爛打,就更明顯是做政治 show ,「玩野」。

用戰爭、政治角力來合理化一切言行的手法,其實即捨棄理性評論而訴諸政治考慮,這亦即明明地摑自己一把掌,因為他們經常聲稱(甚至同時聲稱)十分中肯地探討事理,擇善固執。這樣的手法,鄭博士採用了,關博士也是如此(參拙書《論盡明光社》)。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那些博士如此,後隨的小卒如這個「探討」君今天只不過是東施效顰。他盲目到還好意思說自己只是中立地在發問,不屬任何陣營。

其實,誰說那戰爭就是明光社陣營所定義出來的?誰說人人都要打那場戰爭?誰說指正明光社陣營某些言論的舉動只可以理解為「內耗」而不是「希望你做得好一點」?誰說一味把明光社陣營粉飾為絕不會講錯半句話,彷彿除上帝以外,最「無謬誤」的就是明光社陣營所有文字,彷彿明光社陣營比一切世界一流學府更學術,更貼近真理,就等於在反對了同性戀?這麼顯淺的問題,我在過去幾年或直接或間接提出過好幾遍,但這些人,這些盲目的跟隨者和緃容別人盲目跟隨的領導人,一直拒絕面對。

這些人,已完全是瞎眼的了。把一些信仰理念翻譯為某個社會運動,本身已是可爭議的,但他們不去爭議,不去反省,只一股惱兒用教條心態去實踐,去要求別人同樣地用教條心態去實踐。盲目如此,夫復何求?虧那些明光社陣營領導人,還好意思說他們的運動很理性,很文明!

五.結語

最後回應一、兩位不明白我為何花時間在這些事上的朋友的提問。我的用意不是「逢明光社必反」,我十多年來一直只是批評教會不理性的表現(這與我多年來研究宗教哲學有密切關係),但近年這些現象尤其集中於明光社陣營及其擁護者。除了謬論「數量」多得驚人外,他們的「質量」也很嚴重(盲目得很嚴重),自然,我多批評他們。看過《論盡明光社》應體會到這立場。這也是為甚麼我對那「探討」君說,如果他們這種人肯檢討和停止那些文宣活動,我自然沒興趣批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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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支持明光社陣營的盲流很愛逼其他信徒表態

自從早前一場很無聊的筆戰,有一位十分支持明光社陣營(但他連這個也沒勇氣承認)的網友,叫做「探討」,矢志在幾乎每一次黃國棟或我在《時代論壇》發表文章或回應時,寫上一些假扮請教但實際上逼我們表態的說話(例子),並且不斷重覆地問同樣幾條問題,以求用「煩」功來取勝。早前他更暗示我們要攻擊那個被認為是明光社敵人的基督徒學會,現在他在誘導我們表態支持他喜歡的立場。如此在網上 cross-posting 和 online stalking ,不斷挑撥離間,在很多人眼中已是很低劣的手段,理應被取消發言資格的,尤其所謂「高格調」一點地的基督教網站,但《時代論壇》卻十分「寬容」。或許,這「寬容」是要讓教會看見,明光社陣營的民粹動員下,產生了多少盲流。

好的,說回正題,這類愛逼其他信徒表態的人士很病態。任何人談任何略有相關的事,他們甚麼都不理會,只顧不斷咄咄逼人,要求別人表態:「你是否同意這個,這個,這個……!」(留意,不是問號來的。)

這類手法,比較像是文革式批鬥的序幕,也有點像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在等候著對方講錯半句話立刻採取行動。說只不過是請教,實在太虛偽!天天讀著聖經的人竟然用這手法質問別人,更顯得有點褻凟上帝。

這亦是很狹隘的心態,因為:

一,人家沒有義務要回應,尤其沒義務回應一些拒絕真誠對話的人的提問。(此人經常假扮中立和無知,但每條問題其實都在誘導著讀者。)

二,這裡有一個很盲目的命題主義,彷彿一定要用那幾個命題來定義一個立場。可想想,就算兩個神學家寫基督教倫理,就算二人同樣反對任何形式的離婚,也可以有很不同的立場和表達方式。

