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明光社

關啟文博士談福柯和理性討論!

社會抗爭與福柯權力觀的信仰反思
關啟文:理性對話,反對雙重標準
(6月1日消息)
杜琪

由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舉辦的「社會抗爭與福柯的權力觀:基督教角度反思」研討會,由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關啟文博士主講,已於五月廿七日晚上舉行,吸引超過四十人參加。關啟文提到當今的社運模式傾向「面對面」的衝擊,而且兩極化地看事物或問題,因此他鼓勵信徒大眾要理性寬容,促進對話,體現民主人格。……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9885&Pid=5&Version=0&Cid=220&Charset=big5_hkscs

一,

性文化學會主席關啟文博士舉辦一個講座,大談福柯,並且替明光社說項。我認識的朋友中,有一位福柯專家有出席該聚會(但當然不敢公開身份),發現講座內容對福柯思想很不公平,那朋友又指出,關博士在引用二手討論時十分偏頗,並不公允。

在講座前,我已經跟那朋友和一些信徒討論,其實關博士和明光社陣營近十多年來的思想,經常把社會裡的壓逼者和受壓逼者掉換了,這一點理應是福柯無法接受的。我那時說,不妨聽聽關博士今天會對此有甚麼高見。但現在結果是,仍舊亂解。

我從那友人聽來的那些,我無法判斷,上邊只是覆述。目的是要指出,雖然關博士在教內某些信徒圈子裡,彷彿神 人一樣,學貫中西,學術泰斗,但各位請用平常心看待吧,大家都只是人,只是普遍學者,各位宜多聽各方觀點,作一個more educated的判斷。

若那朋友決定寫些東西批評,我會第一時間放上來公諸同好。

=================

二,

好了,現在說一些我現在可以作出明確判斷的話。論到這講座的另一個重點思想--高舉理性對話,我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寫了一本書《論盡明光社》來討論明光社現象,內中有很多觀點和批評,關博士與明光社等人無一人肯回應,當是透明,這算是甚麼理性呢?為甚麼在他們口裡的對話者,全都是最差劣的,而比較有道理或溫文的,兼且誠意十足到犧牲幾個月時光寫一本書來對話,他們卻故意不理會?

另外,拙著裡記載了好些事件,是關博士在過去幾年裡不斷拒絕與別人對話的事實,包括梁文道公開請求對話後,明光社從不理睬。究竟誰才是不夠理性?

以上這些,全都是黑白清楚的事實問題,不論誰喜歡不喜歡,事實終歸事實。若有人不喜歡聽,請您走去問關博士和明光社,為何不肯與上述提及的那些人對話,而不要向我發晦氣。若您像《時代論壇》那裡那個自稱故意扮「賤人」來撒野的3715般,已經變成不問分由地共針對人不針對事(但又間中自以為很正義的),並且扭曲事理,也請留意,我是多年地在上述那些不理性地拒絕對話的情況下,被逼走投無路地寫書和在一些網站裡指出明光社的問題。始作俑者是他們,不是我。(Well,我講了他們也是這樣子的了,但總算是我有講過。)

有些大人物失言或知道自己某些小動作不太光采後,他們會閃閃縮縮不想再提那些事,最好人人都忘掉就最好。但明光社的人卻不會這樣做,他們只會不斷指 摘全世界都誤解他們,好像全世界要與他們為敵、或欠了他們似的。這真是很奇特,叫人無言以對。

=================

三,

另一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關博士和明光社仝人尤好批評別人經常自以為「我代表正義,你代表不義,我衝擊你是應該的!」,然而,我想請問,明光社仝人是否也有這個傾向?例如,他們絕少表示自己在某些言論或決定上做得不太好--即使有些已在被人有力地批評。為何總是要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

讓我舉個例子來說明:我多年來有維持一個基督徒網站,那裡發生的理性討論比任其他基督教網站的都多和深入,自然地,其中出現過無數的辯論,自然地,有些並不和氣收場。我是那裡主要活躍人士,且又有些思考方法的訓練,自然地較多批評別人不夠理性。然而,我每一次錯誤地批評別人時,我事後都會承認,若是嚴重的,可能還要道歉收回言論,還別人清白,也免得大家變成意氣用事。雖然我未必做得很完美,但至少,這樣比較「似番個人」的處事手法,總好過(假設地說)我追求在每一次都要站在勝方,批評別人不理性、不聰明、不小心,就算明明別人有理,我都要講到他很不濟似的。

現在我想談明光社的正是,他們很好勝,偏偏每一次都要堅持自己很對,別人很錯--不單是錯,而是極嚴重的錯。除非你是戰無不勝的世界級學者(which, regrettably, YOU ARE NOT),你這樣子根本是行不通的;結果,你們只是靠勢力和輩份來打壓別人,無法叫人信服。

================

四,

批評別人黑白太分明時,他們可曾想過,原來那裡也有自己的影子?這丁點的基督徒理應明白和理應擁有的謙虛,跑到了哪去?現在,關博士還要把這個「我代表理性,你代表非理性,我一味勁丙你非理性是應該的!」的形像延伸到可以維護那個全球禱告日和那些失言的大牧,彷彿整個建制基督教(準確點說只是他們那個右傾小圈子,其實很多教牧都是無辜的)就是神聖無比,彷彿絕大部份批評者都是非理性的敗類似的,彷彿絕大部份建制裡的大人物求之不得地等別人來理性對話但卻無人問津似的。這對事實之扭曲,實在令人瞪口呆!

發表迴響

張國棟:hevangel 談《論盡明光社》

Inmedia 的 hevangel 寫了一篇拙著《論盡明光社》的讀後感,各位可以在這裡查看。

早在中大學生報亂倫問卷﹐反同性戀歧視法﹐淫審條修定案以前﹐我己十分留意明光社的動向。畢竟在基督教網上論壇日子不淺﹐看著明光社結集教內保守勢力﹐從 搶佔教內的言論空間﹐到漸漸活躍於主流傳媒﹐從去信影視處投訴電視節目不雅﹐到嚴如自封為基督教代言人﹐要打一場社會意識形態的道德聖戰。可是明光社卻淪 為基督教的負資產﹐其偏激言論破壞基督教在一般人心中的印象﹐讓外間以為基督徒皆屬反智。在教內理性開明的聲音在淹沒之際﹐張國棟弟兄挺身而出寫《論盡明 光社》一書﹐義正嚴詞地指正明光社的錯誤﹐希望他們能夠迷途知返﹐不再敗壞基督教的名聲。……

全文在這裡

發表迴響

張國棟:蔡志森不支持普選的言論廣被批評

去片, 再看林忌的批評, 和一些網站裡網友們的不滿。 以下是我的分析:

我暫時仍不太衷心接受「香港右派親共」的命題。不是說香港教會沒有任何跡象,而是我懷疑這些親共的判斷是否太倉卒,而親共信徒與我一直理解的「明光社陣營」也未必有很多重疊。至於蔡志森,得罪說句,我傾向認為他只是太蠢,太習慣講反話--傳媒或主流意見愛說A,他偏偏要說not-A也不是那麼差,好顯出他監察傳媒的神聖身份。尤其他要在明光社網站弄些每週評論,寫多了,沒 有 ideas ,自然變得愛講反話,因那是最容易講、最不須花大量時間思考和準備的。漸漸地,他連自己言論越來越親政權也 不自覺。

早前羅永生教授在講座裡說我的書裡沒有多談宗教右派的政治面向,他於是指出全城更新等高官與基督教的密切關係。我對這論調沒有甚麼異議,但想補充一下,其實那不是很屬於明光社陣營圈子的。換言之,拙著《論盡明光社》主要針對的,是明光社陣營,而非全港教會裡那些親政權傾向。而讀者宜留意箇中分別。我暫時理解中的「宗教右派」是以明光社陣營為主的。但我不否認有那些親政權人士存在的,作為回歸十多年的香港,教會裡出現這類人是十分容易的,再者,若是在靈恩派圈子(例如搞全城更新的那些人士)裡出現,那就更容易,因為他們不及本地福音派強調這方面的批判(只是相對而言)。可能當他們冒起更多時,的確我要把「宗教右派」的意涵擴闊來包括他們在內,但要留意的是,在基督教內靈恩圈子跟明光社陣營的往來是很少的,他們若可以被圈在一起來指涉,主要只是他們代表著各利益團體碰巧在某些事上有相近的看法。這不像我一直講的那類宗教右派(即明光社陣營),會有組織有系統地擴張和相濡以沬,聲稱不同團體但實際上大家只是一夥人,即流行的那個「細胞分裂」的批評會不再適用。