三, mentally assent to a proposition 和以 speech act 來公開表態,是有分別的。不過,這點早就是這群人的盲點。正如早前那個基督不丟石頭的爭論,基督之所以不丟石頭,當以 speech act 來理解,但那些本應十分熟悉甚麼叫做 speech act 的神學教授,卻盲了似的,只懂一味說基督有批評那女人。讀經如此差劣,還好意思公開寫文章反駁別人。(參〈再談丟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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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方潤談《論盡明光社》

全文在這裡,以下只是撮錄幾句:

光害

……這本書的作者本來並非明光社的敵人。作者張國棟是明光集團「精神領袖」關啟文的學生,曾參與過「明光社」的早期活動。只是後來對明光社行事方式和論點有微言,欲與明光社負責人私下溝通、協助改善,卻不得要領。於是唯有公開討論,最後出了這本書

所以這本書的英文名才稱為「insider’s discourse」,當然明光社應該不會認為他是 insider 吧。
(對這批人而言,就算同是教徒,只要不站在他們那邊,就是毫無道德的所謂「自由派」啦。)……

p. 188-189 「明白了這點(上述),我們可以清楚為什麼很多人批判明光社陣營思想倒退。……明光社陣營堅持兩情相悅下的婚前性行為一定是錯,但卻無法提供一個世俗倫理下的合理解釋,結果便訴諸群眾—調查顯示香港大部分市民仍未能接受兩情相悅下的婚前性行為(假設有這調查和有這樣的結果),或訴諸保護少數—『我們宗教群體是社會一分子,我們接受不了,尊重多元的社會就要容許我們投訴和表達不滿』,甚至獨斷地說『總之中國人的社會就是不容許這些的』(大 意)。但這些『理由』其實只能說明有些人不接受兩情相悅下的婚前性行為,卻沒有解釋他們的不肯接受是否合理。對倫理學有少許認識的朋友都應該知道,用描述 性的實然(is, descriptive)來證明規範性的應然(ought, normative),是講不通的。如此,對很多沒有宗教信仰的文化人和知識分子來說,這根本談不上是講道理,只是固執地堅持一些傳統道德,而訴諸民眾或多元,才是合理的。」(方按﹕「才是合理的」這句有點怪,可能是「不是合理的」誤植。)

假如明光社陣營單單聲稱別人只要容許他們在自己的圈子裡持守他們的觀念,那麼別人尊重多元便算了,不用再問究竟。不過,明光社陣營卻又會多走一步,藉投訴等手段令政府介入,設定社會道德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別人批評明光社陣營將宗教道德強行加諸社會,要令社會倒退回幾百年前,並不是無道理的。」

正如在下所說,如果他們只是道德勸說,而不是借公權力迫人跟隨他們那套的話,別人就沒必要攻擊明光社(頂多嘲笑他們迂腐就是)。一個經常要靠公權力迫大家遵行自己那套的人,根本沒資格說人家不尊重他的自由。……

順便回應有關方潤君提到可能是寫錯的那句話:「如此,對很多沒有宗教信仰的文化人和知識分子來說,他們認為這根本談不上是講道理,只是固執地堅持一些傳統道德,訴諸民眾或多元,是合理的。」可能我表達不太好,其原意應是:

明光社陣營的寫手在教內報章經常以知識分子自居,他們不能接受別人說他們不講道理,他們經常批評很多文化人和知識分子誤解他們,誤以為他們不講道理云云,換句話說,明光社陣營認為「[明光社陣營]根本談不上是講道理,只是固執地堅持一些傳統道德,訴諸民眾或多元」是不合理的判斷。然而,從上述對關博士文章的分析可見,其實他們擁抱的思想有明顯漏洞,談到一些道德判斷時他們又經常扯到去「大多數人不願意」,彷彿用 is 作為 ought 的理由。如此,那些文化人和知識分子認為明光社陣營「根本談不上是講道理,只是固執地堅持一些傳統道德,訴諸民眾或多元」,才是合理的。

最後,方潤稱讚這書沒有甚麼錯別字,這是編輯們的功勞。他們在極大的時間催逼下,仍能保持專業質素,實在值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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