=========

理論方面,我們可以發現明光社陣營的社會哲學思維幾近是零的,他們只是頭痛醫頭,卻不理會自己會前言不對後語的。

如果蔡志森面對社會議題的 underlying principle 是「循序漸進,慢慢誘導,總好過一下子反枱甚麼都沒有」,為甚麼他對著中央才會用這原則,但對著同性戀者、自由主義者等,甚至教內不同意見的人,卻不用這原則?人家爭取同性婚姻,為何不用「循序漸進,慢慢誘導,總好過一下子反枱甚麼都沒有」的方法,卻要甚麼都強硬反擊,動員成千上萬的信眾聯署或包圍立法會?彷彿要用民眾大多數來欺壓少數?

人們覺得他向政權獻媚,原因未必是他的言論獨立來看有甚麼十分過火的地方,而是這言論反映出的態度,跟他所代表的所謂對價值和原則的堅持,原來是有雙重標準的。舉例說,在反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一事上,若他對著同志組織和自由主義者的手段是近似黃繼忠那種「第三條路」--願意尋求一些折衷手法(參拙著《論盡明光社》裡提及的反 SODO 討論),那才會跟他面對政治問題時採用的「循序漸進,慢慢誘導,總好過一下子反枱甚麼都沒有」原則,較為兼容相近。

另外,明光社作為監察文化--特別是性文化--的組織,根本沒必要對政治指指點點,評頭品足。蔡志森不談這些, 是沒有人會說他失職的。如此,為甚麼他口多多要講這些?他講的,又不是甚麼真知灼見,只是一個空洞的、不求 改變的想法。

==========

所以,分析結果是:他若非十分愚蠢,就是有意向政權獻媚。我暫時仍傾向前者的解釋,但不排除後者的可能性。

Comments (2)

張國棟:回應蔡志森的〈明光社究竟是怎樣的機構?〉

張國棟:回應蔡志森的〈明光社究竟是怎樣的機構?〉

若要寫近幾十年香港教會社關史,沒有人會否認與明光社有關的現象會是重要部分;那些不斷歌頌明光社(及其相關網絡)的人早已如此聲稱。那麼,香港唯一一本批判這現象的書籍,並且還要是從基督徒角度寫的,本應有相當參考價值。然而,拙著《論盡明光社》在四月出版後,一直沒有人在教內輿論渠道正面討論,彷如禁忌。頂多只有少許盲目支持明光社陣營的信徒不斷在《時代論壇》網站發動間接文宣反擊(例如鑽文字在網上留言揶揄,或法利賽人式地盤問以圖拿到話柄)。五月,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才在該社網站和刊物發表文章〈明光社究竟是怎樣的機構?〉,其中部分內容回應這書,但所回應的卻只是零碎論點,甚至,在正文裡連書名也不提及,繼續他那政客般的說話模棱兩可、以備日後任意詮釋的作風。由於每一點都可以討論得很詳細(部分原因是人們故意刁難反詰),本文只討論一二事。

一、蔡志森有關「明光社陣營」的言論

「明光社陣營若果是指我們和很多機構關係友好,我們絕對不會否認,但若果指我們是十分緊密及有組織地發動所謂文化戰爭的聯盟,便與事實有很大差距。 近年有些人喜歡將凡是與明光社友好團體所說的話,都簡單歸類為明光社陣營的言論,由於曾與明光社合作的團體多不勝數,本社難以為其他團體及個人的說話負 責,亦不宜代他們回應。對於本人及明光社同工的言論,本人責無旁貸,定必小心謹慎處理,有需要的時候會盡快回應,但其他友好的言論,請各位找相關的人士親 自回應。」

這言論有三部分。一,承認組織關係上可以用「明光社陣營」來描述;二,否認那些組織緊密及有組織地發動文化戰爭;三,否認因此明光社要替其他組織的言行負責任。這言論與他早前向《教會智囊》表達的言論有出入。那裡報道三月十七日「教牧論壇」:「蔡志森當日再次鄭重否定『明光社陣營』的存在,稱此為『混淆視聽、製造錯覺』,堅持明光社不能為其他獨立的組織和人士的言行負責。」

二、我豈不正是談責任?你有回答過麼?

先討論〈明〉文的觀點。「明光社陣營」是我首先提出的,因此蔡君這裡批評的人主要是我。蔡君承認明光社有很多友好機構,但否認它們關係緊密。這一點 很難叫人信服。那些組織人事重覆、創立目的極相近、在很多社會事件裡共同進退,這樣還不能稱為關係緊密?或許蔡君詞不達意,他只是想說,即使關係緊密,但 他們不算有發動文化戰爭。誠然,文化戰爭是雙方的,明光社陣營愛推說自己是被自由主義陣營撩起,才為了正義反擊,在這狹窄意義上,他們不算有「發動」,但卻仍是令文化戰爭打起來的主要陣營。

論到責任歸咎問題,蔡君反對使用「明光社陣營」一詞。這令人費解,因我在書中批評的,正是他代表的明光社不負責任。拙著指明光社要交代的例子主要是 這個:當維護家庭聯盟委派某大學做那個有關反性傾向歧視民意調查後,明光社陣營內的組織皆以此為有力證據,而明光社數年來亦一直將這調查的結論寫在其官方 網站。那麼,若那調查有錯,我們認為明光社有責任弄清楚才表態支持,蔡志森為甚麼可以睜著眼睛說那只是別機構的責任,明光社毋須理會?(暫不論那質疑是否成立,現在只是談責任問題。)

我沒有笨到一個地步,「喜歡將凡是與明光社友好團體所說的話,都簡單歸類為 明光社陣營的言論」,請不要豎立稻草人。就算有,就算我說話竟然如此不慎,這仍不會令明光社突然不須為選用了那可疑的調查來支持自己立場負上責任,向公眾 解釋。我在二○○七年當面提出過,事後再寫幾百幾千字,應沒有甚麼溝通失誤,但至今蔡志森仍只懂顧左右而言他,就連半點解釋為何明光社可以沿用那個調查的 結果作論點,也沒有說。(事實上,二○○七年我當面問他時,他連那報告的內容也忘了,那他當然無言以對,只好不談正題,在枝節敲幾下,打發掉便是,直到現 在態度依然如此。)

或曰,「近年有些人」並不包括張國棟,然而,一,蔡君若要這樣反駁,請提出證據,指明還有誰在兩、三年間經常和貫徹地用「明光社陣營」這詞,否則那 只是謊言托詞。二,就算給蔡君說得出一、兩個人,他那句話仍令會讀者立刻聯想起我,這會是他文筆太差,詞不達意。其實同類事件蔡君在二○○七年已對我做過一次,說了一句話批評暗暗地包括我的偽中立人士,但事後矢口否認。那一次,我們無從得知他究竟是寫作時太草率,結果要事後「補鑊」,抑或在寫作該文那幾天心理突然分裂起來,明明是《時代論壇》編輯把我未發表的文章先傳給蔡君看,問他是否想回應,蔡君說會寫文章回應,但寫了出來的東西卻完全與張國棟無關!

三、為何別人可以用「明光社陣營」這名詞?

現在,讓我回應一下《教會智囊》報道的那個說法。用「明光社陣營」這名詞是恰當的。(拙著第一章已解釋了不少。)多年來他們那夥人發表大量文章,全 為他們那些機構議程寫的,思想源流同出於一,唯一分別是有些人愛扮演 good cop 在說理,有些人卻做 bad cop 去罵戰,一唱一和。這些,明眼人一看便見,大部分讀者既分不清亦沒興趣理會究竟誰屬於哪個機構。畢竟,他們只是人肉錄音機,把別人的話用自己的口說出來。 如此,人們把這夥人或這類思想視為同類,然後用個簡便的名稱來指稱,是很自然合理的。

試想想,他們筆下那些自由主義者各有自己的思想建構和學術背景,各自發表意見,沒有搞很多機構聯繫,並拒絕用這名號,明光社陣營的人尚且堅持可以統稱那些壞蛋為「自由主義者」(甚至把美國或台灣的人表達意見都算為跑來支援香港自由主義者),是一個向社會施壓的文化思想實體。那麼,別人把明光社陣營那些倒模出來的話、那些同共進退的機構,視為一個陣營,就更合理。自己在短短十二年已走了一百步,還好意思嘲笑那五十步的麼?這也反駁了上節提到蔡君否認他們是聯盟那一點。

再者,不妨反問一下,從操作的角度看(operationally speaking),究竟你們想別人怎樣稱呼你們?難道新聞報道員每次必須用一分鐘冗贅地說「昨日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等十多個組織……」?(本文字數過長的部分原因也是如此。)若他們簡化一點說「昨日有明光社人士……」,難道又要批評他們誤導市民,甚至由此推斷別人又有甚麼陰謀(例如把反對人士說成 只來自一個團體那麼少)?大概是有見及此,其實近月關啟文博士曾建議社會人士稱他們為「道德保育派」。那麼,蔡志森幹嗎又拒絕別人給他們統稱?噢,難道蔡志森要說:「雖然關啟文是明光社董事,但他是性文化學會主席,即不是我明光社講的,我不會負責的啊」?

誠然,除非我們假定那些記者個個都是心存陰謀要陷害明光社,明光社動輒反擊說他們故意誤導市民,可會是小題大造?並且,更重要的是,這變相沒有正面 回應問題。蔡志森和明光社陣營很多人這幾年來與主內弟兄姊妹「對話」已經常如此,為何我們不可以相信他們面對教外人時猜忌更深,以致反應過敏?為何總要相信教外人恨基督徒,所以故意不同情地理解,故意找口實?

最後,以早前包圍立法會一事為例,我們倒有一些證據顯示那些與明光社友好的組織並不真的很獨立。各位可回想余達心教授批評吳志森質詢來電者信仰、但原來吳志森只是問那人的機構有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事件。且不論余君批評是否適宜,我們有可查證那段對話?若有,理應會因另一事納悶:那位來電話者被問及他負責的組織叫甚麼名稱時,竟然一時語塞,思量很久才講得出來,誰會代表或負責一個機構,認真到一個地步打電話上電台表態,但卻不能即時講得出那機構的名稱?

四、結語

回應明光社陣營的言論很是費勁,原因並非他們思想高深和精密,相反,那些草率論述有太多犯駁之處。然而,他們一大夥人生產大量文本後,說得好的就交換使用,說得差的卻互推責任,變相令整夥人立於不敗之地。就好像甲說不可以用「明光社陣營」,乙說可以用,丙說有時可以用。當你批評甲時,乙和丙會跑出來說:「你沒讀清楚我講過甚麼的嗎?」,或「那不是我要負責任的,你弄不清就不要亂評!」基本上,討論尚未入正題,他們全都可用這些花招打發掉。另一困難當然是,就算同一人的說話也可以前言不對後語,歧義百出,詮釋空間太多。單是蔡君兩席話,我已要很有耐性地花三千多字回應。我希望這點努力會得到恰當的尊重,對方會誠誠實實地檢討和回應,也好讓《時代論壇》讀者看看蔡志森如何尊重別人意見和作出理性交代,表現文明溝通。

(此文於2009年6月11日在《時代論壇》網上版刊登。我投稿時聲明是在印刷版刊登的,因為那裡才會有較多人留意和重視。但《時代論壇》似乎不想惹麻煩,昔日拒絕刊登我一篇有關第二段那事的文章,至今,仍以此文回應的蔡文沒有在《時代論壇》發表為理由,拒絕在印刷版刊登這一篇與廣大讀者群關注的明光社有關的文章。但事實是,有很多刊於印刷版的文章,都是在回應一些未曾在《時代論壇》發表的文章的。我不接受這個「理由」。)

發表迴響

徐承恩、陳健民:涂爾幹看道德大論戰

近日關於修訂家暴條例的爭論,弄得滿城風雨。明光社及維護家庭聯盟等基督教組織擔心修訂會為同性婚姻舖路,群起反對。他們指出若果向同性戀者讓步,便會造成道德倫理的崩潰,有部份論者甚至指斥同性戀為性暴力、性病等問題的成因。與此同時,淫審條例的咨詢期即將結束,而相關的爭論亦日漸升溫。一場道德大論戰,一觸即發。種種現象不禁使筆者聯想起十九世紀末於法國發生的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

在1894年,猶太裔的炮兵軍官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被指出賣情報予德國,給放逐到法屬圭亞那的魔鬼島,在兩年後卻發現真正的間諜是另一位匈牙利裔軍官埃斯特哈齊。可是,法國軍方卻拒絕重審案件,促使左拉(Emile Zola)等知識分子發起營救德氏的社會運動。由於德氏本身是猶太人,再加上救德運動的發起人多為反宗教的共和派人士,主張復辟帝制的天主教徒群起反撲,指斥共和派為目無權威、為所欲為的個人主義者,認為他們只會促成法國社會的崩潰。

為甚麼當時的保皇派可以犧性德雷福斯的個人權利,堅決反對為他平反?法國大革命後,法國社會出現了共和保皇兩極化的局面。後者之所以抗拒共和,並不純粹出於思想上的守舊。在大革命期間,一些比較激進的共和派人士試圖透過公權力實踐他們的理想,甚至支持羅伯斯庇一類的獨裁者,以行政手段廢除宗教、清算貴族,最終卻引來強烈的反彈,令法國社會陷入革命-獨裁-復辟-再革命的怪圈,令一些宗教人士及舊貴族相信法國必須恢復大革命前的舊體制。而生活在農村的法國人,則對工業革命帶來的轉變深感疑惑,普遍有著求穩定而抗拒轉變的心態,因而成為保皇派的堅實支持者。由於天主教信仰是法國的傳統信仰、亦曾是法國皇室認受性的來源,故此那是必須捍衛到底的最後陣地。由於猶太人是法國國內最顯眼的非天主教群體之一,自然被視為公敵。作為猶太人的德雷福斯已成為傳統與變革兩方衝突下的代罪羔羊。

尊重個人權利,不會帶來道德崩潰
社會學大師涂爾幹(Emile Durkheim)正正生活於被這場論爭困擾的法國社會。一直以來,涂爾幹都被誤解為保守的社會學家,原因是他非常關注社會規範,認為「失範」(anomie,是指沒有規範或舊規範不再適用)乃社會問題的根源。他亦指出現代社會的各種結構均有功能、相互分工。隨後發展出來的功能學派 (Functionalism) 經常為一些被視為不公義的制度 (如貧富不均) 辯護,更有以防止失範為由擁護建制。這些學者都奉涂爾幹為其開山祖師,而未必察覺到他其實是一個共和派人士,當年曾多次為救德運動護航。

涂爾幹固然認為社會急劇的轉變,特別是十九世紀法國的現代化過程,帶來失範的問題,並對社會整體及個人心理造成壞影響。可是,他認為帶來失範的是隨著工業革命而來的社會轉變 (如社會分化),而非由倡議個體自由與利益的新思潮所造成。是以他並不認同保皇派對共和派的批評。涂爾幹在反駁對救德運動的批評時,指出個體主義 (individualism)「並非自我歌頌,而是對所有個體的尊重」;「不是出於自我中心,而是出於對所有人的認同、出於對一切苦難與困惑的憐憫、出於要抗災救難的渴望、以及對公義的渴求。(Lukes 1973:341)」個體主義並不等同於道德虛無主義,它本身也是一套倫理價值。它不單鼓勵社會人士爭取個人權益,亦要求他們尊重他人的個人權益,而後者就是一種能夠凝聚社會的倫理價值。

在香港有關家暴條例的爭議中,明光社等組織認為只要為同性婚姻開了路,最終會帶來性倫理的崩壞、令社會變得人慾橫流。問題是當同性戀者沒有婚姻保障,不能發展穩定的感情生活時,往往亦是這類團體指責同性戀者濫交、放縱情慾。若果同志運動的目的真的是要拆毀道德體系,他們更應推動取消婚姻制度。現在爭取同性婚姻,代表同性戀者同樣肯定了委身、忠誠的價值。他們亦主張親密關係中的平等及相互尊重(故反對暴力)。這場運動的本質是平等的個人(婚姻)權利,其結果卻不是把同性戀者從舊有的道德價值中解放出來,相反是把新的(婚姻)規範加諸在同性戀者身上。這些規範將制約婚姻中的同性戀者放縱情慾,而非明光社等組織所言的人慾橫流。最終是鞏固或是摧毁了家庭價值?

倫理價值需配合社會演變
涂爾幹不單指出個體主義是一種倫理規範,他甚至認為個體主義是唯一能夠維繫當代社會的倫理價值。在工業革命發生前,人類生活方式比較一致,並由威權以強制的方式維繫倫理價值。在其《社會分工論》中,這被稱為機械式的社會團結(Mechanical Solidarity)。可是,在工業革命後,都市化的過程令人口高度集中。各種職業與生活方式混集其中,無可避免出現多元分化 (韋伯所言的「諸神之爭」) ,令傳統權威崩潰。涂爾幹指出在當代社會中,對個體福祉的關懷是社會謹餘的最大公因數,而對個人權益的尊重便成了唯一能令整個社會都接納的倫理價值。而對個人權益的理解,必須是以建基於事實的理性作為最高標準。倘若涂爾幹生於當代,他或會認同哈貝瑪斯的看法:要解決當代社會的問題,我們必須遵從「溝通理性」,在公共領域中以平等、真誠態度和以理服人的方式,尋求公共議題的共識。

要以理服人,基督教群體必須在其信條以外,尋找一套與教外人士共通的話語,說明同性婚姻如何破壞家庭價值。如果認為同性家庭會造成人慾橫流、愛滋病傳播,就必須拿出證據,不應危言聳聽。其實今天對家庭價值的最大挑戰,是個體主義發展成「個人中心主義」 (egoism) 和(特別在全球化下)工作世界對家庭生活的破壞。未能正本清源,卻以同志爭取婚姻權作為代罪羔羊,只是將德雷福斯再次判罪罷了!

進深閱讀

Lukes, S. 1973. Emile Durkheim: His Life and Work: a Historic and Critical Study. London: Allen Lane.

Jones, R.A. 1986. Emile Durkheim: An Introduction to Four Major Works. Beverly Hills: Sage.

原文刊載於《明報》

Comments (3)

張國棟:同一夥人,幾十個組織!

近日明光社陣營在家暴條例事情中,其主要成員在立法會裡用很多不同身分發言,例如同聲同氣的一夥人,有用某大學教授身分發言,有用另一間大學講師身分發言,有用某註冊團體身分發言*,被一些市民批評為虛偽。明光社陣營有回應過這點(找回出處時會在這裡補充),大意是說,他們某些成員的確是有不同身分,那麼,用不同身分發言有何不妥。

這當然不妥!除了同一夥人戴幾頂帽在道德未必講得通外,更大的不妥是,同樣的這種手法,約十年前當同志組織運用時,明光社陣營曾指斥那是虛偽(這是我尚在香港時,親耳從他們口中聽到的),但今天他們用這手法時,卻聲稱沒有問題。

請看看以下文字:

  水清沒有魚,我個人也喜歡有異議者存在。

  但實況倒非僅有異議者般簡單:

  第一,他們是發聲的少數派,相對於沉默的多數派,他們的聲音一點不小,有時還是獨市聲音呢。

  第二,他們擅長於搞組織與戰略,十個人可以組成十五個組織,對不知情的社會大眾而言,聲勢便很浩大。

  第三,他們的主張…雖然是少數派,但在作為…敵方的…卻是主流思想,他們常常援引敵方力量來對付…。

似曾相識嗎?您猜說這話的人是誰?在甚麼時候和場合說的呢?作者,建道神學院院長梁家麟是也,他是支持明光社陣營和反對一種教內「自由主義」的。文章出處是〈只咬自己人〉,《時代論壇》,第一OO二期.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但很出奇的是,雖然那時明光社、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三大機構符合了他的批評,梁家麟卻不批評這三個機構運用這手法,而後來各教內人士均突然「失憶」,大凡有人批評明光社陣營運用這手法,他們的腦袋神經總無法將昔日那些用來批評別人的話,與今日自己的手法連接起來。十多年前,同一論點,明光社陣營用這些批評同志組織,幾年前,支持明光社陣營的梁家麟用這些來批評教內的「自由派」,今天,香港市民用這些來批評明光社陣營。這不得不令人對他們的誠信或理性能力有質疑。
 
 
* 被中國神學院院長余達心胡亂地(胡亂,因為他記錯了人家的對話,卻要發炮批評)使之全港觸目的那位打電話到吳志森電視節目的聽眾,來電時聲稱他是立法會示威的其中一個組織的發起人。但吳志森問他,那組織叫甚麼名字時,他竟然支吾了好一會才勉強講得出來。可能這些人,頭戴幾頂帽,連自己也忘記自己發起了甚麼組織。

發表迴響